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3年09月10日】
重慶市毛家山女子勞動教養管理所(以下簡稱勞教所)位於重慶市江北區五江路21─1號(毛家山附近)。自99年7.20以來,它地地道道地成為江XX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法西斯集中營。該所設四個大隊,可關1200人左右,2003年以前,非法關押法輪功修煉者最多時,法輪功學員占被關押人員總數近一半。第四大隊是99年7.20以後所建,2001年3月12日正式使用。當時,勞教所將一、二、三大隊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和部分吸毒勞教人員調至第四大隊組成新大隊,即所謂「整訓大隊」。
自此,勞教所的第四大隊成了集中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大約有250名左右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此。勞教所實行的完全是集中營式的管理:樓與樓之間安上鐵門,互不往來;同樓房間之間也不能走動,每個房間終日被鎖住,每天只有早晚幾分鐘,輪流放出來洗漱;同房間的法輪功學員之間也不准相互交談。
2002年5月,勞教所從西山坪勞教所和永川勞改農場調了6男3女警察,強化第四大隊的「集訓」。2002年8月,勞教所將其它幾個大隊的所有法輪功學員統統轉到第四大隊,進行統一強制「轉化」。惡警們受上級指令,執行江氏「從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密令,絞盡腦汁,想出了許多招術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和肉體的殘酷迫害和折磨。精神摧殘包括: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謊言灌輸,逼迫法輪功學員看誹謗大法的錄相,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的「四書」,導致學員精神失常。肉體折磨包括:不准法輪功學員睡覺、打耳光、卡鼻子、用腳踩、抓頭髮撞牆、站軍姿、單腳直立、罰軍蹲、跑操場、跑樓層、上銬、關小間、用手肘使勁猛擊背心、用手亂抓、亂揪法輪功學員大腿內側肌肉、野蠻灌食等等。罰站,可以說隨處可見。第四大隊最長一次罰站,從2001年5月10日早上開始,到9月23日大調整才終止,歷時近四個半月。
據不完全統計,在此勞教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7位(包括龍崗,見案例3)。惡警除了親自動手用種種殘酷的手段折磨迫害法輪功學員外,還以刑期相誘,指使吸毒勞教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如交叉反捆雙手,結成越拉越緊的活扣,再讓其坐在凳子上,系在床頭的鐵桿上,然後取掉凳子,讓其蹲著。不准端碗,不准閉眼。無法洗漱,除了飯後,一律不准解手,並用法輪功學員吃飯的碗,裝上水放在屁股下面。種種毫無人性的迫害,從早上一直持續到凌晨2點……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人權和法律機構備案的重慶毛家山女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和不法人員的違法、基本犯罪事實。
主要犯罪人員:
李XX(女, 所長)、宏某、高定(四大隊大隊長)、武春梅(女,四大隊大隊長)、艾小容(女,四大隊二中隊長)、梁琪(女、四大隊)、龐玲(女、四大隊)、何忠玲(女、四大隊)、蘇燦(女、四大隊)、宋萍(女,四大隊主管隊長)、嚴麗萍(女、四大隊)、陳浩(四大隊)、范培培(女,四大隊)、羅某(一隊隊長)、黃XX(四大隊)、肖 XX(四大隊)、周XX(四大隊)、張永琴(女)、楊明(管教,四隊隊長)、胡小燕(女)、周樹蘭(女,吸毒勞教人員),還有三名不知姓名的女警,警號為: 5032055、 5032050、 5032121。
主要犯罪事實:
惡警們與吸毒勞教犯串通一氣,對法輪功學員的殘忍迫害包括:
一、增強暴力 為落實第四大隊「整訓」任務,撥專款80萬。添了三十間牢房。從多方聚警力:到警校要,從外地調(惡警蘇燦就是外地來的一監獄長),本地抽(西山坪、永川)。牢房裡、過道上、飯堂、操場、大門口、甚至垃圾場都安上監控器。
