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我被人誤,不可再誤他人(外五篇)

華翰


【正見網2010年06月22日】

一、 我被人誤,不可再誤他人

吳次魯五十多歲時,僅有一子,名叫吳國彥,已經成婚。

吳國彥深知自己身體病弱,難望有生育的可能。為了使吳家後嗣有人,他希望父親再生一個兒子,便和母親商量。母親把吳國彥的想法,告訴吳次魯,吳次魯卻說:“我們家窮,有一個兒子足矣,不需多養。”

可是吳國彥卻和母親,暗自變賣掉家中的財物,為其父吳次魯買來一妾。

在把那個女子迎進家門以後,魯家才知道她已患有不治之症。

這時,如果吳次魯及時將這個妾,改賣給別人,還可以收回一部分錢。吳國彥母子二人,已和媒人商量好了:要這樣辦。

可是,吳次魯知道以後,不同意這樣做,說:“我既已被別人所誤,怎能再累及他人?並且,此妾留在我們家,還可能有條生路。她一出我家,將難以活命。我們難道能為這幾個錢,而不顧及一條性命?”於是便將妾留了下來,並將實情告訴買者,向買方退了錢。

後來,這個妾,在吳家得到良好的待遇和治療,竟大病痊癒,恢復了正常。吳家因此而溫馨吉和。

古人講:“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誠乎其言!

二、和睦鄉鄰

趙清獻(即趙忭)家在三衢,住宅狹窄。侄子出厚資,買下了鄰居的房子。

趙 聽說後,很不高興地說:“我與鄰家老翁三世為鄰,交往很深,怎能忍心讓他遷往他處呢?”便立即讓人將老翁接回原居,並不讓他送還賣房錢。

三、平等待人

南北朝時南陳人陰鏗,曾任晉陵太守、員外散騎常侍。有文采。他與客賓在宴會上開懷暢飲時,看到一個舉壺倒酒的侍者走到自己面前,他急忙站了起來,雙手舉杯向仆侍敬酒。

眾人都笑陰鏗此舉,有失身份,陰鏗卻反駁道:“我們整日飲酒作樂,而為我們服務的僕人,卻不知酒是何味。這太不合情理了!”

後來,在侯景之亂(南北朝時,南梁將領候景發起的叛亂)時,陰鏗被叛軍俘虜。而從叛軍中救出陰鏗的人,正是那位受陰鏗敬酒的僕人。

四、劉師文不要嫁妝

劉師文,浙江明州人,被成都楊家招為女婿,但在岳父去世數年後,才結婚。不久,他打算遷往明州老家。

一天早上,他的妻子和哥哥商量家產之事,臉上布滿愁雲。劉師文見後,忙問何故,妻子告訴他:“根據家父的遺言,應該給您我二千緡錢,作為置辦嫁妝的錢。但這些年來,家境日衰,拿出家中一半物品前去變賣,僅得錢一千緡,我和哥哥正在簽訂券書。”

劉師文說:“怎能因招婿讓人變賣房產呢?”當即將券書燒毀,攜妻同返故鄉。

現在有的人嫌貧愛富,如出不起嫁妝的,就不答應婚事;或為了錢財,丈人與女婿大鬧於公堂;甚至有的貧苦人家,將女兒殺死,以免嫁妝的拖累。這些人,能與劉師文同日而語嗎?

五、 只為救人不貪財

一天傍晚,魏子都正在走路時,見到一個書生,因為心口痛,跌倒在路旁。

他趕快下馬來救書生,但書生很快就死了。

魏子都查點了書生所帶的東西,有一卷書和十塊黃金,他將其中的兩塊黃金賣掉,用得到的錢,來給書生辦喪事。然後,把餘下的黃金,當作枕頭,墊在書生腦下,將書放在書生的身旁。妥善的埋葬了他。

過了數年,有人為書生的下落,來詢問魏子都,魏子都連忙將他引到書生墓旁。打開一看,當年魏子都給他隨葬的金子和書,全都在裡邊。

六、故人之女,不忍以為妾

元代人沈仲說(名人),已經四十歲了,還沒有孩子。他的妻子為他買來一位很漂亮的妾,來到家中一詢問,才知是范復初的女兒,因父親去世,家中貧困,母親不得已,才將她賣了。

沈仲說聽後,不由落下熱淚,他對妻子說:“他父親范復初,是吳中(今江蘇吳縣一帶)名人,也是我的朋友,我怎麼能忍心讓她為妾呢?”隨即派人,將這位女子的母親請來,讓她為女兒選擇夫婿,並且為她的女兒,準備了嫁妝。妥善安排了她們母女的生活。

(以上均據鄭瑄《昨非庵日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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