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義審判〗遼寧省本溪市威寧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1999.7-2003.5)


【正見網2003年09月07日】

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遼寧省本溪市威寧教養院(亦稱威寧勞教所)積極追隨參與非法迫害,已非法舉辦過十幾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有幾百人遭受迫害。外省市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也被轉到威寧教養院戒毒所遭受迫害,該所所長劉紹實陰險狡詐、不擇手段。該教養院在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期間,進行非人道殘害,長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肉體上折磨和精神上的摧殘。肉體折磨手段主要有:體罰、毆打、不許睡覺、關小號、野蠻灌食、上抻刑定位(將手腳抻直24小時銬在地板上,由犯人看管) ,被用1萬8千伏電棍電擊。控制人身自由、睡眠時間,甚至吃飯和上廁所都在監視之列。強迫學員幾天幾夜不睡覺。據不完全統計,殘酷的迫害已經導致一人死亡,多人致傷致殘。進行肉體折磨的同時,在精神上也實行摧殘。非法舉辦「洗腦班」,採取欺騙、綁架、威脅、恐嚇、暴力押解、打罵、圍攻等各種手段,強行把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洗腦班」,企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先後有數百名本鋼法輪功學員被關進「洗腦班」,飽受折磨和精神摧殘。以下是遼寧省本溪威寧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分案例,送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人權及法律機構備案。

主要犯罪人員:
江自力(院長)、郭鐵鷹(副院長)、辛XX(副院長)、陳忠維(政委) 、吳剛(副院長) 、、劉紹實(戒毒所所長) 、劉副隊長、崔 x(幹警) 、楊愛民(幹警) 、李強(原管理科科長) 、梁世春(原管理科副科長) 、劉偉(原中隊長) 、董強(幹警) 、王軼(幹警) 、趙大維(幹警) 、劉江朋(管教) 、丁會波(幹事) 、劉匯明(幹警) 、王義(幹警) 、張得財(幹警) 、焦方禾(幹警) 、于振貴(原管理科副科長) 、劉印祥(幹警) 、鄭濤(原戒毒所副所長) 、趙士春(教導員) 、鄭凱(幹警) 、王志鐸(管教) 、張曉光(幹警) 、秦勇(「洗腦班」班長)


案例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邱智岩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市威寧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精神折磨、毒打、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本溪市威寧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邱智岩。1999年10月邱智岩進京上訪,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判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裡,邱智岩遭到各種酷刑和拷打;肉體和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獄警使用一種酷刑「抻」(「抻」是一種用於重犯、死刑犯的刑具),一般人抻一天受不了,但對邱智岩抻了4天4宿。後來又將邱智岩綁架到精神病院,後在家屬追問下獲釋保外,當時人已被折磨得不成樣子。2000年10月邱智岩再次進京上訪,於11月被興城公安非法抓捕,遭受毒打後被本溪公安接回。邱智岩回家後,先是排便困難,接著便血、吐血、精神時常恍惚,11月23日邱智岩被迫害致死。

案例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市威寧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酷刑折磨、精神摧殘等
詳細情況:遼寧本溪市威寧勞教所惡人對堅修的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折磨,如抻床定位、蹲小號、夜裡不讓睡覺,進行精神上的摧殘和肉體的折磨,強行轉化。

案例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紹實(戒毒所所長) 、本溪市威寧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精神和肉體上迫害
詳細情況:本溪市威寧勞教所洗腦班是遼寧省本溪市「610」和市公安局、本溪鋼鐵公司聯合私設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場所。惡警在兇犯劉紹實的策划下,將一名絕食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導致大量吐血,可能致死。其中一女警官見狀後大叫一聲「太可怕了」 ,這時一輛車急速開來將被害法輪功學員拉走。還有一法輪功學員被灌食後,頭臉腫大。惡人還強迫法輪功學員按所謂七點「保證」去做,惡警威脅法輪功學說:「不按這七條做,就是死路一條。」

案例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晶、李洪軍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市威寧勞教所惡人、臥龍派出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非法判刑、綁架、騷擾等
詳細情況:本溪市威寧勞教所非法判法輪功學員李洪軍勞教三年;被釋放後,曾多次遭到勞教所、臥龍派出所、絹紡街道等單位的不法人員騷擾、審問、跟蹤;李洪軍僅回家三個月又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5月12日晚,李洪軍、李晶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遼陽新村派出所惡警綁架;李洪軍、李晶被非法關押在遼陽看守所三個月後,遼陽市宏偉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於8月中旬秘密重判李洪軍十年;李晶九年;李洪軍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於10月中旬被強行綁架到瀋陽第一監獄(入監隊),並不讓家人接見、不讓送衣物。不到一個月,李洪軍就又被轉走,至今下落不明。

