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使貪官方便的政策,要不得!(共八文)

大法徒 整理


【正見網2013年09月06日】

一、不考慮一己之私

唐憲宗李純,嘉許以庫部郎中、翰林學士之職,擔任中書舍人的崔群,認為他作風正直,於是命令翰林學士:從現在起,向朝廷奏事,必須有崔群一同署名,然後才能上報。

這樣做,對增進崔群的權力和榮貴,大有好處。但是,崔群決不考慮一己之私,他說:“翰林院的一舉一動,都會被後世,作為依據而沿用。一定要這樣做的話,如果以後,萬一有阿諛媚上的人,主持翰林院,就會援引陛下要求翰林奏事,必須由中書舍人連署的先例,這樣就開了外廷官員,參與內廷翰林奏事之例,那樣,翰林學士就再也無法直接向陛下進言了。”由於崔群本人的堅決反對,才使這一詔令,沒有執行。

二、秘中處理弊端多,公開辦事效果好

明孝宗朱祐,在文華殿召見劉大夏,告訴他:“寡人遇到不好辦的事情,常常想召卿(你),要你進宮來商量一下,又覺得這不是你所在部門的事情,就只好作罷了。今後,卿以為有哪些事情該去做,或者該停止,卿可以寫成便函的揭帖形式,秘密呈送進來。”

劉大夏沉思後,回奏說:“臣不敢這樣辦。”皇上問道:“這是為甚麼呀?”

劉大夏說:“前朝李孜省,借特許密封奏請之機,與宦官內外勾結,干預政事的例子,應該引為鑑戒。”

皇上說:“卿議論的是國家大事,豈能和李孜省營私舞弊的行徑相比呢?”

劉大夏說:“臣下以便函式的揭帖秘密呈進,皇上又以揭帖來秘密處理政事,這其實是和唐中宗不經外廷機構,而直接下達墨敕、斜封文書為標記,交中書省辦的做法,相類似。這種秘密行事的做法,弊端多。陛下的行為,遠處,應當向古代聖明的帝王學習;近處,應當向列祖列宗學習。涉及到是非問題的處理,要公開化。與眾臣共同商議決定,朝廷外的事,交給各府各部去辦;朝廷內的事,向主持政務的內閣大學士們,徵求意見。如果採用揭帖之法,時間一長,就被認為是常規。萬一有壞人盤踞了重要職位,也用這種方式秘密行事,其危害之大,就沒法說了!這一辦法,決不能成為後世效法之舉,臣故不敢效命服從。”

後來,在很長時間裡,明孝宗都經常稱讚劉大夏的意見很好。

三、使貪官方便的政策,要不得!

北宋仁宗的大臣程琳,字天球。他在擔任三司使(官職名)時,有人議論道:“當前百姓納稅的名目,有些太多了,官吏們執行起來,有許多麻煩。不如把各種稅目,合而為一,便於管理。”

程琳說:“合而為一,就沒有了各稅的具體名目,只是一時的便利,使貪官更省事。以後如果有了還想增加稅利的大臣,一定又要增加新的稅種,這便會加重百姓的負擔!”

聽罷這話,議論的人,雖然唯唯順從,沒再多言。然而當時的人們,並不真正理解他的這番話的高明之處。

到後來,蔡京掌權,實行方田均稅法,把所有的稅名合而為一,執行的官吏,感到十分方便,於是藉機擾民。老百姓苦不堪言。

這時,許多官吏,才想起程琳的話,是多麼有遠見深慮,而為之深深慨嘆。

四、刺史見人挖土埋物,而選婿

裴寬為潤州參軍時,刺史韋詵,為其女選婿,但未選中。

到了休假之日,韋詵登上城樓,看見有人在後園挖坑,掩埋什舊東西,感到驚疑,立即派人前去訪察。

有人說:“這是裴參軍,立志不用饋贈之物玷污其家。適逢有人送來一塊鹿肉,置之即去。裴參軍不敢自欺,所以就把鹿肉,埋於後園。”

