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04月17日】
高防,宋朝時候的人,曾經在澶州防禦使張從恩的手下,擔任判官。有個軍校,名叫段洪進,他偷盜官家的木材,給自己打家具。張從恩想殺了他。段洪進欺騙他說:「這是判官高防,他讓我幹的。」
張從恩問高防,高防便胡亂承認了。段洪進因而被免去一死。張從恩給了高防錢十貫,馬一匹,革除他的職位,打發他走掉,不要他了。
高防走了,始終沒有說出真相。不久,張從恩回想起高防為人的種種長處,又派一個人,騎馬去把高防追了回來。
過了一年,張從恩的親信告訴張從恩,高防是自己誣陷自己,目的是為了救人一命。因為他認為:段洪進偷木材,雖然有罪,但是罪不致死。他主張:罰必當罪,殺不可濫;所以他願意替段洪進背了「黑鍋」。
張從恩明白了真相後,讚嘆不已,對高防越發尊重。
正是:
都是人生父母養,
濫殺之風不可長。
愛惜生命最重要,
否則便是獸心腸!
(事據宋代李元綱《厚德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