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7年12月27日】
我丈夫不修煉大法,但是他很支持我。在迫害時,警察叫我去洗腦班,丈夫不讓我去,和警察打起來了。丈夫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最後警察還是強迫把我拉到了洗腦班。在這期間,我丈夫天天晚上去派出所要人,叫我回來。最後,派出所叫大隊書記開車把我接回來了。
我沒學法以前,我丈夫有血稠、手麻的毛病。有一天,他去趕集,在路邊溝裡掉下一個「法輪大法好」的條幅。他揀起來,把條幅掛在了一個很顯眼的位置上。打這以後,他的手不麻木了,也不用年年清血了,因為他血脂高。我修煉到現在二十年了,他在這期間從來沒花過一分藥錢。真是我煉功,家人受益。
有一年臘月去趕集,他在街右邊站著,突然駛過來一輛轎車,把腳壓了過去。當時,也沒有什麼感覺。等他回過神來,趕快脫下鞋,看看壓壞腳沒有。一看完好無損。這時司機也下車說:壓壞沒有?拉你上醫院檢查檢查。我丈夫說:一點事兒也沒有,你走吧,因為我兜裡裝著大法護身符呢。
因為篇幅有限,我就說這幾個。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我就不說了。謝謝師父,謝謝法輪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