案例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金生、郝曉東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市威寧勞教所惡人、劉紹實(戒毒所所長) 、丁會波(惡警) 等
基本犯罪事實:欺騙、迫害法輪功學員家屬
詳細情況:本溪市威寧勞教所使出邪惡方法逼迫法輪功學員違心放棄信仰。2003年2月27日,戒毒所所長劉紹實、惡警丁會波利用每月一次的接見日,搞了一場毒害家屬、凌辱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醜劇。 惡警強迫法輪功學員家屬幫助做所謂的轉化工作,還逼迫家屬犯罪,侮辱大法。惡警還以嘲諷的語言叫來兩位非常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王金生、郝曉東,強迫他們回答家屬的提問,他們以嚴肅、理智的言行回答提問,揭露了謊言,令惡警驚慌失措,急令停止。惡警說:「今天的會成了他們洪法的會了。」還當眾謾罵,讓家屬看到了惡警偽善、醜陋的形像。

案例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宋月剛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江自力(院長) 、陳忠維(政委) 、吳剛(副院長) 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非法延期關押、毒打等
詳細情況:2000年11月本溪市威寧勞教所非法綁架法輪功學員宋月剛,未經任何法律程序,被非法判勞教二年;在勞教所裡,惡警們對宋月剛施以酷刑折磨;副院長吳剛手持電棍對宋月剛進行毒打;宋月剛曾遭受無數酷刑,雙手背銬28天被關在「小號」裡,以至雙手手腕變黑;被關押到「抻房」裡,將雙手、雙腳懸空抻起足足達半月之久;宋月剛曾被惡警毒打得遍體鱗傷,臉部變形。勞教所院長江自力、政委陳忠維、副院長吳剛一貫使用暴力和無限期關押來摧殘法輪功學員。由於宋月剛拒絕放棄修煉,非法勞教期滿後,仍被無限期的關押。

案例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趙成林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江自力(院長)、陳忠維(政委)、吳剛(副院長) 、李強(管理科長)、梁副科長、董強、王軼、劉偉、趙大為、劉江朋 、劉紹實(勞教所戒毒所所長) 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毒打致生命垂危
詳細情況:2001年5月28日本溪市威寧勞教所非法綁架法輪功學員趙成林,2001年7月被非法判勞動教養一年。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惡警使用殘忍無比的「抻刑」,把趙成林四肢懸空拽起來,企圖強迫他放棄修煉。惡警江自力院長、陳忠維政委、吳剛副院長指使管理科長李強、梁副科長、董強、王軼、劉偉、趙大為、劉江朋等暴徒對趙成林進行了極其野蠻、毫無人性的毆打,致使趙成林頭部變形、胸部受重傷、呼吸困難、神志恍惚;惡警還將被打昏的趙成林用兩副手銬吊在陰暗的小號裡,腳上也被腳鐐鎖住,整個人成「大」字形,被懸空吊在小號的牆上。 經過長達一個多月的反覆、殘忍的折磨,目前,趙成林雙股以下已經潰爛多處,內臟受傷嚴重,奄奄一息,已接近死亡的邊緣,在這種情況下,他不但沒有得到任何的救治,勞教所惡徒反而一直將其關押在小號中。

案例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張玉榮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市康寧醫院(精神病院)惡人、本溪市威寧勞教所洗腦班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強行綁架到洗腦班洗腦
詳細情況:本溪市康寧醫院夥同本溪市威寧勞教所的惡人強行非法綁架法輪功學員張玉榮(本溪市康寧醫院大夫) 到威寧勞教所的洗腦班進行強制洗腦。張玉榮大夫自修煉法輪大法以來,身心健康,精神飽滿,品德高尚,受到家人的讚揚,婆婆的誇獎。曾多次受到醫院書記的表揚,眾人皆知,有目共睹。書記曾經在會上說:「別人說話我不相信,張玉榮說話我相信。……要都是這樣我們醫院早好了。」

案例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繼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市威寧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行洗腦
詳細情況:本溪市威寧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王繼財,在勞教所裡,惡警用「抻」犯人的方式對他進行殘酷的折磨;還進行強制「洗腦」。無論在肉體上、還是在精神上,都給王繼財造成了嚴重的傷害。王繼財曾在1998年夏季捐款10萬元人民幣支援抗洪救災。當本溪郵局收到王繼財拿出的十萬元現金時,感動得服務員一再追問他的姓名和住址。他鄭重地告訴服務員:「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服務員主動地把本溪市的記者、錄像師找來,一再要求給王繼財錄像。他當時就拒絕了,他告訴記者:我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國家有難、百姓受災,盡己所能幫助別人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責任。因為大法的法理告訴我們:修煉人是不求名、不重利的,無私無我地為了別人著想。……

