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課教材(高級):秦始皇焚書(歷史故事)

正見文化課教材編輯小組


【正見網2007年11月04日】

編者按:為了弘揚中國神傳文化,清除邪黨文化的影響,在教育領域的大法弟子用在大法中修出的正見,開始著手編寫一套中國正統文化教材。因為是剛剛起步,難免有所不足,我們需要世界各地的大法弟子,尤其是教育領域的大法弟子的參與和指正。我們誠摯的希望使用這份教材的同修,能將上課中所遇到的問題,以及教材的優缺點反饋給我們,以便我們不斷的修改提高,使教材更加充實完整。同時,我們也歡迎更多有意願參與教材編輯寫作的同修加入進來,共同完成教材的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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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1)。僕射(2)周青臣進頌曰:「他時(3)秦地不過千裡,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4),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悅。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5)。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6),卒有田常、六卿之臣(7),無輔拂(8),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9)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始皇下其議。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10),三代(11)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12)諸侯並爭,厚(13)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14)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15)。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16)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17),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18)以為名,異取(19)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20)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21)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22),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23)燒之。有敢偶語(24)詩書者棄市(25)。以古非今者族(26)。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27)為城旦(28)。所不去者,醫藥卜筮(29)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出自《史記・秦始皇本紀》)

【注釋】

(1) 為壽:敬酒獻祝壽辭。
(2) 僕射(音夜):官名,如博士僕射、尚書僕射等。依據所掌管的業務作為稱號,即某一類官員的首長。
(3) 他時:以前。
(4) 蠻夷:蠻,古代對南方各族的泛稱。夷:古化對東方各族的泛稱。
(5) 枝輔:輔助。
(6) 匹夫:指平民。
(7) 卒有田常、六卿之臣:卒,突然。田常,春秋時齊大臣,殺齊簡公,擁立齊平公,自任相國,從此齊國之政盡歸田氏。六卿,指春秋後期晉國的范氏、中行氏、知氏、韓氏、趙氏、魏氏六家。後來六卿互相鬥爭,晉國因而滅亡。
(8) 輔拂(音必):輔佐。拂,同「弼」。
(9) 師古:效法古代。師,效法。
(10) 相復:一代因襲一代。 復,重複。
(11) 三代:指夏、商、周。
(12) 異時:從前。
(13) 厚:廣。
(14) 力:致力於。
(15) 辟禁:刑法,禁令。
(16) 非:非難,否定。
(17) 作:興起。 
(18) 夸(音夸)主:在君主面前誇耀自己。
(19) 異取:追求奇異。
(20) 黨與:即朋黨。互相標榜。
(21) 記:典籍。
(22) 職:主管。
(23) 雜:全部。
(24) 偶語:相對私語。
(25) 棄市:古代死刑。在鬧市執行死刑,並將屍首展示街頭。
(26) 族:滅族,滿門抄斬。
(27) 黥(音情):古代刑罰之一。在犯人臉上刺字、塗墨,故亦稱墨刑。
(28) 城旦:秦漢時刑罰名。白天防衛,晚上築長城,一般以四年為期。
(29) 卜筮(音試):占卜。以龜甲稱卜,以蓍草為筮。

【語譯參考】

秦始皇在咸陽宮擺設酒宴,七十位博士上前敬酒獻祝壽辭。僕射周青臣走向前去頌揚說:「以前秦國土地不過千裡,全靠陛下神靈明聖,平定天下,驅逐蠻夷,凡是日月所照到之處,沒有不臣服的。將諸侯國改置為郡縣,人人安居樂業,沒有戰爭的禍患,功業可以傳到萬代。您的威德,自古至今無人能比。」始皇很高興。

博士齊人淳于越上前說:「我聽說殷朝、周朝統治天下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給自己當作輔佐。今日,陛下擁有天下,而子弟卻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現像齊國田常、晉國六卿之類謀殺君主的臣子,沒有輔佐,靠誰來挽救危局呢?處事不效法古人而能長治久安的,還沒有聽說過。剛才周青臣又當面阿諛加重陛下的過失,不是一個忠臣。」始皇將他們的意見交給群臣討論研究。

丞相李斯說:「五帝的制度不代代重複,夏、商、周的制度也不是一代承襲一代,是各憑自己的制度在治理天下,並非他們故意彼此反對,而是時代變了。現在陛下開創大業,建立起萬世不朽之功,本來就不是愚蠢的儒生所能理解的。況且淳于越所說是夏、商、周三代的事,怎麼值得效法呢?從前諸侯並起紛爭,才會大量招攬遊說之士。現在天下安定,法令已統一,百姓在家就應該努力於農工生產,讀書人就應學習法令刑禁。現在儒生們不學習今天的卻要效法古代的,以此來否定當今的制度,惑亂民心。丞相李斯冒死進言:古代天下散亂,沒有人能夠統一,因此諸侯群起,說話都是稱道古人,而非難當今,粉飾虛言,擾亂實際,人們只讚賞自己私下所學的知識,指責朝廷所制定的制度。當今皇帝已統一天下,辨別是非黑白,一切由至尊皇帝一人決定。但私人講學卻一起非議法令,教導人們一聽說有命令下達,就各以所學加以評論,入朝就在內心起反感,出朝就到街巷議論,在君主面前誇耀自己以求取名利,標新立異以抬高自己,率領民眾製造謗語。如果這樣還不禁止,君主威勢就會從上邊往下降,在下面朋黨的勢力就會形成。禁止這些是合適的。我請求讓史官將不是秦國記載的史書全部焚毀。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收藏詩、書、諸子百家著作的,全部都送到地方官一併燒掉。敢在一起談論詩、書的處以死刑示眾。借古非今的滿門抄斬。官吏知情不報,以同罪論處。命令下達三十天仍不燒書的,處以黥刑,城旦之刑四年,發配邊疆,白天偵查敵情,晚上築城。不燒的書,是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如果想要學習法令,就以官吏為師。」秦始皇下令說:「可以」。

【研析】

戰國時期,經歷了劃時代的變革,來自不同階層的代表人物,對社會變革提出不同的看法,形成百家爭鳴的局面,有莊子、孟子、荀子、墨子、韓非子等,涵蓋了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等學派,思想文化相當活躍。但隨著秦始皇統一全國,建立專制的中央集權體制後,秦始皇除了推行政治、經濟的重大措施,以健全及鞏固新政權外,在文化思想上也採取了一些專制統治的手段。

秦始皇相當推崇法家思想,故於公元前二一三年,接受丞相李斯的建議,除去秦國的歷史書籍以外的其它史書,焚毀詩、書、諸子百家著作,消滅私學,藉以統一思想,這是中國文化的一次大浩劫。而這也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焚書」事件。

【延伸思考】

1、對於李斯所提出焚書的主張及其所提出的理由,你有何看法?
2、讀到二千二百多年前秦始皇所採取的焚書作法,不禁令人連想到中共在1966年所發動的文化大革命,以及目前對法輪功所採取的無理鎮壓。你覺得政府對人民思想所採取的箝製作法,可能有效嗎?其限制人民思想自由的真正意圖是什麼?從歷史的教訓中,我們可以得到什麼啟示?

【參考書目】

1、《史記》本紀(上)(台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
2、《新校本史記三家注並附編二種一》(鼎文書局)
3、《史記文白對照全譯本》(建宏出版社)
4、《圖說中國歷史 》(京中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
5、http://big5.zhengjian.org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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