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珍事:淳于恭 教侄而自責(二文)

鄭介文選介


【正見網2015年07月09日】

一、曾參勸妻守誠

孔子弟子三千,而特別賢能的,有七十餘人。他的學生大多於學問之外,又十分注意修身養性,恪守禮儀,行為高尚。曾參,字少輿,小孔子四十六歲,為孔子七十餘賢弟子之一。

《韓詩外傳》記載,曾參早時曾經為吏,俸祿微薄,但仍高高興興,不減其樂。後來他的職位高了,俸祿很多,卻反而北向而泣,絲毫不覺其樂。曾參自己解釋說:“俸祿少時,因為我的雙親在堂上,可以用薄俸奉孝養雙親,所以很快樂;後來我雙親都不在了,雖位高祿多,卻已經無親可以奉養,所以悲傷而泣。”因為這件事,其老師孔子認為曾參“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

曾參品行端正,是因為他經常注意自我約束,對自己的要求十分嚴格。據他自己說,他每天的必修課是:“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論語•學而》)意思是說,他每天都要三次反省,從忠、信、習三個方面,去對照檢查自己:為別人辦事忠誠不忠誠,與朋友交往誠信不誠信,老師傳授的知識複習沒複習。

不僅如此,曾參還受其老師孔子的影響,十分重視對子女的教育,從平時的言行中,培養子女的良好品德。

有一次,曾參的妻子,要到市場上去買東西,年幼的兒子,尚不懂事,跟在母親後面,吵鬧著要一道去。因為帶著一個年幼的孩子,畢竟不方便,做媽媽的不願帶他去,孩子便哭了起來。曾參的妻子,被兒子糾纏得無法可想,便隨口哄騙兒子道:“你在家裡好好呆著,等我從市場上回來,把我們家的豬殺了給你肉吃。”

曾參的兒子一聽這話,非常高興,便不再哭鬧,真的乖乖地呆在了家裡。

曾參的妻子,並沒有將這活當真,所以她從市場上回來後,便將此事丟在了腦後。

不料曾參聽到妻子對兒子的許諾,卻並沒有當成戲言,他真的將家中養的豬捆綁起來,準備宰殺。

曾參妻子急忙攔住丈夫,說:“我不過是隨便哄哄孩子罷了,你怎麼
還真的要殺豬?難道為了這麼一句哄孩子的話,就真的把一頭大肥豬殺掉嗎?”

曾參聽妻子這樣說,便語重心長地勸說妻子:“孩子是不能欺騙的!你想想,孩子本來是沒有知識的,他接觸到的,是他的父母親,所以什麼都跟父母親學。你現在哄騙他,實際上等於是在教他欺騙。再說,你做媽媽的欺騙了孩子,孩子以後自然也就不相信你了,你以後還怎麼教育孩子呢?”

曾參的話語雖然淺顯,道理卻中肯而深刻,說得妻子再也不阻攔他殺豬了。曾參把豬殺掉,真的讓兒子吃到了豬肉。

示人以信,信守諾言,這是人際交往中最起碼的原則。孔子曾經說過:“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古人提倡“仁義禮智信”,將“信”列為人生重要的、必備的品格,是很有道理的。曾參的妻子認為一句話是小事,殺一頭豬是大事,因而不願因小失大。但曾參的價值觀,恰恰與妻子相反,他認為殺一頭豬是小事,失信於孩子卻是大事。曾參的做法無疑是對的。曾參的妻子,很快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從善如流,也是一位聰明善良人。

教育要從小處著手,從點滴做起,這是一個大原則。

(《史記•仲尼弟子傳》、《韓非子•外儲說》)

 二、淳于恭 教侄而自責

東漢淳于恭,字孟孫,北海淳于(今山東安丘縣東北杞城)人。他生於王莽時代。王莽末年,天下饑荒,有飢兵將淳于恭的哥哥淳于崇捉去,想要烹食療飢。淳于恭請求代替哥哥一死。亂兵為他的行為所感,將他的哥哥放掉。兄弟兩人均幸免於難。

淳于恭十分愛好老子的學說,其思想也深受老子的影響,清靜而不慕名利。

他家有一片山田,種的是果樹。每當果子成熟時,總是有人到他家田中,偷偷地摘果子。如果是別人遇到這樣的事,一定會對小偷加以斥罵,至少也會將小偷趕走。淳于恭卻不僅不把小偷趕走,反而上去幫助他採摘,讓小偷將果子拿走。

他家的田地中,又種有莊稼,有人偷偷的到他的田地中割莊稼,淳于恭見到了,生怕偷割莊稼的人遇見他會感到羞愧,自己急急忙忙趴伏在草叢中。那情景,倒好像他自己做了小偷,怕被別人發現那樣。直到偷割莊稼的人,從容離去.他才敢站起身來。因為他的所做所為,是如此高尚,所以他的鄉親們都受到感化,偷盜之事,後來也很少見到了。

時遭亂世,天下紛擾,人們朝不保夕,不知自己會死於何時,所以都無心耕作,淳于恭卻獨自一人,照樣出去耕作。鄉親們都勸他說:“現在這樣的紛亂時世,還不知道自己能活幾時,種了莊稼也未必能享受得到,你又何必這樣自討苦吃呢?”淳于恭的想法卻與眾人不同,他答道:“即使我得不到這莊稼,把它留給別人享用,又有什麼關係呢?”繼續耕作不停。

他見時世不可為,不肯應朝廷之召,隱居在山中,潛心養其志。儘管隱居山野,卻仍然十分注意自己的言行,一舉一動,都合乎禮儀法度。

淳于恭的哥哥淳于崇,去世得早,哥哥一死,教育侄兒的責任,便落到了他肩上。淳于恭教育侄兒,十分盡心,親自教他們讀書、做學問。

他教育的方式,也與眾不同,充分表現了他的慈心仁懷。每當侄兒們犯了過錯,或是舉動不合法度,他不是對侄兒們加以責罰,而是立即引咎自責,認為自己教育無方,每次都是舉起木杖,來自己責打自己,以感悟侄兒們。

侄兒們見到叔父的這種行為,確實從內心感到慚愧,從而真心地改過。

淳于恭的這種教育方法,取得了極其明顯的效果。

漢章帝建初元年(紀元76年),淳于恭的年齡已經很大,朝廷下詔徵聘他出來做官。他一度擔任議郎之職,後又任侍中騎都尉。皇帝十分看重他,對他優禮有加。他所推薦的賢人,朝廷都加以任用。他參與朝政,所言都本之於道德,每有所言,皇帝都無不點頭稱是。他死以後,朝廷還為他刻碑,樹立在他的家鄉,表彰他的嘉言德行。

  (《漢書•淳于恭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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