二、踐踏法律 被關進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有的根本沒出示過法律憑據,如:法輪功學員高仲英;有的是惡警私闖民宅抓走,如:法輪功學員馬玉先;有的是在洗腦班因拒絕被洗腦就被非法送勞教,如法輪功學員喻群芳;有的是被騙到派出所軟禁後轉到勞教所的,如:法輪功學員陶懷素、劉昌玉。被非法關押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如果不放棄修煉到期也不釋放,2000年前抓的,一般都被延期數月至近一年(有的差幾天就一年)。
法輪功學員岳春華、王世碧等本來就是延期釋放出來,立即又被押送到歌樂山或井口洗腦班變相關押,一關又是數月,時間長的有一年多。法輪功學員一律被剝奪了上訴權和請辯護律師權。更荒謬的是,2001年6月26日將至(世界戒毒日),勞教所召開大會,隻字不提戒毒事,竟開成非法逮捕法輪功學員何淑瓊、瓦解難、蹇平的大會,會後立即將她們押往看守所等待判刑。有時大隊會突然宣布回舍房收拾東西,法輪功學員熊玉珍、馮素珍就是不同時間被非法押走的。
三、亂施酷刑 惡警受上級指令,執行江氏「從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密令,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酷迫害和折磨,如:站軍姿、單腳直立、罰軍蹲、跑操場、跑樓層、上銬、關小間、用手肘使勁猛擊背心、用手亂抓、亂揪法輪功學員大腿內側肌肉等等等等。罰站,可以說隨處可見。第四大隊最長一次罰站,從2001年5月10日早上開始,到9月23日大調整才終止,歷時近四個半月。每天早上5:30起床後就站,晚間查夜12點以後才能入睡。在這期間,惡警蘇燦別有用心,強令第四樓十八位法輪功學員站軍姿,從2001年8月23日早一直到8月28日晚12點,整整6天5夜。站三、四天後,腿腫、腳不聽使喚,站起睡著倒地的均有。
2002年5月以後,四大隊開始強化訓練,手段更殘酷了,站軍姿,連六十歲以上的老太太也不放過,稍沒站穩或沒做准,男警的腳尖就踢來了。法輪功學員高素清、華英因不配合邪惡,被吸毒勞教脫下鞋打。高素清屁股被打紫、大腿揪烏,走路都困難。法輪功學員胡英臉部被打腫。龍崗不僅被打,後叫她頭朝下90度,雙手被銬在高於頭的柱子上,腳不准著地,一段時間的折磨,使龍崗臉部變形,全身癱軟,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才通知家人接走,不久,龍崗去世。
2002年8月,勞教所其它三個大隊法輪功學員統調第四大隊進行強硬訓練,迫害升級。鄭小琴、邱翠香、江濤、龍崗、高仲英、田益鳳、余訓容、饒渝輝等十幾位法輪功學員關在那裡。邱翠香的腰部被吸毒勞教踢後留下十幾處紫塊。江濤被吸毒勞教何以紅、劉成玲(原是籃球隊員)打得爬不起來。兩吸毒勞教把江濤從樓上拖至樓下,後又從樓下拖至樓上,造成腦震盪。本該2002年8月釋放,卻一直延期,看見江濤將出危險時,才於2003年2月18日放出,不知其後果如何。上銬也是酷刑中一種。被上銬時間最長的算法輪功學員邱翠香,四個多月。白天,雙手被銬在窗的高處,腳尖著地。晚上銬在床柱高處,疲憊不堪睡著,只要頭向下一動,振動了床,吸毒勞教翻身起來就是一陣拳打腳踢。不僅如此,吸毒勞教犯人還為虎作倀,對邱翠香進行人格侮辱,將邱的頭髮剪成梯田式,在頭上扎無數個象雞毛毽的髮結,東倒西歪,並在胸前掛個牌子,寫上她的名字。至於什麼扣飯、灌食、暑天不准洗漱等等就是雞毛蒜皮的事了。在整天的高壓、酷刑、嚴控的緊張氣氛中,法輪功學員陶遠群被逼得神志不清。第四大隊的二、三、四樓均出現此情況。惡警藉此誣陷大法說:這就是煉法輪造成的。 關小間也是懲罰的一種。小間設在樓梯轉角處,長一米,寬二米多,四壁均用厚厚的黑膠皮釘上,膠味濃烈刺鼻,無窗,全黑。關小間至少七天,均要上銬,不准坐,不准睡,除上、下午去一次廁所外(吸毒勞教專押)其餘時間都在黑屋度過。被關小間的法輪功學員太多,岳春華、龍崗、張真英、胡亞麗、孔祥芬(無法統計)。
第四大隊對身體虛弱的法輪功學員,借「關心」為名強制「打針」、對學員強行灌注不知名的藥物,進行迫害。周成渝(重慶渝洲大學教師)身上長象疥瘡一樣的斑點,被強制打針、擦藥後,出現全身浮腫,呼吸困難,走路困難。2001年9月的一天半夜,周呼吸急速,胸部難受,才送到324醫院,第二天就離開了人世。莫水金(重慶長安廠幹部),2001年7─9月,夜間咳嗽不停,咯血,隊長不聞不問,10月份才去檢查,對外說是「肺氣腫」,作保外就醫處理,回家20天左右就告別了人間。由於封鎖消息,被勞教所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不知究竟有多少。