案例1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威寧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強制洗腦、用電棍電擊、毆打、強行灌食等
詳細情況:本溪威寧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強制洗腦,不放棄修煉則使用暴力摧殘。自2001年6月1日起,惡徒把6位法輪功學員集中到「嚴管隊」,6月4日勞教所派出20多名惡徒,借開會之機找藉口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將法輪功學員打倒帶上手銬;其中把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嘴給打爛了,並用電棍長時間電擊;還把法輪功學員送入「抻房」,並被強行灌食;惡徒連續幾天幾夜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在精神上殘酷地折磨他們。

案例1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宋月剛、趙成林、徐福生、王繼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梁科長(管理科)、李強(科長)、董強(科長)、劉匯明、王義、趙大偉、張得財、焦方禾
基本犯罪事實:對拒絕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使用暴力摧殘,如體罰、毒打、關入「抻房」 等
詳細情況:本溪威寧勞教所對拒絕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關到「嚴管隊」 ,使用暴力摧殘,如體罰、毒打、關入「抻房」( 即:捆住雙手雙腳把人抻起來) 。管理科梁科長、李強科長、董強科長、劉匯明、王義、趙大偉、張得財、焦方禾等,對試圖擺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宋月剛和趙成林大打出手,先是把他們抻起來,使身體懸空,用一萬八千伏的電棍對他們進行折磨,後來又拳打腳踢,他們被打得滿臉是血,臉都變形了。宋月剛被抻了十五天,趙成林被抻了十天。法輪功學員徐福生、王繼財在勞教所裡也遭受到殘酷的折磨。

案例1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玉文、張桂蘭、史淑蘭、崔斌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威寧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強行綁架、強制洗腦
詳細情況:9月3日晚5點左右,惡警強行綁架法輪功學員劉玉文到威寧勞教所進行強制洗腦;另外,法輪功學員張桂蘭、史淑蘭、崔斌等人也遭綁架,現下落不明。

案例1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文安、陳瑋,19名桓仁縣的法輪功學員,本溪市某醫院的護士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市勞教所(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綁架、強行洗腦
詳細情況:「十六大」前夕,遼寧省本溪市惡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新一輪的迫害,惡警逼迫法輪功學員填寫登記表,對拒不配合者,強行抓走。2002年10月14日本溪勞教所綁架19名桓仁縣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11月5日本溪市勞教所又綁架了本溪市某醫院的護士進行強制洗腦,該護士被強行灌食,插胃管時嘴裡冒出許多鮮血。法輪功學員王文安、陳瑋被劫持在本溪勞教所,在勞教所裡遭受著迫害。

案例1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吳俊陽、孔剛、王吉才、宋月剛、康鐵偉,一名遼寧省某公司工程師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陳忠維(政委)、吳剛(副院長)、管理科幹警等
基本犯罪事實: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採取強行洗腦、圍攻、體罰、毆打、不許睡覺、關小號、野蠻灌食、上抻刑等手段進行殘酷的折磨
詳細情況: 2000年11月1日本溪勞教所劫持一名遼寧省某公司工程師(法輪功學員)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惡人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採取強行洗腦、圍攻、體罰、毆打、不許睡覺、關小號、野蠻灌食、上抻刑等手段進行殘酷的折磨。勞教所的惡人政委陳忠維、副院長吳剛、管理科成員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吳俊陽、孔剛、王吉才、宋月剛、康鐵偉的迫害;其中,法輪功學員宋月剛曾被上抻刑定位(將手腳抻直24小時銬在地板上,由犯人看管) ,被用1萬8千伏電棍電擊。

案例1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宏春、王吉財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強行洗腦、酷刑折磨等
詳細情況:遼寧省本溪市勞教所在「610」辦公室和市司法局的直接指揮下,六次辦「洗腦班」,瘋狂摧殘近200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法輪功學員劉宏春腦骨被撞裂,法輪功學員王吉財脊椎錯位。勞教所刑房裡六個兩寸高的鐵環牢牢地釘在木板上,上面留著法輪功學員的斑斑血跡……

