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實錄:顧提控施恩不受報(共三文)

慧淳


【正見網2012年08月25日】

一、“曹鼐不可”!

據《廣仁品》記載,宣德年間,曹鼐,擔任泰和典史。他因為捕捉盜賊,當夜,在驛亭與一個美女相遇。

女子訴說自己是無辜的被抓,還是個處女,想要以身相許。曹鼐自問說:“處女可以輕易侵犯嗎?”拿出一張紙,自答、書寫道:“曹鼐不可”四字,然後燒毀。當即鎮定下來,一夜不動心。

天明後,曹鼐派差役,叫她的家人到來,將她領回。

第二年,曹鼐進京赴考,在殿試對答時,心裡有些緊張、恐慌,忽然從天空飄來一張紙,上面寫有“曹鼐不可”四字,曹鼐見到,立刻鎮定下來,文思如涌,對答如流。而那張紙,早就飄飛不見了。

曹鼐順利的考中了狀元。
 
二、王克敬下禁令

據《不可不可錄》記載,王克敬在兩浙擔任鹽運使期間,溫州押來一批賣私鹽的鹽犯,裡面有一個婦女,被同時押來。王克數生氣地說:“豈有逮婦人行千裡外,並且與押送人員,混雜在一起的呢?從今以後,不能再逮捕婦女。”就下發了這條禁令。
    
王克敬教諭屬員講:“官方抓人,往往逮及婦女,這是最損陰德的事。因為婦女慚愧羞恥的心,超過男人百倍,無論何種侮辱,都容易引她輕生。即使婉轉溫柔探詢追究,只要一經見官,她就會膽落魂飛,視為自己終身的恥辱。自己的妻子與別人的妻子,不過貴賤稍微不同罷了。假使自己的妻女,跪在堂下,官府赫赫臨之,萬目眈眈視之,你在此時,又將作何感想呢?”
    
周氏按曰:女人愛面子,若有損傷面子的事,輕則羞於見人,重則尋死覓活。故對待女人,說話做事,都必須慎重考慮。
    
中國有句古話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所以中國的女子,自古以來,最看重這個貞節問題,把個人的貞節,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歷史上為甚麼有那麼多烈女自殺呢?原因就在於此。

三、顧提控施恩不受報

擺《懿行錄》記載,太倉人顧提控,因經常迎送官府,與城外賣餅家的江某相識。後來,江某被誣陷為盜,而被抵入獄。顧提控為他申了冤。

江某很感動,把自己十七歲的女兒,送給他,願替他洒掃庭院。顧提控不收納,並備禮送歸。如此三次反覆,仍堅持不受。

後來,江某越來越貧困,只好把女兒賣給一個商人。又數年,顧提控赴京,投在韓侍郎的門下辦事。

有一天,侍郎外出,顧提控偶然坐在門口,聽到說:“夫人到!”顧提控馬上跪在庭中,不敢仰視。夫人看見他,說:“請起,您不是太倉顧提控嗎?我是當年江某的女兒,承蒙某商人收為乾女兒,後來,嫁給相公(韓侍郎)作側室,馬上又繼正房位。我有今日的富貴,都是您所賜,只恨無緣報恩。幸得今日相逢,當為您在相公面前說幾句話。”

韓侍郎回來後,江氏女向他陳述原委,韓侍郎聽完敘說,贊道:“顧提控真是仁人啊!”便把顧提控的事跡,報告皇上。孝宗皇上對顧提控稱讚、感嘆,命查什麼部門缺官,不久,顧提控被拜為刑部主事。
    
施恩不受報,此顧提控之仁;報必償恩,此江夫人之義;薦賢為國,此韓侍郎之忠;用人以賢,此聖天子之明也!
   
(均據清代周思仁《安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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