四、封鎖真相 勞教所要想盡一切辦法封鎖經文。每月會大搜查一至數次。搜查最頻繁時一週一次、幾天一次。一部分警察嚴查宿房,床上床下、衣服鞋襪、臉盆水桶、牙膏肥皂、每個邊角、每個縫隙無一遺漏,均翻個透。棉絮也要捏個夠,捲筒紙個個抽完。存放在貯藏室編織袋中的物品,件件翻完。另一部分警察在操場依次個個搜身,衣褲層層剝光,直到裸體,文胸也不放過。截斷經文渠道。每月接見時,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朋友中只要是煉功人的,一律無資格接見。接見時,家中送來的衣物、用品一一嚴查。在這種嚴格把關下,還不放心,惡警們又將送來的衣物全浸泡在藥水裡幾天,字跡全無。妄想使經文絕跡。隔開法輪功學員間的接觸。樓層與樓層之間不准來往,宿舍與宿舍之間不准來往,同房間法輪功學員之間不准交談。
五、野蠻洗腦 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折磨以逼迫他們放棄修煉。勞教所將法輪功學員轉到四川省女子勞教所強行洗腦。那裡是個基地,模仿馬三家。重慶市勞教所先後弄了兩批法輪功學員去。第一批是2001年上半年,有劉興宇(音)、孫月、向小麗等4人。第二批是2002年3月,將周良榮、楊月沁、周華南、高仲英、張魯元5人送去。
六、吸毒勞教施暴 勞教所授予吸毒勞教特權,安排了多個吸毒勞教(名為「包夾」「幫教」,包干到每個人頭,實行重獎重懲與其刑期掛鉤)對付一個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除在男警高聲訓吼下超強度「訓練」和在隊長提著手銬、警繩下吃飯外,其餘時間全被吸毒勞教形影不離地監視和無理蠻纏,使法輪功學員完全沒有一點自由,沒有鬆口氣的感覺。晚間,吸毒勞教可以5分鐘叫你一次解手,使你整夜睡不了覺,如果稍有不順便破口大罵,馬上就動手動腳。
案例1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王積琴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楊明(四隊隊長)及其它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體罰、毒打,灌不明藥物,將受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王積琴在勞教所受到殘酷的迫害。在體罰、毒打的情況下,管教楊明讓幾個吸毒犯強行給王積琴灌注不明藥物,致使她當場休克過去。為推卸責任,才把折磨得奄奄一息的王積琴送回家。回家後王積琴一直吐血、便血、胸悶、氣喘咳嗽、嘔吐、腹瀉、腹部劇痛,胸部以下嚴重浮腫,四肢無力,不能入睡。2002年9月23日,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的王積琴含冤去逝,年僅29歲。
案例2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周成渝、張洪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楊明(四隊隊長),吸毒勞教人員(女)
基本犯罪事實:野蠻用藥,將受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惡警楊明一貫以陰險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她指使戒毒勞教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法輪功學員周成渝當時腳上長了幾顆疥瘡,楊明就藉機要給周成渝「治療」,強行灌藥、輸液,長達一個多月。每次輸液後,周成渝全身浮腫,肚子象冬瓜大,胸部特別難受,坐、睡不能。周成渝跟勞教所醫生提出藥物反應強烈,勞教所醫生卻堅持打針、輸液。後來,周成渝無法進食,生命垂危,楊明叫了兩名戒毒勞教人員強行將其背出送往外面就醫。在醫院周成渝說:「我呼吸困難,肚子裡輸的液太多,壓迫到心臟難受。」周成渝因輸液淹息心臟而死。對此勞教所封鎖消息,還把知情的法輪功學員單獨關押了幾個月後,又送到四川楠木寺勞教所進行迫害,想長期封鎖消息。其他法輪功學員張洪泉等也被用這種方式迫害過。
案例3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龍崗、彭棟均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銅梁縣公安局
