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李離以生命維護法律,自刎殉職!

嚴自律


【正見網2016年06月23日】

紀元前636年,晉文公重耳,回國主持國政。他專心治理朝政,禮賢下士,重用人才。所用之人,都能為他忠心耿耿,兢兢業業地工作。當時的司法官李離,就是其中一位。

紀元前632年(即晉文公五年)的一天早上,正值文武百官早朝的時候,突然一個身穿囚衣,頭戴枷鎖的人,走進宮殿,一直走到晉文公的座前,“撲通”一聲,便跪拜在地,口中說道:“罪臣李離,拜見國公,請國公發落。”晉文公和所有在場的群臣,都愣住了: “這是怎麼回事?”晉文公擦了擦眼睛,仔細地看了又看,沒錯,是他!“你,你……出了什麼事,為何這副打扮?”這時旁邊的群臣,也認出了李離,不禁相互竊竊私語:“這不是那位大名鼎鼎,秉公執法的李離嗎?沒聽說他有什麼罪啊!”

這時,李離吃力地向晉文公又叩了三個頭,說道:“我有罪,我有罪。”晉文公急忙從座位上走下來,雙手扶起李離,命人打開枷鎖,急急地說:“愛卿是怎麼回事?快快奏來。”李離遂將事情原委一一道出。

原來,這位李離,是晉文公所重用的一位司法長官,主管晉國的司法大權,負責審理、判決各種刑事案件。李離生性剛直,為人做事一向謹慎、踏實,工作兢兢業業,一絲不苟。凡所辦之事,很少出現過差錯。五年前,晉文公即位時,正是看中了李離這一大優點,認為用他當國家司法長官,可以確保晉國的法律,得到公平的執行。李離上任後,也沒有辜負晉文公的信任,對自己嚴格要求,恪守職責,克已奉公,公平斷案。在處理各種案件中,總是十分謹慎,對每個環節都要作詳細調查,對每個嫌疑犯,都要反覆審問。他深知自己手中握有生殺大權,稍有疏忽,便會造成冤假錯案,為此,不敢有絲毫的馬虎和懈怠。五年來,所經手的案件,數不勝數,有時,一天就是好幾件,但都沒有出現過錯判的現象。所以,一直受到晉文公的賞識,受到同僚及百姓的稱讚。

可是,有一天,李離被手下的一個親信蒙蔽,錯判了一個人的死刑。雖然這是唯一的一次錯判,卻事關人命,冤殺了一個人,這使李離極為後悔和痛心。他心中一直感到氣悶,好像一塊沉重的石頭,壓在胸口上。心想:我判案五年了,從沒出現過誤判,但今天,我卻錯了,我有罪,我成了殺人犯……連續幾天來,李離都悶悶不樂,無精打彩,好像丟了魂似的,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常常一個人在院子裡,口中吶吶自語。

妻子見他一連幾天都這樣,心中十分著急,一再追問下,李離才說出了事情的原委。妻子聽了之後,耐心地勸慰他:“我還以為什麼事情讓你變成這樣呢,不就是判錯了一例案子嗎。你想想,自你當上司法長官以來,所辦案件數以千計,你都判得相當公正。這次又是因為你手下人撒謊,才使你錯判的,責任不全在你的身上,何必如此自責內疚呢?再者,國君又沒追究你的責任,你就不要再想不通了。”妻子見李離沒有反應,就拉著他的臂膀,撒嬌似地說:“夫君,你要想寬一點,只要以後吸取教訓,辦案仔細一點就行了,別再自責了,好不好?我的好夫君!”

李離推開了妻子的手,打斷了她的話,說道:“你知道嗎?法律是維繫一個國家的重要制度,要求人人都要遵守的呀!法律規定殺人者必須償命,我殺錯了人,就是觸犯了法律,是應該受到處分,償命才對!”妻子流著眼淚,十分委屈地說:“你償了命,我怎麼辦?”李離深情地看了愛妻一眼,搖了搖頭,沉重地嘆了一口氣。

第二天一大早,李離就早早來到了日常審理案件的衙門,叫手下人取來囚衣和枷鎖。自己脫下了官服,換上了囚衣,並給他帶上了枷鎖,深深地向曾經辦案五載的衙門,望了一眼,頭也不回地大踏步向朝廷走去。於是便有了上述的那一幕。李離如實說出了整個事情的原委後,就提出:請晉文公處決自己,給那個被誤殺的人償命!

