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鑑:御史執法嚴 皇帝不護親

陸文


【正見網2009年06月17日】

清代,任葵尊擔任御史時,負責巡視京師北城,宗室親王、公侯權貴之家,都在他的管轄區域內,這些皇親國戚的家人和傭工,都特別驕悍難治,社會秩序,被他們破壞得十分嚴重。

有一天,任葵尊御史偶然外出,有一個穿錦衣、騎駿馬的人,帶著幾個隨從,跑到任葵尊御史的面前,對他橫行霸道。任葵尊令手下人,叫他們不要太張狂。手下的人都不敢,回稟道:「這是某王爺所寵愛的身價千金的旦角。」

任葵尊一聽更火了,親自去追趕,眼看著那伙人進了王府,任葵尊就坐在王府的大門口呼喊,非要找這個旦角算帳不可。

這家王爺對旦角說:「外邊那個人,羅羅嗦嗦的要干什麼。你就出去,看他敢把你怎麼樣!」旦角真的出了大門,任葵尊立即命人將其綁了起來,打了四十大板。王爺非常生氣,到皇帝那兒去告狀。皇帝說:「他這不是在欺負你,而是在執行我的法律;你這樣庇護戲子,是破壞我的法律。」嚇得這位王爺,戰戰兢兢,叩頭而出。

有個叫馬三爺的,是某國戚之弟,犯了法規,任葵尊就把他抓起來抽了一頓鞭子,並把這件事告訴了他的哥哥(即某國戚)。他哥哥當面向他道歉,不久,卻在背地裡整任葵尊。任葵尊在朝堂上,當眾揭露他的違法行為,他進行狡辯。皇帝不偏袒國戚,還命人打了那個國戚三十個嘴巴子。

從此以後,皇親國戚們,都夾起尾巴做人,社會秩序很快有了好轉。

(事據《郎潛紀聞初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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