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珍事:盛顒糾錯、訓子、焚債券

嚴自律


【正見網2015年08月08日】

盛顒,字時望,無錫(今屬江蘇)人。他是明代景泰年間(1450--1457)進士,任監察御史。因彈劾曹吉祥違法之事,反遭牽累,出任束鹿縣(今河北束鹿縣東北)縣令。後來得到升遷,先後任知府、陝西左布政使、刑部右侍郎、左副都御史等職。盛顒為官很有政績,所到之處,均有治聲。他任束鹿縣令時,見徭役不均,百姓受苦,便推行“九則法”(可惜史書中對此法無詳細記載),深受百姓歡迎。以至他離任之後,繼任縣令者,仍繼續實行他的九則法,成為不易之政。他任知府時,當時的巡按御史,曾特地將他的政績上奏朝廷。

盛顒到了陝西左布政使任上,邊境多警,又逢歲飢,他精心規劃,勵精圖治,使得糧餉不缺,軍民安定。擔任左副都御史時,山東饑荒,他被以巡撫名義,派去救災。盛顒採取一系列措施,使得災區生產復甦,尚餘糧食百餘萬石。他又將其九則法在山東推行,鏟除強暴,除去苛政,深得百姓愛戴。

明憲宗成化年間(1465--1487),盛顒從朝中退休,回家鄉無錫居住。一到家,見一個屋子裡,關著好幾個人。盛顒覺得十分奇怪,便問他們:“為什麼被關在這裡?”原來,這些人都是盛家的鄉鄰,見盛顒發問,便一個個爭先恐後地告訴他:“我們欠了您家的錢,還不出來,所以被您的家人,關在了這裡!”盛顒聽罷,嘆息著說道:“竟有這樣的事情!”於是把他們全都放了出來,並設下酒宴,款待他們。

酒宴款待過後,盛顳將兒子們,全都召集了來,跟他們要眾鄉鄰寫下的欠錢字據,以及他們的帳簿等。兒子們捨不得錢財,因而都遲遲疑疑,不肯爽爽快快地交給父親。盛顒見兒子們難以割捨的樣子,心生一計,便順勢哄他們道:“你們都不必遲疑,放心地拿出來吧。我要親自過過目,以便把這些字據,送到官府中去,叫他們代我們家催要,這不比我們自己去催要 好得多嗎?”

兒子們聽父親說準備這麼辦,一下子都十分高興,立刻將字據、帳簿等,全部捧了出來,交給父親。誰知盛顒把這些東西,一拿到手,毫不客氣,統統丟在火中,燒了個精光。盛顒的兒子們,喪氣之極,卻也無法可想。

盛顒將借據等全部燒掉後,又對眾鄉鄰宣布道:“我的孩子們無知,把你們關了起來,催逼債務。這樣對待你們,實在是對不起得很,請眾鄉親不要見怪。麻煩你們告訴其他的鄉親,你們大家欠我家的債、借據等,全部被我一把火燒掉了。從今以後,所有債務,一筆勾銷,決不再催要。請你們放心!”

眾鄉鄰被盛顒的高尚德行所感動,都含著感激的眼淚離開了。

然後,盛顒又批評兒子們關押百姓逼債,是嚴重的錯誤!又講了“積德行善,光耀家聲”的正確性和重要性。

(《明史•盛顒傳》、《寓圃雜記•盛都憲焚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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