韋詵聽後,驚嘆不已,便決定把女兒嫁給裴寬參軍為妻。結婚那天,韋詵把女兒用頭巾遮面,讓裴寬觀看。裴寬身瘦而體長,當時身著碧衣,故同族人齊聲歡笑,都叫他“碧鸛”。

韋詵說:“我愛女兒,必使她成為賢人公侯之妻,難道能以貌取人嗎? 所以把女兒用頭巾遮面,用來觀察裴寬的態度如何。”裴寬當時溫馨的接納了妻子。

裴寬參軍,後來官至禮部尚書,頗有聲望。人們都稱讚“韋詵選婿,重賢德,有遠見。而裴寬待妻寬順,意外得一麗人。

五、李祐高升,卻把女兒下嫁

李祐爵位高升以後,很多公卿都想把他的女兒,娶為兒媳,李祐一一拒絕。

有一天,李祐大宴幕僚,聲稱將要選擇女婿。大家認為其婿必是名門貴族無疑,所以赴宴以後,都寂然無聲,靜心專等待選。

酒過三巡以後,李祐走到坐在最後排的一位不起眼的軍官面前,向他說:“我知道你尚未結婚,敢以小女為托。”那位軍官和在坐的人,都感到意外。當時,就成禮完婚。

第二天,有人詢問原因,李祐說:“我經常看到顯貴之家,聯姻大族,但其子弟卻慣於奢淫,大多不能善終。我本人以用兵謀略,獲得官位,自己選擇家婿,何必要攀龍附鳳,而博取虛名呢!”

聽到李佑講這番話的人,都認為他有遠見卓識。

六、錢翁增錢得安居

東海有位姓錢的老頭,以小家為基業,而成為富豪。他想在城中,選購一處住房。有人給他推薦了一處房舍。當時這座房,已有很多人爭購,並把價錢商定為七百金。房主將要出售,並急欲圖之。

錢翁看過房後,竟以千金成交。他的子弟們說:“此房的價錢已定七百金,你如今卻突然增價三百,這不是白白丟失了嗎?”

錢翁笑著說道:“這是你們所不知道的。我輩都是小人物,房主拒絕了眾人,而出售給我,不增加房價,他拿什麼堵塞眾人之口?況且慾望未滿足的,爭端就不會止息。我用千金之價,獲得七百之屋,房主的慾望,已經滿足。而別人也不會再希圖我屋的利潤。無論是歡歌笑語也罷,還是痛哭流涕也罷,此屋為我錢家世世所有,是沒有什麼禍患的了。這也叫舍財免災。”

不久,其他人所售出的房屋,都因房價低廉,而要求補貼;或轉而贖買,以致經常發生爭訟。只有錢翁的房屋,安然無事。

七、范諷御史,聽衙役指教

宋代,御史台范諷,他有一個衙役,平素就以剛正不阿著稱,每當御史犯有過失,他就豎直手中棍棒。所以御史台就以他拿的木棒,作為判斷賢能與否的標誌。

有一天,御史中丞范諷,召來幾位客人和親屬,便指使廚師做飯,並接連說了好幾次。當廚師離去以後,他又叫了回來,喋喋不休的又告誡再三。

這時,這位衙役,又豎起了木棍。范諷感到奇怪,便上前詢問。

衙役回答說:“您大凡驅使別人的話,只要說清事情的要求,最後檢查結果是否成功。如果達不到要求,您按常規,處罰他就是了。不用嘮嘮叨叨,說得沒完沒了!如果讓中丞您主宰天下,難道還能對每個人都喋喋不休嗎?”

范諷御史聽後,很覺慚愧,也很佩服。

八、兵器庫失火,怎麼辦?

北宋李允則,擔任雄州知州時,一次在軍營中舉行宴會,突然兵器裝備倉庫,失火了。李允則聽到消息後,仍然飲酒歡談不停。不一會兒,火撲滅了。他秘密派人,帶著文書,到鄰近的瀛州,用裝茶葉的箱子,運回了一批兵器裝備。不到十天的時間,庫裡的兵器,就補充完畢了,外人一點也沒有發覺。

事後,樞密院彈劾李允則:歡宴而不救火。宋真宗說:“李允則這樣做,必定有個說法,等問問他再說。”

李允則對此事,回答說:“儲藏軍械的地方,防火措施,十分嚴密。這裡正在舉行宴會之時,而兵器裝備庫失火,這必定是內奸所為,其奸人,目地在搞破壞。如果離開宴會,紛紛都去救火,恐怕還有更意料不到的事態發生。”

皇帝認為:李允則當時的冷靜處事,是正確的。

李允則用茶葉箱,暗運兵器,以免泄密,也是正確的。

(均據明代馮夢龍《智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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