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06月28日】
齊景公有棵心愛的槐樹,上掛告示:“侵犯槐樹者,受刑;傷害槐樹者,處死!”
有一日,有個叫衍的人,酒後誤傷了槐樹,被判處死刑。他的小女兒名字叫婧,才十來歲。婧兒來到相國府,對相國晏子,哭訴說:“君主要殺我的父親,我覺得這樣做,有害於國家的法制,也有損於君主的威望。鄰國會說:齊君愛樹而殘害人。這樣做,難道合適嗎?”
晏子覺得有道理,奏請齊景公,廢除了“傷槐”的法令,釋放了婧女的父親。
正是:
齊國有個小婧女,
愛國愛父懂法理;
依法講理救親父,
千古孝義傳鄉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