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8年05月31日】
清代著名文學家、詩人袁枚(1716-1798),字子才。他在《新齊諧》一書中,寫有《山東林秀才》一文。現譯述如下:
山東有一位秀才,名叫林長康。四十歲了,還沒有考得功名,有些灰心,想從此改行。忽然聽到身邊有聲音講:“切莫灰心!”林秀才環顧四周,沒見到人。便問:“講話的是誰?”對方答道:“我是鬼。我守護、跟隨你,已經數年了。”林秀才說:“我想看到你。”對方說:“你一定要見我,請不要害怕才行。”林秀才答應了。那鬼便跪到他面前,臉上掛著血痕,說:“我原是藍城一個賣布的人,被掖縣張某人所謀害。我的屍體,被他壓在東城門裡石磨盤的下面。您將來會當掖縣的縣令。所以,我經常跟隨、守護在您身邊。到時候,請您替我伸冤。”接著還講:“您在某年會考取舉人,某年會考取進士。”說完之後,就不見了。
林秀才果然如期考取了舉人。但後來,並未如期考中進士。林秀才埋怨道:“那鬼說我某年會考取進士,還真是預報錯了啊!”那鬼忽然發話道:“是因為您的德行有虧損,不要怨我預報錯了。您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寡婦私通,幸未成胎,無人知道。但你的惡業,已被陰司記錄在案。由於這一罪業,罰你推遲兩年,才能考取。你應立即修身進德,改過遷善才好。”
林秀才聽了這番話,嚇出一身冷汗。自己的隱私,那麼悄密,都瞞不過天地鬼神,從此再不可心存僥倖,任意胡為了。於是謹言慎行,進德修善,時時處處,約束自己。果然兩年以後,考取進士,並且授官於掖縣。他上任後,很快便進城查找那個磨房,揭開石磨,在下面果然挖出屍體。便下令抓來張某審詢,張某盡吐殺人實情。林縣令隨即將他繩之以法。替被害者雪了多年的冤情。
一個人生活在世間,不可能一點錯誤都不犯。犯了錯誤,只要肯改正,也是好的。如果他心存僥倖,以為自己做得悄密,神不知鬼不覺,大膽胡為,那就會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到那時,罪大如山,天怒人怨,便會被嚴懲,遭惡報。直至下地獄,受酷刑,落於萬劫不復的境地!古人說:“欺人即欺天,豈可欺乎?負民便負理,怎敢負之!”所以,人生在世,處處都要憑良心,不欺人,不欺天;不負人,不負理。堂堂正正,面對一切;坦坦蕩蕩,走此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