從歷史故事感史官的忠義

華盛頓大法弟子 王建新


【正見網2012年04月17日】

華盛頓的一個中學老師打電話邀請我去談談法輪功。

 
對著一幫十幾歲的孩子,我知道應該講生動形像的故事。過去當過近二十年的老師,對孩子們是了解的。準備材料的過程中,忽然發現:我們從小學的教育孩子不要撒謊的故事,耳熟能詳的,幾乎人人知道的就是那個“狼來了”的故事。所以,從小我就知道,不能說謊。為什麼?因為最終是對自己不好,對自己不利,反過來傷害的是自己。所以,不能說謊。那麼,在我們的心靈深處,不知不覺的形成的是,為了長遠的,或更大的利益,不能說謊。不能只看一時。在這樣的思想基礎上,我們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觀念,就是做一些好事,或者是用一些好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也是為了個人的。那麼,一旦這個個人利益如果受到威脅了,和不說謊相對立了,那麼,就不會不說謊了,取而代之的,就是說謊。因為歸根結底,無論做什麼,是以是否對個人有利還是有害為衡量標準的。
 
心裡覺得不對了,忽然明白了,這就是變異, 就又接著找。無意中發現了一個春秋時期齊國的史官的記載故事。
 
說的是齊國國君與大臣崔抒的妻子私通,崔就把齊王殺了。當時的史官就直書“崔抒弒君”。崔抒要史官改寫,史官不從,崔就把這個史官殺了。但是下一個史官, 被殺的史官的大弟弟,仍舊寫“崔抒弒君”,崔就又把這個大弟弟史官殺了;接著第三個史官,是二弟, 還是這樣;到了第四個,三弟,還是不改,如實寫:崔抒弒君。 崔抒殺的手軟,無奈。沒有辦法,只好放棄。就在這時,正有第五位史官,(書中記載是別國的史官。因為齊國的史官一家就要絕了。)手裡拿著寫好“崔抒弒君” 的竹編向王宮走來。他的名字歷史上只留下來叫“南史”。 聽說第四位史官沒有被殺,他也就回去了。說:我正準備去大殿,如果崔再殺了第四位史官,那我就再接著。
 
看了之後感到十分震撼。其實小時候也看過這段記載,但沒有在意。今天看來,特別不同。這幾個史官,根本不是為了自己的個人利益。不顧自己的身家性命,就是一個捨身取義。就是要儘自己的職責,本分,不阿權貴,不懼生死,真真的視死如歸。這才是真正的忠,忠於自己的職責,忠於事實。沒有個人,不考慮家人,拋棄了自己在世間的一切。這種不說謊,才是至高的。是忠於大義。
 
區別是:為了自己做好人,還是為了大義,為他毫不為己做好人。
 
原文
 
夏五月已亥,崔抒弒其君

齊莊王與唐姜通。唐姜,莊公之臣崔抒妻也。崔抒弒君。
謂太史曰:史書何記?
太史公曰:夏五月已亥,崔抒弒其君。
殺之。
謂其弟曰:史書何記?
曰:夏五月已亥,崔抒弒其君。
殺之。
謂其二弟曰:史書何記?
曰:夏五月已亥,崔抒弒其君。
殺之。
謂其三弟曰:史書何記?
曰:夏五月已亥,崔抒弒其君。
不殺。
兄弟三人以君侯之禮葬。

雖逢亂世,不失信義者,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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