基本犯罪事實:將受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龍崗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非法關押在重慶五裡店毛家山女子勞教所。勞教所惡警野蠻強行給她灌食,至肺部穿孔,導致生命危險。勞教所為推卸責任,叫家人領回,出來後身體有所好轉。銅梁縣公安局又指使安居鎮一幫惡人將其綁架至看守所折磨4個月後身體極度虛弱,於2002年11月6日在家中死亡。法輪功學員彭棟均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後非法判刑4年,2002年在獄中被迫害致死。
案例4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莫水金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將受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2001年5月,法輪功學員莫水金在公園遊玩時,被當地警察綁架,扣以莫須有的罪名,送入惡名遠播的江北毛家山勞教所非法勞教。可伶年逾六旬的老人,仍不能免除苦役、刑罰。入所前她順利通過體檢,入所後剛過一個月,即被折磨得開始吐血,非法關押三個月,吐血五十餘日,勞教所視而不見,置若罔聞,當看到情況不好時,怕承擔責任(此前已有一位法輪功學員慘死於該魔窟),又將她連夜趕出勞教所,延遲至第二日才通知家屬、單位和當地派出所將她接回。回家後僅過十餘日,便含冤去世。
案例5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李蘭英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包繼偉(治安科長,7814),包敘定(重慶市市長),陳光富(副局長),陳輝平(副局長),警察(13862)。
基本犯罪事實:將受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李蘭英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重慶毛家山女子勞教所繁重勞動、精神高壓和身體折磨的環境中,被抓捕時的扭傷導致傷口再度崩裂,加上被拘禁後在嚴冬中挨凍,李蘭英含冤離開人世。
案例6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蒲新江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毒打
詳細情況:重慶法輪功學員蒲新江(女),約50餘歲,被判勞教,關押在重慶江北茅家山女牢房,被迫害致死。2001年4月3日警方叫家屬去領屍體,於四月六日火化。家人悲痛萬分,投訴無門。
案例7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薛珍(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
基本犯罪事實:將受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薛珍(音),於2001年9月在重慶市毛家山女子勞教所被惡警迫害致死。薛珍被非法關押前雖年近70但身體健康、紅光滿面。被關押後因受到殘酷折磨,於2001年9月離開了人世。
案例8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周鍾紅、胡亞麗、黃建君、李玉瓊、李麗、劉玲、彭秀玲、吳艷芳、楊明群、張貴珍、張真英、奏章蓉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惡警何鍾玲(女)(警號15468),胡小燕 (女)( 警號15469)
基本犯罪事實:經常出惡招打罵,長時間吊銬,不給飯吃。
詳細情況:2001年5月13日世界法輪大法日,法輪功學員打出「法輪功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字樣的橫幅,事後法輪功學員周鍾紅、楊明群、彭秀玲、黃建君、奏章蓉、吳艷芳、張貴珍李玉瓊、張真英被惡警銬吊了七天,還餓飯,而何素群被吊銬了半個月之久。2001年12月,胡亞麗、李麗、劉玲、張真英被打、被銬、被吊餓飯達十天,張真英在長期的摧殘折磨下,雙腳癱瘓。惡警何鍾玲、胡小燕毫無人性,經常出惡招打罵法輪功學員。
