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4年10月12日】
一、歐陽賢嫂,名揚天下
宋朝有個人名叫廖忠臣,娶了個妻子名叫歐陽氏。歐陽氏的公公婆婆都死於一場瘟疫,公公婆婆遺留下一個女兒名叫廖閏娘,才幾個月大。而此時的歐陽氏,也生下了一個女兒,因此,歐陽氏就將才幾個月大的小姑子廖閏娘,和自己的女兒一併撫養著,給她們奶吃。
沒想到,奶水不夠兩個孩子吃,歐陽氏便將自己的親生女兒,送給鄰居的婦女餵奶去,而自己卻精心哺育小姑子廖閏娘。
兩個孩子稍長大點以後,所有食物,歐陽氏會多分許多給廖閏娘。久而久之,她自己親生的女兒,也自知要退讓了。
兩個女孩子都長大後,好多人來向她的女兒提親,但歐陽氏卻回答所有來提親的人說:“我的小姑子,還沒出嫁呢。”甚至,每當有好人家來提親,她都先想著廖閏娘,讓她去見來人。
後來,果然是廖閏娘,先找了個好人家。出嫁時,歐陽氏給閏娘備了豐厚的嫁妝。等到她自己的女兒要出嫁時,那嫁妝可就只能拿出一點點來,因為已經沒有多餘的錢財了。
後來,歐陽氏名揚天下,人皆欽之。
二、神佑鄒媖,讓她多壽多福多貴子!
宋朝時代,有個女子名叫鄒媖,她有一個哥哥,是前母生的。哥哥娶了荊氏做妻子。鄒媖的母親,經常虐待荊氏,鄒媖便每次都護著嫂嫂荊氏。後來鄒媖也嫁人了,她在婆家,表現得也很賢德和氣,大家都對她稱讚有加。
有一次,鄒媖抱著自己才幾個月大的孩子,回娘家來,她的嫂嫂荊氏,抱了孩子在床上玩,沒曾想,也不知怎麼搞的,那孩子掉到床邊的火塘裡,燒爛了額頭,很快就死了。鄒媖的母親大怒,本來平時就對荊氏不好,這下還不得把她殺了。這個鄒媖,很快便想到了嫂嫂的處境,便忍著悲痛,對自己母親說:“是女兒自己抱了孩子,到嫂嫂屋裡玩的,這事與嫂嫂無關,嫂嫂完全是不知情的!”而做嫂嫂的荊氏,聽到小姑子鄒媖這樣說,更加悲傷,覺得太對不住鄒媖,便絕食以表後悔。
鄒媖又走到嫂嫂屋裡,強忍著傷心和眼淚,說:“孩子既然死了,人死不能復生,但嫂嫂要愛惜身體。這孩子,我幾天前,就夢見他要死的,這或許是命中注定的事。”
於是,她一定要嫂嫂吃飯,嫂嫂最終也聽了她的話。後來,這個賢德的鄒媖,很快就連著生了五個兒子,其中四個都中了進士,她本人也平安活到九十三歲才去世。
有人說:這是老天回報善人鄒媖呢,讓她多壽、多福、多貴子!
三、穗女孤苦,女中丈夫!
明朝有個女孩叫穗女,十八歲時,父母都死了。兩個弟弟,一個六歲,一個五歲,家中除三姐弟外,再無大人。
鄉中的族人,知道穗女家裡有些錢物,竟然欺負他們年紀小,日日虎視眈眈,想來偷搶。穗女早看出族人的歹意,便暗暗發誓:一定要撫養好兩個弟弟,並且要保全好門戶。等看出那幫歹人想來動手時,她就暗暗預備了幾十個火把,又置辦了一桌豐盛的酒席,等著那幫族人到來。
那天夜裡,天寒地凍,一幫歹人,果然乘著月黑天高,來敲門了。穗女迅速點燃幾十支火把,將家裡照得一片通明,又端出那一桌好酒好肉,熱情地招呼那幫族人趁熱吃。
看到這番情景,那幫本想來打劫的族人,都愣住了,繼而感到臉熱心跳,非常慚愧,便謊稱說:他們是夜裡趕路,火把滅了,想來借個火。穗女心知肚明,但也不露聲色,只熱情地招呼族人吃肉喝酒。從此,那幫人,再也不好意思打他們的主意了。
後來,等到撫育大兩個弟弟,又給他們一 一娶了妻,穗女這才去嫁人,而這時,她已四十五歲了。穗女沒有生孩子,兩個弟弟便將姐姐接回家中,悉心養奉她到老。
穗女所處之境,孤苦伶仃,岌岌可危,稍有不慎,就保全不了自己的家門。但她以十八歲的年紀,竟能小心周全,不讓壞人有一點可乘之機。她聰明智慧,有勇有謀,更能讓壞人也良心觸動,感愧而去,真可以算得上是女中丈夫了!
