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成語:分道揚鑣

陳必謙 整理


【正見網2013年04月13日】

【釋義】揚鑣(讀標):驅馬前進。鑣,即馬嚼子。意思是分開道路前進,比喻各奔前程,各干各的事。

【例句】志向不同的人,可以分道揚鑣。

【近義;反義】各行其是  各從其志;志同道合   

該成語出自《魏書•河間公齊傳》。在南北朝的時候,北魏有一位名叫元齊的人,他很有才能,屢建功勳。皇帝非常敬重他,封他為河問公。這位河問公有個兒子元志,他在京城任洛陽令(官名)。不久以後,孝文帝採用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議,從山西平城搬遷到洛陽建都。這樣一來,洛陽令便成了“京兆尹”。元志性格耿直,不怕權勢。有一天,元志乘車外出,偏巧迎面來了一位乘車的官員,他就是御史中尉李彪。按官職,李彪高於元志;論禮節,大家相互謙讓,也就平安無事,但是李彪倚仗官職高,認為元志非給他讓路不可,否則便是目無官長,大不恭敬,便責備了元志。不料,元志反而不肯示弱,大路朝天,各走半邊,為什麼一定讓給你官大的,這又不是朝廷上的朝會,按官階排序。

於是兩人便吵了起來,最後各不相讓,競鬧到孝文帝那裡去辯理。孝文帝聽完元志和李彪的陳述,便說:“洛陽是國都,我聽了你們的陳述,感到你們各有各的道理。我認為你們二人本應分道揚鑣,從今以後,你們可以各走各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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