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樊宏死前,遺言焚債券(數文)

曾敬賢


【正見網2015年01月28日】

一、借少還多

《史記•蘇秦傳》記載: 當初,蘇秦很窮,去燕國時,向別人借了一百個銅錢,作為川資(路費)。

後來,蘇秦在燕國得到富貴後,償還人家一百兩金子,以報答救助之恩。

二、樊宏死前,遺言焚債券

《後漢書•樊宏傳》記載: 樊宏借給許多窮人的錢,日積月累,高達數百萬錢。

樊宏死後,兒子們遵照他留下的遺言,把借據全部焚毀。

負債的人,聞知此事,都很慚愧,紛紛前去償還債務。

樊宏的兒子們,遵從父命,一個錢也不肯接收。

三、府尹替寡婦還債

《王志傳》記載: 梁武帝天監初年,王志擔任丹陽尹。他為政清廉。

都城裡有一位寡婦,沒有兒子。寡婦的婆婆去世時,她借貸埋葬了婆婆。

後來,她無力償還那筆欠債。王志很同情她,就用自己的俸祿,為他償還了欠債。

四、蘇軾妙手替人還債

《稗史》記載: 蘇軾在錢塘擔任官職的時候,有人前來控告扇鋪的主人:負債二萬不還。

扇鋪主人陳述說:“不是我不肯還債,是因為陰雨連綿,天氣寒冷,扇子賣不出去,沒錢還債。”

蘇軾就叫扇鋪的主人,取來三十把扇子。蘇軾隨心所欲,在扇子上,或畫樹木、竹石,或作行草,然後交給鋪主。

鋪主才走出衙門,門外的人爭著買扇子,一下了就把三十把扇子,搶買光了。

鋪主因此全部償還了債務。

五、乞錢施捨

晉朝時,梁王、趙王,都極為富貴。地方官裴楷每年請求二王,拿出幾百萬錢,救濟外邊的窮人。

有人譏諷裴楷:“你怎麼能向別人要錢,去行惠於民?”

裴楷說:“讓有富餘的人,減少一點兒錢,以補助那些缺錢的人。這是上天之道。(原文是:“損有餘而補不足,上蒼之道也。”)”

六、以妻償賭債

《唐書•來俊臣傳》記載: 來俊臣的父親,和鄰居蔡本交好,蔡本欠他幾十萬賭博錢,無力償還。他就收了蔡本的妻子。蔡妻此時已有身孕。後來生下來俊臣(此人是佞臣)。

七、吝嗇鬼施捨

《天中記》記載: 漢朝時,有個人家中很富有,但性格陰險吝嗇。

有幾個窮苦的乞丐,來向他要錢。他實在推託不過去,便到裡邊拿出十個銅子兒,放在盤中,準備以此送人。

他從堂上出來,走一步,從盤中,收起一個銅子兒;走一步,又收起一個銅子兒。到了外邊時,盤中只剩下一少半了。他閉上眼睛,下決心交給要錢的人,叮囑說:“我把所有的家底,都端出來了,你們不要向他人說!”

八、想揚名,拿錢來

《世說》記載: 陳壽將要寫《三國志》,他對丁梁州說:“你要借我一千斛米,我就為你寫一好的傳記。”

丁梁州不借,陳壽就不為他寫傳。

(均據清代程維周《人鏡類纂》) 

註:原書作者,把六、七、八 這三文,作為負面材料,與以上正面材料,放在一起。筆者讀來,覺得這種安排,另有深意,故謹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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