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與「和」

容欣


【正見網2009年12月01日】

人們常說音律,音樂和數學有著密切的關係。聲音的高低可用振動次數(頻率)計算出來;音量的大小可用聲級(分貝值)顯示出來,各類樂器的製造和鑑定也可用儀器測試出來。音樂的理論、律學、和聲,都可從數的關係中解析出來,音樂和數學在實踐中早已融為一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拿中國古老的簧管樂器笙來說,我們知道,笙的美妙音質來自它的巧妙構造,即笙苗的長短必須和簧片的高低成正比,才能發出和諧的聲音;蘆笙的擴音管必須是笙苗的倍數才能使之音量宏大,音色渾厚。笙的苗管長短是依照「三分損益」法而定的。例如,將一支九寸長的「2」音的笙苗去其三分之一(三分損一)而成為六寸長時,它就變成比原來高五度的「6」音苗管了。反之,如果加長三分之一(三分益一)時可作為比原來低四度的苗管使用。按照這種五度相生法推算出的五音順序為:宮一徵一商一羽一角。中國的民族音樂家們稱此順序是按照它們親屬關係的遠近排列的,是五音的天然秩序。眾所周知,「和聲」音程的性質,是根據兩個以上的音結合後給人感覺上的和諧程度而定的。在最和諧的音程中,除同度與八度外,便是純五度和純四度。中國古代聰明智慧的樂工們,就是運用自然的純四度、純五度與同度、八度作為笙的基本和聲(即傳統和聲)的,因此,古代笙又稱作「和」。

「和」字也是數學中的術語之一。《說文》云:「和,調也。」《廣韻》說:「和,諧也;和,合也。」比如烹調,甜鹹苦辣酸各不相同,調配在一起才能做成適口的美味佳肴。再如五音,有清濁長短、疾徐剛柔,互相諧調,方能成為動聽的音樂。因為笙具備豐滿的和音、粘性的音色,它如同數學中的「加號」一樣,能把絲竹管弦等樂器和諧地調合在一起,故而又叫「和」。

中國傳統儒家文化講究「和」。「家和萬事興」、「以和為貴」。「和」的思想概括了中國儒家思想所倡導的做人的倫理道德、行為規範。儒家思想的代表人孔子主張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仁臣忠等,並以「禮」來規範人倫道德,作為為人之本。在待人方面,孔子提倡敬人愛人,力求做到先人後己,在治國方面,孔子主張施仁政,以愛民惠民為先,以敬民順民為務。儒家思想一言以蔽之,是仁與禮的結合,從而達致「和」的境界。

道家講究「天人合一」,以此來說明了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周圍的一切的關係。「天人合一」認為,這個世界是一個統一體,都是由天地演化而來的,人類在自然中生存,從自然中汲取,對待自然要有一種敬畏,有一種順應,有一種默契,從而使大地上萬物和諧而快樂的共同成長,只有這樣才能夠得到萬物的惠澤。也就是說,對待自然要順應天地大道、和諧共處。由此可見,「和」字既通音樂,又通仁禮。從「琴瑟相和」、「竽唱笙和」到「家和事興」、「以和為貴」等等,可以說「和」字的意韻已遠遠超越了樂理和數學,涵蓋了人類的道德規範以及對社會秩序的期望。正因如此,作為「和」的載體的樂器笙在中國民族樂器中所占的重要位置,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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