四、馮氏主張均分家產
明朝有個歐公池,娶了個好女人馮氏。歐公池有兩個哥哥,都是庶出的(妾生的)。父親給他們兄弟三個分家產,想到歐公池是最小的,又是正出(正出:髮妻、正室生的),便想多分一些給他。沒想到:歐公池的妻子馮氏看了,便委婉地對公公說:“正出的和庶出的兒子,若給父親守孝,服孝期有區別的嗎?”公公回答說:“當然沒有區別,都是三年。”馮氏便說:“他們兄弟三人,都是公公您的兒子,既然服孝期沒有區別,那麼分家產又為何要有區別?公公您那樣做,我認為不大好,也不是我們做後輩的福氣呀!”
歐公池的父親聽了後,心裡十分佩服兒媳婦的賢達孝悌,連連嘉嘆,便十分公平地分了家產。
父母對正出的子女有點偏心,似乎是人之常情,家產多分一點,似乎是無可厚非的。但馮氏卻知禮達義,勸家翁應心無厚薄,她這實際上是做到了孝翁悌夫了,真可以為後世女子做楷模。
五、第五倫自省自怨:尚有私心
漢朝時代,有個人名叫第五倫,是個正直無私、清廉自守的人。他做司空的時候(司空:本為主管工程的官吏,西漢成帝時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有人問他:“你可有過私心?”
他回答說:“我哪敢說自己沒有一點私心呀!以前有個人,送了一匹千裡馬給我,我雖然沒要,但每次朝廷裡,讓三公推選薦舉人才的時候(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合稱三公),我心裡其實都沒有忘記他(那個送馬人),不過他始終沒被任用罷了。還有,我哥哥的兒子病了,我雖然一夜可以十來次往返,去探望他,但一回到寢室,我就安然地睡了,而若我自己的兒子生了病,我哪怕沒去探望,但心裡,哪一刻能夠放得下?我自己的親兒病了,那是日日夜夜無時無刻,不記掛著的呀,哪裡還能安然入睡?所以,您看,我哪裡敢自稱是個沒有一點私心的人呢?”
六、鄭均為弟為臣,皆能仁義篤實
漢朝時代,有個人名叫鄭均,他的哥哥做了縣吏,卻常常收受人家的賄賂,經常貪財,做些違法枉紀的事情。鄭均很為哥哥著急,屢次規勸哥哥:“當官不能這樣做!”但哥哥都不聽。沒法子,鄭均便想出一計,他換上了短裝,到外面打工幫傭去了。一年多後,他拿著一些辛苦掙來的為數不小的錢物,來到哥哥面前,將這些錢物,都給了哥哥,說:“錢物用完了,是可以再用勞動去掙來的,若是做官貪錢,犯了法,那可就是一生的名譽都毀了呀!”他的哥哥,這時才有所感悟,十分羞愧,從此再不敢胡作妄為、貪贓枉法了。
鄭均是個仁義篤實的人。後來哥哥死後,他又悉心養奉起嫂嫂和侄兒,恩禮備至,孝悌有加,任何人都稱讚他真是一個難得的好人。
不但如此,他做尚書的時候,還敢直言勸諫皇上,那時候的皇上是肅宗皇帝,很是信任賞識他。皇帝東巡的時候,親自上鄭均家裡看望,並賞賜他:將來不做尚書時,仍可終身享受尚書一級的俸祿。所以,人們都稱他為“白衣尚書”。
(均據清代蔡振紳《八德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