晉文公十分感動,沒想到李離是如此的剛正不阿,真是難得的忠臣啊!趕忙安慰李離說:“你作為晉國的司法長官,你應該還比我懂得更多的法律吧!難道你不知道官有尊卑貴賤之分,懲罰也相應有高下輕重的區別嗎?即使你犯了罪,也應該從輕處罰,夠不上償命。更何況這件案子,是你錯聽了手下人的話,才錯判的。”晉文公接著說:“我還以為什麼事情讓你變成這樣呢,不就是判錯了一例案子嗎。你想想,自你當上司法長官以來,所辦案件數以千計,你都判得相當公正。這次又是因為你手下人撒謊,才使你錯判的,責任不全在你的身上,何必如此自責內疚呢?再者,我作為國君,又沒追究你的責任,你就不要再想不通了。”

李離斷然地搖搖頭說:“我作這麼高的官,在權利上從沒有讓給下屬;領取那麼高的俸祿,也沒有分給下屬。而今是我馬虎草率,判斷不明,冤殺了人,這怎麼能把責任推給下屬呢?如果這樣的話,以後有的官員出了錯,就將責任推給下屬,那國家將怎樣來治理呢?罪臣要求以身正法!”

晉文公有點生氣了,帶著責備的口吻說:“你一再認為自己有罪,將手下人的責任自己擔上,那麼你是我所用的人,這樣一來,難道不是我也有罪嗎?”

李離連忙說:“家有家規,國有國法,誰違反了,就該誰受到懲罰。這個案件既不是我手下人判的,又不是您大王斷的,而是我錯判了,當然有罪的是我,該償命的也是我呀!更何況在五年前,您不正是認為我辦事公正,能處理好國家的刑獄,才委以我司法長官這一重任嗎?可是現在我辜負了您的信任,我沒臉再見到您,我要求償命。”

晉文公聽了李離的這些話,也覺得頗有道理,心想如果不判李離有罪,恐怕難以服眾。但象李離這樣的忠臣,的確難找啊,殺了多可惜。不行,我必須想一條兩全之策。

晉文公沉思片刻後說:“李離,你身為晉國的大法官,手握生殺大權,辦案不經過詳細認真的調查,草率判案,按法律規定,殺人須償命。但念你五年來,一直恪守公職,秉公執法,從沒出現過冤假錯案。而今僅為首例,所以我宣布赦免你的死罪!”

在場的群臣,一面為李離的舉動所感動,又深感文公的高明判決與寬容,都紛紛圍過來,勸慰李離道:“行了,行了,用不著自責了,就算你是犯了大錯,該判死刑,大王也赦免了你,快叩頭謝恩吧!”

李離向晉文公謝了恩,對國君的寬容表示了真誠的感謝。然後,李離說:“有罪必罰,我有死罪,我要用生命來維護晉國的法律,報答大王!”

說完,他突然撕開衣服,抽出藏在懷中的一把十分鋒利的短劍,猛地往脖子上一抹,一股鮮血噴洒而出。頓時,全場凝固了…所有人都驚呆了…就連晉文公,也是好一陣子,才回過神來,扶案嚎啕大哭著說:“忠臣啊!忠臣啊!我失去了一位忠臣!”…下令厚葬李離,撫恤其家屬。

李離自刎殉職的消息,很快在都城傳開,街頭巷尾的人們,無不為之慨嘆和惋惜:“多好的法官啊! 他用自己寶貴的生命,維護了晉國神聖的法律!”

在葬禮那天,全城百姓老小,都身穿白衣,頭裹白巾,臂帶青紗,哭著為李離去送葬。

李離伏劍殉職,使晉文公從此以後,肅正國法,朝政更加開明,法律更加公正,合理,官員更加認真工作,國家日益強盛起來。不久,晉文公遂成為春秋五霸之一。

(事據司馬遷《史記•循吏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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