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俸金以外都是贓」

嚴謹


【正見網2009年11月10日】

清代人李皭,任福建將樂縣縣令,他經常去鄉村,對鄉民們問寒問暖。村中牧童、婦女都圍坐在他周圍,他引導鄉民們孝親向善,誠懇得就像是一家人。

他出任僅一年,全縣的人都受到感化,他管轄的範圍內竟然沒有盜賊,法庭內也幾乎沒有了鞭撲聲。

李皭上任時,就對家裡人立下規矩,他說:“只要我在官位上,那麼,俸金以外都是贓,你們不可以有絲毫的巧取、貪得,那樣會影響我的名聲。”

官府的院子裡,有兩棵桂花樹,在花苞剛剛開放時,李皭就指著桂花說:“這也是官家的東西,擅自折花的人,必定會受到懲治。”從此,他家裡的人,不敢戴桂花。

有一次,他外出執行公務,隨從的僕人,摘了路邊的一個橘子,李皭回頭發現了,斥責說:“豈能容忍從你開始破壞法規!”說著,下馬把那僕人打了一頓,並命令他償還橘子錢。

他在將樂縣任職三年,百姓人人欽仰,該地做到了路不拾遺,夜不閉戶。

有個上司向他管轄的縣裡,索要饋贈,他沒法照辦,於是,便辭官回家了。人們稱讚他是:“另一位陶淵明!”
   
(事據《清稗類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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