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7年07月01日】
南皮縣有個專治瘡傷的醫生,醫術十分高超,但是卻喜歡暗地裡給病人使用毒藥,使病情加重,藉此勒索錢財。如果病家滿足不了他貪婪的慾望,那麼病人就會被置於死地。而且,因為他的醫術詭秘,其他的醫生都沒有辦法掌握,危重的病人只能等死。
忽然有一天,他的兒子被雷劈死。而這個醫生雖然健在,但卻沒人找他看病了。有人說:「這是因為他醫德敗壞,所以才遭到了這個報應。」但有人卻反問:「他做了很多壞事,老天應該懲罰他本人,為甚麼要懲罰他的兒子呢?這不是懲罰不當嗎?
事實上,上天顯示懲罰,是有一定標準的:罪惡不到至極,不會累及妻子和兒女;品質未敗壞至極,不會殃及後代。殺死他的兒子,是讓他知道罪惡的嚴重;留下他本人,是讓他有延續後代的機會。
(資料來源:清朝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4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