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只為民,不為名,更不為利!(數文)

羅忍


【正見網2019年06月15日】

一、汪汝達損俸守窮

明代鄭瑄《昨非庵日纂》記載:
 
明朝的汪汝達,在黃岩做縣令,他自動減少自己的俸祿,把錢用來修築城牆,因此,敵人來了,百姓也不慌亂。他做了二十幾年官,清正廉潔。汪汝達離開黃岩的時候,手下的官吏,送來平日收繳的罰金,說道:「這照例是應該歸你的。」汪汝達吃驚地說:「做官除了日常的俸祿之外,還有應得的錢財嗎?」他拒不接受。
    
汪汝達家裡很窮,以致於連飯都吃不上,他只好把住的幾間房子賣了,維持生計。黃巖縣的百姓知道他窮,湊集了八十兩銀子,先報告官府,然後郵寄給他,恰好遇上他病死了,於是,把這筆錢,作了他的殮葬費。

【評點】
汪汝達在黃岩做了二十多年的縣令,不僅不肥自己的腰包,而且為修築城牆,自動減少自己的俸祿,拒收俸祿之外的錢財,以致告老還鄉之後,生活窮困,苦不堪言。到了這樣的地步,可見他的清正廉潔實實在在。這樣清廉正直的「父母官」,自然會贏得地方百姓的尊敬和擁戴。
    
 二、李遠庵為官清苦

明代鄭瑄《昨非庵日纂》記載:

明朝的李遠庵,為官清廉,除日常的俸祿外,不多拿一點錢財。

鄭淡泉,是他的得意弟子,在南京做了好幾年官,每年來看望他,只是問問冷暖罷了。一天早上,鄭淡泉來看望老師,陪了很久,他袖子裡裝著一雙布鞋,猶猶豫豫地不敢拿出來。李遠庵問他袖子裡裝的是什麼?鄭淡泉說,他要妻子親手縫製了一雙布鞋送給老師。李遠庵就拿過來穿上了。

他一輩子接受別人的財物,就只有這一雙鞋。

【評點】

李遠庵做一輩子官,只接受弟子鄭淡泉所送的一雙布鞋,說他「居官清苦」確實是不錯的。這則筆記專寫送鞋一節,以鄭淡泉的扭扭捏捏,映襯李遠庵的廉潔和威嚴。也許李遠庵感受到弟子一片誠心,沒有推託就接受了。這雖出人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和居官受禮不可同日而語。

三、只為民,不為名,更不為利!

明代鄭瑄《昨非庵日篡》記載:
    
錢若水擔任同州推官時,有個富人,丟失了一個婢女,婢女的父母親,告到州府,知州委派錄參,審理這件案子。錄參以前曾向那富人求助,沒有如願。於是,錄參彈劾那富人父子,誣判他們父子一起,謀殺了婢女。富人被迫服罪,錄參把他們的罪狀,詳盡地報上去,上司來複查、核實,情況沒有出入。唯獨錢若水遲疑不決。

錄參責怪他道:「你收取了賄賂,想放他們出去嗎?」錢若水笑著說:「他們父子都犯了重罪,難道不能讓我仔細查證一下嗎?」
    
有一天,錢若水到州府,要旁邊的人都退下去,然後說:「我秘密查訪那婢女,現在已經找到了。」於是,知州召見那富人父子,打開枷鎖釋放他們。富人流著淚,感謝道:「如果不是使君,我就遭了滅門之災。」

知州說:「這是錢推官的恩德,不是我。」

富人到錢若水家裡去道謝,錢若水關門不接待。富人繞著錢若水家的院牆哭。回家後,施捨飯食給成千上萬的和尚,請他們誦經:給錢若水祝壽。

知州因為錢若水洗雪冤屈的功勞多,想上報。錢若水推辭道:「我只想申冤,不圖封官賞賜;萬一上書陳述,對我固然是好事,對錄參怎樣呢?」知州感嘆、佩服!後來,錄參知道了,到若水家,叩頭謝罪。

【評點】
辦案應該審慎,沒有確鑿證據而判人謀殺罪,無異於草菅人命。錢若水肯下功夫,終使一樁冤案得以昭雪。他又不同一般人,有恩於人而不居恩,有功於政而不居功。淡泊處世,平正做人,因此,他的作為都是為別人著想,只為民,不為名,更不為利。這使他處在世俗之中,又超脫於世俗之外。得到人們的敬佩,是很自然的。

四、徐文貞閱卷

明代鄭瑄《昨非庵日纂》記載:
 
徐文貞做浙江督學,有兩個秀才,爭著都想使自己被選拔,在堂下吵嚷。徐文貞在堂上批閱試卷,神態自若。後來,另有兩個秀才,謙讓薦舉,也在堂下吵嚷。徐文貞仍然閱著卷子,像無事一樣。

過了一會兒,他把那四個人都喊來,說:「我不想人爭吵,也不要人謙讓。秀才們沒有看過法令、規章嗎?連我也受它們的限制,作不了主。你們只按法令、規章辦事,就行了。」因此,謙讓的、爭吵的,都自然平息了。

【評點】    
秀才糊塗,薦舉既有章程,哪裡是相互爭吵、彼此謙讓能夠定奪的。徐文貞面對秀才們的喧譁,「閱卷自若」,平靜中早有定評,所以,一發話就讓爭吵、謙讓的秀才們服了。
    
徐文貞說他也在章程的管轄之內,暗示了他將守法,依法行事,而不憑個人情感辦事,或者說不徇私舞弊,含而不露中,已見出他為人的正派。
    
五、士奇溺愛子,反成大害

明代沈節南《國朝紀錄彙編》記載:
 
楊士奇,名寓,明代江西泰和(今江西泰和縣)人。曾供職翰林,後任大學士、少師,與大學士楊榮、楊淳共同執政,有「三楊」之稱。   
    
楊士奇平素廉潔,有政聲。晚年,溺愛兒子楊稷,不知道他的惡行。藩台、臬台、郡守、縣令,有時出巡,看到楊稷暴虐、橫蠻,就把實情告訴楊士奇,楊士奇反而懷疑他們說謊,並且,寫信給兒子說:「某人像這樣說你,如果是真的,你就改正。」

楊稷看了信後,反過來誹謗指責他的人道:「某人在這裡像這樣行事,兒因為鄉裡的緣故,阻撓他的行為,因此他誣陷我。」楊士奇從此就不相信說他兒子不好的人。而有阿諛奉承、稱讚他兒子好的,就認為是真的,感到很高興。因為這一點,他再也聽不到說他兒子惡行的話了。到被楊稷禍害的人連連上書,訴說楊稷橫暴的情形,朝廷還不忍心治他的罪,就把這些奏狀,轉給楊士奇,楊士奇竟然說:「這是楊稷身邊的人不好,幫助他做些不好的事。」又有人上書,說楊稷害了幾十條人命,壞得沒法說。朝廷不得已,才把楊稷交給司法部門。當時,楊士奇年邁,臥病在床,朝廷還特別安慰他,擔心他著急。一年後,楊士奇死了,朝廷才依法判了楊稷的罪,砍了他的腦袋。鄉裡人事先就為被楊稷害死的人,寫好了祭文,數說楊稷一系列罪行,天下傳誦。

【評點】
人莫不愛自己的兒子,但愛過了頭,反而害了自己的兒子。楊士奇溺愛兒子,就是教訓。
    
常言道:「嚴是愛,寬是害,不管不教要變壞。」看來,父母,尤其是富貴人家的父母,如果真愛自己的子女,就要對他們從嚴要求,決不姑息遷就。否則將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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