案例9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黃素蘭、江濤、余訓蓉、張紅、王艾華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李xx
基本犯罪事實:採用各種酷刑、各種謊言強制學員寫放棄修煉的「四書」;強制軍訓,跑步,軍蹲,馬步蹲,伏地挺身連續做多少次,整天不停的折磨;不准睡覺;打耳光,卡鼻子,拳打腳踢,用腳踩,抓頭髮撞牆,插管灌食等。
詳細情況:北碚區西山坪勞教所惡警除了在本所迫害法輪功學員外,還調了一部分男幹警到江北區茅家山女子勞教所,對女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惡警採用各種酷刑,各種謊言強制學員寫放棄修煉的「四書」。惡警每天強制軍訓,跑步,軍蹲(一隻腳半蹲,另一隻腳用腳尖墊起,時間長了非常難受,還不准換腳),下蹲,馬步蹲,伏地挺身連續做多少次,整天不停的折磨法輪功學員。讓因吸毒被勞教的人員輪流值班,不准法輪功學員睡覺,遭受折磨後學員一頓吃不下飯,就被他們插管灌食。學員被打耳光,卡鼻子,拳打腳踢,用腳踩,抓頭髮撞牆,頭部撞起包,被折磨得精神恍惚。西三坪調來的一個男惡警30歲左右,經常狂言:你們不轉化就讓你們難受。還得意地說:西山坪身強力壯的男子漢都受不了,何況你們。他教唆吸毒勞教人員,用黑社會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用諸如「貝母穿心」,打耳光,腳踢,猛踩,戴手銬,關小屋等等手段折磨、殘害法輪功學員,這些成了他們的家常便飯。法輪功學員黃素蘭被長期戴手銬,挨打,關小屋,頭部被撞一個大包,現一人被單獨關在三中隊。法輪功學員余訓蓉,張紅,江濤等不寫「四書」,就經常挨打,腳被打傷,行動困難,每天還在遭受折磨。法輪功學員王艾華被折磨得疼痛難忍,命在旦夕,惡警也不放人。
案例10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高傑、王進修、張美玫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陳浩、范培培、黃XX、肖XX、嚴麗萍、周XX、楊XX,勞教犯人顏家華等
基本犯罪事實:唆使犯人毆打,毒打上銬 ,打耳光, 臭襪子、擦腳布堵嘴,罰站,強制插管灌食。
詳細情況:重慶市女子勞教所從2OOO年12月開始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包挾後,迫害就不斷地升級。什麼是包挾?就是公安利用惡習深重的勞教人員(犯人)對法輪功學員實行24小時監控,使其完全失去自由的一種手段。其實包挾者也就是一群打手。2001年1月9、10、11日這三天包挾們在惡警的指使下,對五十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連已近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張美玫、王進修老人也不放過。她倆被七、八個包挾從床上拖到地上,拳打腳踢拖出舍房,一邊打,一邊罵:「打了你又怎樣!」兩位老人被打得遍體鱗傷,衣服都被打爛了。還被用臭襪子、擦腳布堵嘴,打耳光。三天下來後,被毒打上銬的法輪功學員有15人左右,一直到過年前幾天才解銬。三月初,勞教所三中隊黑板上專刊誹謗大法,強迫法輪功學員看誹謗大法的錄相。會場上,公安用手銬、繩子、堵嘴的膠布威脅受害人。一女惡警(姓楊)率先打了法輪功學員高傑的耳光,包挾們一看公安帶頭打人,就蜂湧而上,大打出手,持續了一個半小時。包挾顏家華扯掉了法輪功學員的頭髮,還惡毒地說:「我為XX黨做事賣力,打死你們我也不怕。」8月20日和8月27日所謂的生活會上,公安要求法輪功學員作自我介紹,法輪功學員都站起來告訴公安「我是法輪功學員某某,修煉沒有罪,沒有錯,要求無罪釋放。」,觸怒了惡警范培培、黃XX、肖XX、周XX,體罰的程度也加重。8月27日50名法輪功學員被體罰蹲一天。其中有69歲的老人。稍站起來伸一下腿,馬上就受到包挾們的毒打、謾罵。惡警還給法輪功學員強制插管灌食。當場有的學員鮮血從管裡流出來,有的感覺呼吸十分困難,有的嘔吐。
案例11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呂亞明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暴力洗腦,毒打,不准受害人與親人見面。
