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實錄:南昌弟與兄,有同又不同(共三文)

林靈 整理


【正見網2012年09月14日】

一、書生犯淫,科舉夭折

鳳陽地方,某書生,家有小池,種植荷花,很久沒有開花。康熙己酉(1669年),書生將往句曲地方,去參加“錄遺”(注)考試,池中忽然開出一朵並蒂蓮花。

書生的父母,看到後,非常高興,認為這是兒子應考的吉兆。準備明天早晨,擺酒席請客,同來觀賞。

就在當天晚上,那個書生夫婦歡聚,有侍婢走過,書生想要調戲侍婢,妻子未加阻攔,他們二人得以私通。

第二天早晨,再去看那株並蒂蓮花,已經折斷了。一詢問,就是那個婢女不小心弄斷的(暗喻那事後果,與婢女有關)。書生的父母,情緒很惆悵。

就在這個折花之夜,那個書生夢見帝君,帝君把他的名字(已經上登天榜),斷然的從天榜上勾去。當時,這個書生流淚跪拜乞禱,帝君三次命他退下。等到醒來後,書生自知不祥,心中很不高興,但還是出發去應考了。

府學收錄遺才,名額共有三名。而當時開往句曲的生員,正好僅有三人。而這個書生,獨獨被除名。複查三次,也都是這樣。書生無奈,流淚而歸。
    
假使他的妻子,當時毅然不容丈夫去調戲侍婢,書生必以為妻子是嫉妒。哪知冥冥之中,勸阻丈夫,正是保全丈夫的科第之舉呢?

註:錄遺:舊時科舉考試,正式錄取之後的補錄。清代對秀才舉行科考,考在一等、二等及三等前十名者,得參加鄉試。三等十名以下,及因故未試之秀才,與在籍監生、貢生等,得再參加錄科考試。錄科未取及因故未參加者,可以參加錄遺。   

二、直隸兩考生,善惡兩分明

《戒淫匯說》記載,明朝一個讀書人,到南京應試,住在一個旅店裡。旅店與某指揮(官職名)家相對,這個官家有一個婢女,出門在外面見到書生,頓生戀情,偷偷囑咐考生,在考試完畢的當天晚上幽會。考生害怕有損陰德,就不去赴會。

同住旅舍的另一男友,平素為人輕佻,就偽裝成他赴約。婢女暗中不能分辨,引他入室。擁抱同寢,偶忘關門,碰上父親清晨回來,突然看見,大怒,奪劍把他們一起殺了,向官府自首。第二天發榜,在住所的考生,排在第一。而他的那個偷情之友,則身首異處。
    
一登舉子錄,一登鬼子錄,榮辱苦樂,有天淵之別。意念有細微差別,而報應就在旦夕之間。惡報之速、之慘,太可怕了!
    
三、南昌弟與兄,有同又不同

 據《感應篇廣疏》記載,南昌有兄弟二人,是雙胞胎,他們的容貌音聲完全相同,連父母都很難馬上分辨,父母只能讓他倆各穿不同的衣色,來區別他們。長大後,同時婚娶,同時入泮(入學),以及榮枯得失,無不相同。

後來,有一天,外出去應試,途中同宿一舍,有鄰女引誘哥哥,哥哥拒絕,並勸告弟弟小心。弟弟表面上假裝答應,私下裡卻偽裝成哥哥,前往赴約,並在赴約中說:以後必來迎娶。

等到發榜,兄應試取得成功,而弟榜上無名。那個女人,因為他們面貌相同,不能分辨,以為考中的,就是自己私戀之人,大喜,送給路費。第二年,兄又去進考,更得高中。女人聽說,私自準備行裝,料想情郎必來榮娶。天天盼望,卻杳無音信,後來就怨恨而死。

此後,兄享高壽,子孫榮盛。弟早夭亡,無後。
    
周氏按曰:命相吉凶,都是宿世之心思、行為所造。宿生若行善事,則在胎自具貴相,出胎自值良時。宿生若造惡業,則二者俱反,所以命相不可不信。但命相有定,心則無定,禍福之機,乃心所造,非命相所造,因此命相不可盡信。看南昌兄弟二人,有同又有不同,就可以覺悟了。
    
(均據清代周思仁《安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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