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01月24日】
嚴善思,是同州朝邑縣人。年輕時以讀書廣泛知名,尤其擅長天文歷數和卜相之術。
嚴善思起初考中消聲幽藪科。武則天當政時任監察御史,兼右拾遣、內供奉。他幾次上表陳述時政得失,大多被采鈉。後升任太史令。聖歷二年,熒惑星進入輿鬼星域,武則天因此詢問嚴善思,嚴善思回答說:「姓商聲的大臣會承擔。」那一年,文昌左相王及善去世。長安年間,熒惑星進入月亮位置,鎮星觸犯天闕。嚴善思上奏說:「在刑法方面將有亂臣服罪,而且還有臣下圖謀皇上的跡象。」過了一年多,張東之、敬暉等人起兵誅殺張易之、張昌宗。他占卜都如此類一樣應驗。
神龍初年,他遷任給事中。武則天駕崩。將合葬在乾陵,嚴善思上奏議論說:謹按《天元房錄葬法》上說:「尊貴的人先入葬後,卑微的人不應在其後開墓入葬。」則天太后卑於天皇大帝,如今想打開乾陵合葬,就是以卑動尊,事情既不正常,恐怕也不安穩。臣又聽說乾陵的玄闕,闕門用石塊閉塞,在那些石塊的縫隙,鑄鐵漿用來加固其中。如今如果打開陵墓,就必須鑿刻。但是以神明之道,本質上崇尚幽深玄妙,如今卻動用大量人力施工,真怕多有驚擾和玷辱。還有,如果另開門道,用以進入玄宮,可是過去入葬時,神位早已確定,如今再更改,為害更深。又因修築乾陵之後,國難頻頻發生,竟至於則天太后總理萬機,達二十多年。她造成的國難剛平定,如今卻更加興工營建,恐怕還要有國難發生。
合葬不合古制,已寫在禮經之中,因循人情而用事,不足以當做依據,況且如今的事情尚有不安之處,怎麼能這樣做。漢時的各王陵,皇后大多不合葬。從魏、晉以下,才開始有合葬的。然而兩漢時間長久,有四百多年,魏、晉之後,國祚都不長久。雖然承受天命順應運期,要憑藉上天的賜予,然而遵循機遇享有德運,也在於天時。凡是陵墓的安置,一定要依託勝地,後世的子孫,用先人的墓來寄託魂靈,如不合宜,子孫也難以長期享用。希望依照漢朝的舊例,修改魏、晉的敗壞之綱,在乾陵的近旁,另選吉地,採取生前預造墳墓的方法,另起一座陵墓,既符合從葬的禮儀,又完成了鞏固國本的事業。臣認為合葬的事,是人們為了私情,它所不符合的, 是以前制定的舊例。如果認為神靈具有知覺,在幽途中自然就會相聚;如果認為死人沒有知覺,合葬又有什麼好處。然而山川蘊含精氣,上面是星象,如果埋葬適得其所,就會神靈安寧後代昌盛,如果埋葬不合其宜,就會神靈不安後代受損。因此先哲留給後人示範,全寫在葬經中,想使生人之道一定穩定,死者之靈一定安寧。希望皇上稍改變眷念之情,俯看臣的意見,實行古代的明確規則,割捨私情的愛欲,使社稷長久,天下安定,凡是有生命之物,誰不慶幸。」疏奏上而未被接受。
景龍年間,升任禮部侍郎,出任汝州刺史。睿宗在藩地時,嚴善思曾對姚元之說:「相王一定會登上帝位。」當睿宗即位,姚元之把此事上奏給睿宗知道,因此召拜右散騎常侍。唐隆元年,鄭?圖謀冊立譙王李重福當皇帝,於是起草偽制書,授嚴善思任禮部尚書,知吏部選事。當譙王入獄,景雲元年,大理寺上奏說:「嚴善思與叛逆之人李重福串通圖謀,應處以極刑。」給事中韓思復上奏說:「經審議暫緩死刑,是列位聖皇的明確法則;刑罰有疑問應從輕處理,是國家長久依據的法典。嚴善思過去在先朝時,適逢韋氏獨擅內庭,依仗在宮中受寵,圖謀危害社稷,嚴善思在此時,卻能預先察覺,於是到相王府中,有所啟發,進言聖王,必登皇位。雖然輿李重福交遊,圖謀搞掉韋氏,當有敕令去催嚴善思,敕書一到他就出發了,如果一向懷有叛逆之志,怎麼會這樣奔走應命呢?網開一面,符合順應生命之道;從三面驅趕去捕捉飛禽,飛來的要有所寬恕。希望量刑要慎重,法則要明白周詳。請交付刑部召集群官議定後上奏裁奪,以符合謹慎處理訟案的原則。」當時議論的人大多說「嚴善思應受到寬恕」,有司仍然請求按前議殺死他,韓思復又懇切直地上奏反駁,睿宗接受了他的奏疏,最終免去嚴善思的死刑,流放到靜州。不久,趕上赦令而返回。他享年八十五歲,在開元十七年去世。
當初,嚴善思任御史時,中書舍人劉允濟被酷吏陷害,罪應處死,嚴善思憐憫他年紀老了,秘密寫表上奏請求寬恕,劉允濟才得以避免被殺。嚴善思後來見到劉允濟,自己始終沒有談及此事。韓思復上奏請免嚴善思的死罪,他也未曾表示道謝。當時的人稱他是長者。
(出《舊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