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07月16日】
田文鏡(1662一1732年),字抑光,漢軍正藍旗人,雍正五年(1727年)因功選入正黃旗。祖先原居廣寧(今遼寧北鎮)。康熙二十年(1683),二十二歲的田文鏡,以監生任福建長樂縣縣丞,開始了他的理政生涯。自從步入仕途,直到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過六旬的田文鏡歷官四十載,不過當到內閣侍讀學士,而且政績平平,史書上只留下了他憑著資歷而緩慢升遷的記錄,卻未記載下一點可以揚名的政績。直到雍正帝登基後,田文鏡才開始顯露出他的才幹,並很快成為地方督撫之楷模。這當然與他多年在官場磨鍊出來的精明才幹有關,但更重要的是,他遇到了能夠識別、提拔他的英明君主。
雍正元年(1723),田文鏡受命告祭西嶽華山,途經山西時,他得知山西官員匿災不報,以致百姓遭殃,便如實向雍正帝匯報,雍正帝極為讚賞,嘉其直言無隱,命速往山西賑災。當田文鏡圓滿完成救災任務後,即被任命署理山西布政使,他“清厘積牘,剔除宿弊,吏治為之一新。”因而使雍正帝對他更加器重,遂於雍正二年(1724)正月,調任河南布政使,後又升為河南巡撫。從此,田文鏡得以一展宏圖。
田文鏡受“知遇”之恩,報效心切,用他自己的話說,“即鞠躬盡瘁,亦難報效,惟有矢此血誠,不敢一毫怠惰、一事苟且。”因此,儘管他到河南任時,已六十三歲,而且身體多病,但他全然不顧,一上任,便大刀闊斧地對官場長久以來的陋規、科派,以及州縣逃賦、隱匿土地等問題,進行了整頓。他還特別注意認真執行雍正帝的各項惠益百姓的措施,使之在河南得以落實。
整頓吏治,清查虧空,是雍正帝登基後進行的第一件大事。田文鏡在河南亦以此為先務,他一到任,“即查核豫省虧空”,而且“不遺餘力,檄委各府州互相覺察,總期徹底澄清,不容纖毫短少。”對那些有貪污行為者,俱“令其滌慮洗腸,痛改前非。”否則“立即揭參”,毫不留情。由於措施嚴厲,河南清查虧空事進展較快。此外,田文鏡嚴肅吏治,對屬員要求極嚴,對貪贓枉法,以及玩忽職守者,同樣嚴懲不貸。赴豫僅二年,他就劾罷奸庸屬員,達二十三名之多。
田文鏡剛正如鐵,絕不苟且,銳意興革,必然受到保守勢力的攻擊,特別是他懲治貪官十分嚴厲,必然觸及某些利益集團,因而保守勢力對田文鏡恨之入骨,經常向雍正帝密奏田文鏡之“刻薄”。雍正帝對田文鏡的幹勁,十分讚賞,但為了使他不致陷入孤軍奮戰,曾下諭勸他講究策略及方式:“豫撫之任,汝優為之。但天下事,過猶不及,適中為貴。朕不慮汝不及,反恐報效心切,或失之少過耳。”
田文鏡十分感激雍正帝的善意提醒,對各種誹謗及攻擊,毫不介意,仍舊對河南政務,不停地進行整頓。他不怕挨罵、不怕孤立、認準的事,就要一干到底。在貫徹雍正帝關於“士、民一體當差”政策的過程中,田文鏡迅猛的回擊了保守勢力的進攻,迅速解決了一起旨在反對改革的“罷考”事件。
