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官員以身作則,百姓方能無憂

鄭重


【正見網2012年07月26日】

春秋時期楚國成王在位時,令尹(官名,相當於宰相)子文的親戚,犯了法,被廷理(官名,掌管司法)抓獲。廷理知道犯人是令尹的親戚之後,便很快地釋放了他。子文聽說後,馬上召見廷理,責備他說:“所以要設立你這個廷理的官職,就是為了維護國王的命令、國家的法律。一個認真負責的官員,應該嚴於執法,不屈不撓。你現在不按法律辦事,私自釋放罪犯,是立身不正,居心不公。作為執法官吏,怎麼能看我私人的情面,而違背法律呢?我身居高官顯位,作百姓的表率。我的親戚犯法有據,我如果讓廷理放縱他,就是把自已的私心公之於眾。掌管一國的大權,卻謀取私利,怎麼來教育百姓呢?”

廷理聽後很害怕,只好把子文的親戚依法判決。成王知道後,以曾經執法不公的罪名,罷免了廷理,對子文更加尊重。百姓們知道後,歌舞相慶,齊聲說道:“有了這樣公正無私的令尹,我們還有什麼可擔憂的呢?”
   
正是:
以身作則是官箴,
時刻做到嚴且真;
小人幫親不幫理,
君子幫理不幫親!
   
(出自《說苑卷十四•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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