詳細情況:2002年6月,勞教所按恐怖組織「610」辦公室的指示,從重慶西山坪勞教所調來大批惡警,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實行暴力洗腦,暴徒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肉體折磨。法輪功學員呂亞明的腿被打壞,行走困難。暴徒還對法輪功學員實行所謂的嚴管,在規定的接見日不准她們與親人見面,致使她們音信全無。
案例12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李秀英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
詳細情況:2002年1月3日,法輪功學員李秀英在重慶小泉被惡警抓走,一直被關押在渝中區看守所,9月被送往重慶茅家山女勞教所,由於邪惡的瘋狂迫害,不久便生命垂危,後送茅家山少管所醫院。11月25日,李秀英的母親接到通知去醫院看望女兒,見李秀英已經生活不能自理,肚子裡很多腹水,腫得很大。她的母親要求「保外就醫」,但惡警說必須寫放棄修煉的「三書」才能放人。
案例13
受害人: 一位6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殘酷的迫害包括教唆吸毒犯折磨法輪功學員,無休止地長跑、罰站軍姿、蹲軍姿,面牆長時間罰站,背23號令,逼迫受害人寫放棄修煉的「三書」(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等等。
詳細情況:一位姓名不詳的6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被送去茅家山女子勞教所,見證了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暗無天日的生活和用法西斯使用過的酷刑折磨法輪大法修煉者的事實。惡警們甚至教唆吸毒犯人折磨法輪功學員,並以減刑相誘惑,提前釋放,否則加重其刑期,法輪功學員就這樣被他們折磨得傷、殘、以至死亡。從西山坪勞教所調來的一批男警,天天搞所謂的「整訓」迫害法輪功學員,讓她們在四中隊壩子上無休止地長跑、罰站軍姿、蹲軍姿,面牆長時間罰站,背23號令等等……每天從早晨五點半一直到深夜兩點半,從精神上、肉體上折磨法輪功學員,並逼迫她們違心地寫放棄修煉的「三書」。
案例14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何素群、周良榮、鄭小琴、羅德清、肖鳳鳴、陳靜、岳春華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劉xx(二中隊),余xx(中隊長),張xx(新隊長)等,蔣映梅、湯曉余、李和梅、沈玲、姚潔
基本犯罪事實:毒打、用擦腳的帕子或用寬的黃膠布粘嘴,強制看聽誹謗大法的文章和攻擊大法的電視節目,經常關小間、戴銬、打罵、長時間罰站、罰蹲等等。
詳細情況:2000年12月9日,何素群、周良榮、鄭小琴、羅德清、肖鳳鳴、陳靜、岳春華等法輪功學員被送到重慶市毛家山女子勞教所非法判一年勞教。在女子勞教所二中隊,遭受多迫害,特別是惡警劉xx指使獄中的犯人打法輪功學員。有一天早晨集合時,劉xx在隊列前暗示犯人們大打出手。犯人們一擁而上,從身後抓住法輪功學員頭髮打倒在地,七、八個犯人用腳亂踢,好幾根肋骨被打傷,上肢活動困難,晚上痛得無法睡覺,兩個多月後才恢復。自元月三十日中央台推出『自焚偽案』後,重慶市毛家山女子勞教所惡警更是瘋狂地對裡面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每天強制聽一些反面文章和攻擊大法的電視節目,並不准受害人說話,更不允許講真實情況。只要說話,就用犯人擦腳的帕子或用寬的黃膠布粘法輪功學員的嘴。時常用關小間、戴銬、打罵、長時間罰站、罰蹲等等來 體罰受害人,終斷通信往來,不准洗涮曬衣服等。更有甚者,中隊長余xx規定法輪功學員吃飯減半,長期隔離,遍體鱗傷,專門安排心狠手辣的打手不擇一切手段地強制逼迫她們放棄修煉。由於監獄的人太多,法輪功學員於2001年3月轉入了新建的整訓四中隊。有一次惡警們在黑板上寫了攻擊大法的內容,法輪功學員過去擦掉了黑板上的所有內容。一個惡警進來說把她們銬起來。於是上來一幫打手(她們是蔣映梅、湯曉余、李和梅、沈玲、姚潔)把她們用『蘇秦背劍』的方式銬起來,並殘忍地要法輪功學員蹲在地上。手銬、警繩都用完了,就亂打。惡警用警繩把法輪功學員的手在背後死死的綁起來。幾分鐘後法輪功學員雙手就失去了知覺,那天整整綁了法輪功學員十幾個小時(從早晨九點到晚上十一點),晚上解開後,又把學員反銬在雙人床,幾天幾夜不准睡覺,吃飯也不給解銬,並進行精神折磨。惡警們對帶頭打橫幅的法輪功學員何素群改判為勞改三年〔原來是一年〕;其中周良榮、鄭小琴、羅德清等幾位法輪功學員加刑三至四個月。還體罰站軍姿兩個多月〔每天早晨五點多到晚上十二點〕,法輪功學員站到腳爛了,每天流出很多黃水,又痛又癢,難受極了。另罰法輪功學員周良榮、肖鳳鳴、陳靜、岳春華等大熱天一個多月不准洗漱。