田文鏡抵豫之前,河南連年遭災,人民苦不堪言。上任之後,他通過深入了解情況,發現與河堤工程長年失修有關,以致無雨時,則致乾旱;遇有大雨,又釀洪災。於是決定由政府撥款興工修築,並提出:人夫應由各州縣分遣,“按照百姓地畝,或半頃或二頃出夫一名”,“紳衿裡民,一體當差。”這本是個利國利民的政策,但卻觸犯了權貴統治集團的利益,因為有“田半頃或二頃者”自然是地主,他們一向與紳衿等,享有特權,官府也不敢輕易觸犯。沒想到新上任的布政使,卻毫不留情面。於是在一些人的挑唆下,開封府封邱縣紳衿、武生等,赴巡撫衙門控告,反對一體當差。要求維護儒戶、官戶的特權,最後發起罷考, 一時聲勢浩大。當時,河南的學臣,對此竟“無言嚴飭”,而負責司法、監察的按察使,更“將罷考事,置若罔聞”,聲稱:“我只管人命盜案,餘事非我職掌。”形勢對田文鏡極為不利,他也感到“勢甚孤危”。但是,為了把“一體當差”這項惠民的公正措施,進行到底,田文鏡敢犯眾怒,就在河南一些大員袖手旁觀的情況下,他“捐棄身家,不避嫌怨”,迅速將為首者,捉拿嚴辦,殺一儆百,終於使考試照常進行。地方很快恢復了平靜,而各處堤工也按原計劃興辦,無一例外。
在這個問題上,雍正帝態度鮮明:表揚田文鏡“果能任怨任過,真實為國家竭力報效,何危之有?”實際上是全力支持了田文鏡。有雍正帝的支持,田文鏡更加勤奮。他曾多次表示,要“益加敬謹,夙夜匪懈,竭盡努力,以仰報我皇知遇之隆恩。”田文鏡對地方各項工作,是兢兢業業。他忠於職守,精勤於錢糧、治河、刑名、防盜諸務。
雍正帝曾下令在全國實行“攤丁入畝”的賦役改革,田文鏡積極貫徹,他在調查了河南各州縣的情況後,於雍正四年(1726)奏清自五年(1727)始,河南全面推行攤丁入畝,“各邑丁糧,均派地糧內,紳衿富戶,不分等級,一例輪將”,獲得批准。使河南成為在全國比較早實行這項改革的省份之一 。
治河,興修水利,歷來是朝廷和政府的大事,對河南來說,尤其突出。
田文鏡對此,更是努力之至。他在雍正二年修築堤工的基礎上,從雍正三年(1725)正月起,又對原來負責河工的堡夫,以及由江南調來協助防護的河兵,進行訓練和約束,並對管河官員重其職守,力圖訓練一支幹練的護河隊伍,以保證豫省河堤的堅固。同年夏季,遇有大雨,黃河“淨長水四五尺間至七八尺不等,勢亦洶湧”,且多有“出槽漫灘”之處。田文鏡“曉夜查催,不遺餘力”,並嚴格要求各處官員必須“率領兵夫晝夜住宿堤上,多備料物,人夫協力,加緊修防”,終於使這次洪水未能成患,而“禾黍暢茂”。雍正帝聞訊,高度讚揚說:“如此在地方上憂勤不懈,何事弗克辦集耶?(有什麼事不能勝利地做好啊?)”事後,田文鏡又安排各地,務必在“今冬明春,乘農務閒暇之時”加固堤岸,“庶堤岸鞏固,安如磐石。”在田文鏡的努力下,河南的治河工作,取得了明顯效果。
【附言】
田文鏡正是以自己的辛勤汗水,換來了地方政務的百廢俱興,並成為全國督撫之楷模。田文鏡在擔任河南巡撫時,即表下心志:“鞠躬盡瘁,亦難報效,惟有矢此血誠,不敢一毫怠惰,一事苟且!”。
雍正帝曾對田文鏡勵精圖治、銳意改革的精神,給予充分肯定,盛讚道:“及為巡撫後,三年以來,整飭河工,堤岸堅固,河汛安瀾,年歲豐稔,紳衿畏法,正己率屬,地方寧謐,而每事秉公潔己,謝絕私交,實為巡撫中之第一。”從此,田文鏡成了朝野聞名的能臣,而且是雍正帝最為稱許的三大臣(鄂爾泰、李衛、田文鏡)之一。
只要認真研究一下田文鏡的經歷及其對工作的態度,就不難發現,他在河南取得的成就,正是他勵精圖治、銳意興革的結果,為後世的當官者,樹立了“惠益百姓”,“剛正如鐵,絕不苟且”的典範。
(事據《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