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同修打工也得好好干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1年10月14日】

看到一點現象,寫出來與同修交流。

同修給常人打工時,一般都幹得很好,這一點是沒說的。

可是,當給同修打工時,就不一樣了,表現上不認真、隨便,覺得都是同修,何必那麼認真呢?其實,這正是修煉人應該注意的地方,如果忽略了,不僅容易出現矛盾,還會給同修家裡的常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有損大法弟子形像。

有一個同修,給一個同修的兒媳當保姆,同修兒媳入門晚,算是年輕弟子。打工的同修開始去時,活幹得挺好,也挺麻利。可是後來,就不在意了,活幹得也一般,有時該乾的活也不干。再後來,打工的同修被辭退了。為什麼呢?據說:打工的同修時間一長,就不那麼盡職盡責了,幹活粗燥,其實是心浮,不紮實。比如:刷碗用水一衝就完了,碗裡還有飯粒;拖地不細心,大面上乾淨了,但邊邊角角不拖。

修煉人到哪裡工作都應該是出色的,被人辭退了,是不是心性上有問題呢?師父說:「大家都是把自己的工作結合在自己的提高當中,你的工作和你的修煉,絕不會分開的。」(1)師父又說:「我們在哪裡都是好人。」(2)什麼是好人?好人比常人要格外多付出、多吃苦,雖然是給同修打工,也能看出不一樣來。何況,同修家裡還有常人,也會留意你的表現,干好了,是給大法增光彩,干不好,是給大法抹黑。打工的同修不要以為:給同修打工都是自己人,干好干賴沒啥,不是的,干不好照樣辭退你。同修招聘你來不是修煉的,是幹活來的,你活干不好能行嗎?雖然嘴上不說你咋樣?但人眼是桿秤,從你幹活上就能看出你修的咋樣?行為見證一切,心性表現是瞞不過人眼的。

還有個同修,給人打工伺候老人,時間久了,打工的同修難耐寂寞,於是給別的同修打電話:「你過來嗎?我在XX小區,你來咱們一起學法吧?」也不管打工同修家裡的常人願意不願意?就找來同修交流和學法,經常人進進出出的。這樣做時,會不會給同修家裡常人帶來壓力呢?大陸迫害仍然很嚴重,我們要考慮別人的感受呀?而且,同修帶著手機隨便打電話,對自己、對同修都容易招來麻煩。有一個同修跟我說:「我找某某同修伺候我媽,這個同修經常給別的同修打電話,隔三差五就領幾個同修來,我怕出事,又不好說她啥,咋辦呢?」這種現象很普遍。我想,同修交流是好事,但是要明白自己角色?你是給別人打工,又把別的同修往家裡領,這事應該提前跟同修商量好,不要自己做主。  

還有個同修,也是給同修家當保姆,上夜班時,經常抄法,老人要喝水或解手什麼的,同修也不及時看,光顧抄法了。有一次,上夜間抄法時,把檯燈插座燒了,後來同修悟到:插座燒了,插座(做得差)。悟到後,她做的越來越好。

還有個同修,給一個同修老闆打工,店裡還有常人店員,打工的同修覺得老闆是同修,自己人,也不拿自己當外人,動不動就提這個意見?那個意見?有時侯,還拍老闆肩膀,顯得近乎。但幹活上沒眼色,眼裡沒活。老闆妻子是常人,生氣的跟老闆說:「你招個上眼皮來……」沒幾個月,被老闆妻子給辭退了。我想,打工的同修應該站在老闆角度上想問題,不是站在自己角度上想問題,你認為的好意見,也許老闆會有另外的考慮,不要左右別人,有些矛盾都是因為太「自我」引起的。

寫出看到的一點現象,供同修借鑑。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紐西蘭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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