案例15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黃秀瓊、李南英、譚芳、薛珍、封紅芳、伍大書、張慧蘭、程平、蔡長英、劉建生、唐國容、廖小英、劉新宇、左沐珍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李XX(隊長)等惡警,吸毒犯
基本犯罪事實:強制勞動,毆打,上銬,體罰,謾罵,關小號等。用減刑來鼓勵吸毒人員24小時監視或折磨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無限期非法關押,加刑。
詳細情況:勞教所的惡警們強制法輪功學員每天看誹謗法輪大法的材料,另半天強制勞動。每天從早上5、6點 開始勞動到晚上10、11點。每頓飯實際吃飯時間只有10分鐘。每天的勞動大約有14至16小時,如果完不成當天的任務,會被加刑。法輪功學員幾乎不能請病假,除非臥床不起。但耽誤的勞動任務也必須在以後自己擠時間補上,否則,同樣加刑。如果拒絕勞動,除了加刑之外,還要處罰。有8位法輪功學員薛珍、封紅芳、伍大書、張慧蘭、程平、蔡長英、劉建生、另一位學員姓名不詳,因拒絕勞動被罰蹲在地上,每天要蹲上15、16小時。用減刑來鼓勵吸毒犯24小時監視法輪功學員,採取連坐辦法,即監視得好,減刑,不好,視其情節輕重,每次加刑2天以上。這樣,吸毒犯為了自己能減刑,竭盡所能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毆打,上銬,體罰,謾罵,關小號,不讓學員睡覺等。法輪功學員李南英等因煉功被隊長發現,叫吸毒人員打。帶頭煉功的學員被關小號,還把雙手銬在床上鋪的床邊,或反銬成『蘇秦背劍』,不讓洗漱,不讓解手,甚至睡覺都銬著。法輪功學員唐國容因煉功關小號至少4次,少則關一週多,多則關長達1個月。譚芳因煉功被班隊長李XX發現,李XX暗示吸毒人員把譚芳拖到辦公室毒打後離去。吸毒犯把譚芳五花大綁後,揪住頭髮,對著譚芳的頭部、胸部、腹部大腿等處拳打腳踢,猛打持續大約有半個多小時後,隊長李XX進來了,罵譚芳很多不堪入耳的髒話。譚芳被折磨得頭昏昏沉沉,頭上被扯掉大把頭髮,全身大面積青紫,睡覺無法翻身,胸部痛了一個多月。同牢房的吸毒犯把擦腳布、襪子塞進法輪功學員劉新宇的嘴裡,然後用黃膠帶將她的嘴、鼻封住,封得吐白沫,差點喪命。法輪功學員左沐芬(音)因拒絕穿囚服,看守讓吸毒者強迫她數九寒天只穿一件單衣服。體罰更是家常便飯。常常是罰(站、蹲、坐)一天就是15~16小時,持續1周以上,如前面提及的8位法輪功學員被罰蹲1個多月。對法輪功學員無限期非法關押,加刑。法輪功學員廖小英,2001年1月期滿,先延期半年,又繼續延。
案例16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蹇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殘酷的迫害包括毒打、吊銬20多天。
詳細情況:1999年9月1日晚,法輪功學員蹇平被關進拘留所,被拘留15天。當晚8點多鐘開始打了5個小時,直到被打得吐血。10月31日,蹇平因到北京為法輪大法上訪又被送進看守所,從10月31日-11月15日短短十幾天中,蹇平因煉法輪功就受到兩次酷刑迫害。第一次用她的話講是被『吊籠子』:把手背到後面去伸直反銬,再把手從後硬吊到頭頂,腳是懸起來的,吊了二十幾分鐘。第二次是戴了一種死囚的刑具,把手銬在腳鏈上,脖子上再銬上銬子,手、腳、頭套在一起,人既不能蹲,又不能站,還要背負幾十斤重的鏈子,鏈子上再加一把大鐵鎖和一根鐵棍,這樣折磨了三天三夜,因蹇平無法吃飯而拒絕進食,三天後解銬。1999年11月16日,蹇平由看守所送到毛家山重慶女子勞教所三中隊。2000年10月,隊長將蹇平銬了九天九夜,白天銬在鐵窗上,晚上銬在過道上。2000年10月27日,蹇平又被打,並被銬20多天,先是把手腕硬往鐵窗上卡,鐵桿都陷進肉裡,再上銬,銬一上去手就疼痛難忍,最後痛到全身,1個多小時她就失去知覺,臉色蒼白,嘴唇發紫,兩眼緊閉,滿頭是汗,但雙手還死死的吊銬在鐵窗上,當時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喻群芳和她銬在一起)。晚上睡覺仍是銬在床頭鐵欄上。第二天,蹇平就告訴喻群芳看東西較吃力,第三天,蹇平的腳、腿開始疼痛並出現麻木,而且越來越嚴重,等到20多天後解拷時,蹇平已經行走困難、眼睛視物模糊,視力從過去的1.5降到了0.1,右眼連0.1都沒有。