案例1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宋月剛、王吉財、李凡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陳忠維(政委) 、江自力(院長) 、吳剛(副院長) 、劉紹實(戒毒所所長) 、李強(管理科科長),梁世春(副科長)、董強(幹警)、趙士春(戒毒所教導員)、鄭濤(副所長)、張曉光(幹警)、丁會波(幹警)、鄭凱(幹警)、王軼(幹警)、劉偉(幹警)、趙大維(幹警)、劉江朋(幹警) 、秦勇(「洗腦班」班長)、姜明東(本溪鋼鐵公司副書記)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行洗腦、酷刑折磨、精神摧殘
詳細情況:本溪鋼鐵公司副書記姜明東與本溪市司法局狼狽為奸,不惜動用大量公司人力、物力和資金,在本溪市勞動勞教所非法舉辦「洗腦班」。採取欺騙、綁架、威脅、恐嚇、暴力押解等各種手段,強行把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由本鋼出錢,勞教所出打手,先後有數百名本鋼法輪功學員被關進「洗腦班」,飽受折磨和精神摧殘。「洗腦班」班長秦勇是一名殘暴的打手,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如控制人身自由、睡眠時間,甚至吃飯和上廁所都在監視之列;政委陳忠維是多起造成法輪功學員重傷、生命垂危的惡性事件的主使及策劃者;院長江自力為了私利,不顧法輪功學員的死活,致使在短短二年時間裡,造成法輪功學員四人重傷,多人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殘;副院長吳剛親自參與用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戒毒所所長劉紹實專門用精神摧殘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強迫學員幾天幾夜不睡覺,加之威脅、恐嚇、打罵,製造極其殘忍的精神折磨;管理科科長李強、副科長梁世春、董強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多人致傷致殘;戒毒所教導員趙士春、副所長鄭濤、張曉光強制連續幾天幾夜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惡警丁會波、鄭凱、王軼、劉偉、趙大維、劉江朋等曾使用酷刑折磨、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法輪功學員宋月剛曾在「抻房」被連續抻了十五天,最後連衣服都變黑了;法輪功學員王吉財被迫害成脊椎錯位;法輪功學員李凡被迫害成重傷。

案例1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艷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桓仁縣公安局惡人、本溪教養院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非法判刑、用電棍電、毒打等
詳細情況:2000年遼寧本溪桓仁縣公安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王艷,惡警用電棍電得王艷的面部、脖子發黑,兩手腫的象饅頭,十幾個惡警拳打腳踢,王艷遍體鱗傷,之後被非法關押在本溪教養院,並被非法勞教三年。

案例1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哲浩(唐麗娟之子) 、唐麗娟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大連姚家拘留所、大連戒毒所、大連勞教所、大連周水子勞動勞教所、遼寧關山勞教所、遼寧本溪教養院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非法判刑、勒索錢財、虐待等
詳細情況: 1999年10月13日晚上9點多,王哲浩和母親唐麗娟一起看電視節目時,被非法抓到「五一」派出所,非法拘留兩天後又送到姚家拘留所。母子二人都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拘留半個月。後來王哲浩又被直接送到大連戒毒所強行洗腦,之後又在大連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2001年4月又因為上網被非法勞教三年。當時他結婚剛近兩個月,最初被關押在大連周水子勞動勞教所,後接連密轉到遼寧關山勞教所和遼寧本溪教養院。在幾個勞教所關押期間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經常蹲小號。在被關押期間,家人還被勒索「押金」、「罰款」等達13000多元,有收據為證。王哲浩至今仍在本溪教養院遭受非人待遇。
附:王哲浩被非法關押的時間及罰款金額:
1、1999年7月22日至1999年8月10日被關在大連姚家拘留所,罰款200元。
2、1999年8月22日至1999年9月20日被關在大連姚家拘留所,罰款200元。
3、1999年10月13日至1999年10月29日被關在大連姚家拘留所,罰款200元。
4、1999年10月29日至1999年12月初被關在大連戒毒所,罰款700元。
5、1999年12月29日至2000年(時間不詳)被關在大連周水子勞教所,罰款10000元。
6、2001年4月至現在,分別關在大連周水子勞教所、遼寧關山勞教所、本溪教養院。

案例1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紹實(戒毒所所長)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行洗腦等
詳細情況:遼寧本溪市威寧教養院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已非法舉辦過十幾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有幾百人遭受迫害。外省市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也被轉到威寧教養院戒毒所遭受迫害,該所所長劉紹實陰險狡詐、不擇手段。

案例2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林秀芹、褚後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本溪市威寧勞教所、本溪市本鋼公安處惡警、盧強(本溪市牛新台地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非法判刑
詳細情況:2002年11月4日早晨5點多,遼寧省本溪市本鋼公安處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林秀芹綁架到勞教所「洗腦」 ;2002年9月27日晚,本溪市牛新台地區惡警盧強帶著五六個警察把法輪功學員褚後有強行綁架到本溪勞教所,並非法判勞教三年,惡警不讓家屬接見,褚後有在勞教所裡遭受著非人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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