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實錄:拾金不昧得善報(兩則)

德惠


【正見網2023年02月10日】

一、衙役拾金不昧,債主離開

明代時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和相城區)有個衙役起的很早,就到縣衙上班。在縣衙門口他發現一包銀子,共六兩五錢,一時貪心就自己收下了。他認為自己得了便宜,正高興時,一個白髮老人一邊嚎哭,一邊找了過來,自述家裡貧寒,為了交稅不得不賣了女兒,才得了六兩五錢白銀,不料竟剛剛在路上遺失了,找不到自己也難以活下去了。衙役一聽他描述,就知道自己剛拾到的就是他丟的錢,本想占為己有,可聽他悲慘哭訴,於心不忍,動了惻隱之心,就把錢還給了他。一時間圍過來很多人,紛紛讚揚衙役。

縣令聽說後,非常讚賞衙役拾金不昧的義舉,命人賜給酒食紅花,大家喧喧鬧鬧、敲鑼打鼓的送到衙役家裡。衙役有個五歲的兒子,不曾想竟因此受驚得病,幾天後就病死了。衙役妻子大哭,仰頭對天喊道:人都說行善事得好報,為甚麼我兒子會死?當天夜裡,衙役就做了一個夢,夢中一個神人對他說:你還記得當年的事吧?那時你謀財害命殺死某人,自以為隱蔽,可陰間都有記載,你剛死的兒子就是那人討債而來。因為拾金不昧救人性命一事,善惡相抵,陰曹已經讓他離開,去別處投生了。

衙役明白了此事的因果,告訴了妻子,從此努力向善。一年後,衙役又生了一個兒子,長大後也做了衙役。

二、拾金不昧,從此溫飽

明神宗萬曆年間(公元1573-1620年),某日蘇州的閶門,也就是蘇州古城的西門(又名「破楚門」)失火,火勢蔓延了一百多家。有些流氓地痞乘火打劫,甚至有的人家沒著火也被惡徒搶劫。當天有位名叫徐玉的貧苦村民,入城辦事,不料錯過出城時間,城門關閉,只能滯留在城裡,恰好在閶門附近過夜,等待第二天出城。

失火時,他在路邊看火勢時,有個老太太忽然遞給他一個箱子,囑咐好好看護,轉頭就急忙忙走了。他知道肯定是老太太認錯了人,但在火災的慌亂中沒來得及解釋。他本想把箱子放地上,可手感和聲音卻告訴他裡面是金銀珠寶類的貴重財物。於是他只得抱著箱子認真守候,等待物主前來認領。到了深夜,大火終於被撲滅,但給他箱子的老太太依然沒有出現。徐玉怕箱子的主人著急,就在附近挨家挨戶尋找,終於找到了老太太物歸原主。老太太的家人當面打開箱子,裡面果真是各種金銀首飾價值百餘兩銀子。

徐玉回家將此事告訴了他夫人,夫人問他是怎麼想的,徐玉說:人家遭了火災,有這些財物,生活還可以維持,如果我拿走,就是要了這一家人的命,實在是於心不忍。後來,他們夫妻都夢到神人說:你們夫妻倆原本命薄,命裡是要窮苦一輩子的,因為做了善事,有了福報從此可以溫飽了。果真他家的經濟情況就此好轉了許多,溫飽不愁。

記載中這兩則事例的主人公行善後,得善報的方式不一樣:事例一中表面上衙役的兒子死了,實質上是債主離開,未來的災禍免除了;事例二中,徐玉夫妻本來福薄,如果他沒有行善而是自己把財物貪了下來,那麼就會有大的災難耗盡不義之財,並且使其受懲罰,得不償失,但他選擇了向善、拾金不昧,於是便有了福報,生活好轉。可見善報方式各有不同,但善有善報的理是絕對不會錯的,只要一心行善,上天一定會有公正的安排。

資料來源:明代古籍《集異新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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