案例17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廖曉英、張惠蘭、王愛華、劉新宇、彭昭君、黃恩惠、劉蘭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一中隊、二中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上銬,關黑屋,罰站等。強制受害人從事繁重勞動,完不成還要加刑。強行灌鼻管。
詳細情況:重慶市毛家山女子勞教所關押了法輪功學員近三百人,最大的68歲,小的24歲。
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每月26天都有繁重勞動。一中隊主要打絲帶,做扎染(為日本人做和服和帽子),二中隊主要做衛生巾,每天80斤,完不成還要加刑。一中隊的法輪功學員廖曉英因拒寫誹謗大法的材料被延教。惡警用吸毒犯來監視法輪功學員因此可以減刑。隨意處罰學員。法輪功學員張惠蘭因與老鄉談了幾句話被管教罰站三天,現轉到三中隊。有的學員被罰打絲帶,又被長期罰站。有的學員被罰站,罰站時間從早上7點到晚上11點。二中隊的法輪功學員王愛華等被強行灌鼻管。法輪功學員劉新宇長期被關黑屋,帶手銬長達三個月。惡警用襪子和帕子堵他的嘴。法輪功學員劉蘭長期被關小間已達三月之久。
案例18
受害人: 劉天素、李蕭、劉蘭等十餘名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殘酷折磨包括:罰站、關黑屋、銬在大院鐵門上等。強制做繁重勞動,完不成還要加刑。強行灌鼻管。
詳細情況:遭受非法勞教的劉天素,李蕭,劉蘭等十餘名法輪功學員,常遭到獄卒殘酷折磨。最常用的是罰站:從早上起床直站到晚上睡覺為止,每天約站15~16小時。不能離開原地。最少的站了7天,多的達半月。殘忍的管教將煉功的法輪功學員分別監禁在小黑牢裡,每隔24小時換出一個人銬在大院鐵門上,不能坐,不能睡,僅給少量食物。惡警將年已50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天素一隻手銬在鐵窗上。白天只能站立,晚上給一隻高凳子坐著,天剛亮就立即拿走,每頓飯也僅只一兩米飯。管教稱之為「吹風燈」!就這樣,劉天素被銬了足足15天。嚴冬的重慶,寒風呼嘯,冷雨連綿,衣衫單薄劉天素多次因饑寒交迫而暈厥。毫無人性的管教將19歲的李蕭和40餘歲的劉蘭雙手上銬並舉過頭頂,反銬在鐵床床頭。就這樣通夜都只能躺著,不能翻身,更無法坐立,24小時有專人監管,禁止交談,只給一兩米飯。這樣的折磨持續了整整一月之久!
案例19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
詳細情況:1999年11月25日上午9點多鐘,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上橫街派出所騙走,並送往重慶市毛家山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非法勞教的一年中,法輪功學員的一家人都遭到株連下崗和受到嚴重的身心傷害。在勞教所裡,法輪功學員承受著一天十幾小時的繁重勞動摧殘和因為堅持煉功而遭到非人的折磨。
案例20
受害人: 法輪功學員陳德貴、肖莉珠、阮英傑、郭錫珍、劉世英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毒打
詳細情況:2001年12月,法輪功學員陳德貴被萬華及王春、代永紅、呂忠永等邪惡之徒綁架至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受盡折磨。法輪功學員肖莉珠於2001年11月被非法抓捕,判二年勞教,現被非法關押在毛家山女子勞教所,期間被惡警打了幾十棒。法輪功學員阮英傑於99年10月進京上訪在石家莊站被捕。送回大足刑拘一月後,取保候審。2000年5月13日再次被捕,後判勞教一年並遊街示眾,現關押於重慶毛家山女子勞教所。法輪功學員郭錫珍、劉世英及另外4位女法輪功學員被判勞教,被非法關押在毛家山女子勞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