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輔佐國 歷史名相】 顯忠尚德──富弼

楊紀代 整理


【正見網2010年10月08日】

夢“天赦”而生 王佐之才

富弼,字彥國,河南人。起初,母親韓氏有妊娠,夢見天上旌旗蔽日、鶴雁成群的降於庭中,說是剛有“天赦”,醒來之後就生了富弼。他自小篤學,有大器度,范仲淹見而奇之,說:“這是王佐之才也。”就拿他的文章展示給王曾、晏殊看,晏殊就把女兒嫁給他。

仁宗朝恢複製科取士,仲淹告訴富弼:“你當依此法進朝。”於是舉茂材異等,授將作監丞、簽書河陽判官。此時仲淹因爭廢后一事遭貶,富弼上書而言:“是一舉而二失也,縱使不能恢復皇后之位,也該召還仲淹才是。”仁宗不聽。通判絳州,遷直集賢院。

趙元昊造反,富弼上疏陳述八事,乞求斬其使者以示警。於是召為開封府推官、知諫院。康定元年,正當清早就發生了日蝕,富弼請罷宴賓客、撤掉音樂,就在館中賜北使酒食即可。可執政官員們認為不可,富弼曰:“萬一契丹依古禮、慣例行之,那咱們朝廷可就蒙羞囉。”後來聽說當天契丹果然依照天象之變化而罷宴,帝深深痛悔之。當時禁止朝臣官僚,超越自己的職權而議論其他事件,富弼因此事論及日蝕,極力談及因應天象變化的關鍵,莫若打通下情傳達之管道,因此袪除了這種不合宜的禁令。

任“使報聘” 不卑不亢

此時契丹屯兵於邊境上,派遣其臣蕭英、劉六符來要求撥給關南土地。朝廷打算選擇適當官員回報,可那些人選都認為其情叵測,變數甚多,沒人敢去,呂夷簡因此推薦富弼。富弼即刻入朝應對,叩頭曰:“主上憂慮臣受辱,可臣為了陛下、社稷,不敢愛其死。”帝聽了,為之動容,先任命他為接待使臣之官員──使報聘(官名)。

蕭英等進入宋境,朝中使者往迎並慰勞之,蕭英託辭說他有病,不出來參拜。富弼曰:“往昔有使者出使北邊,病臥車中,聽聞誥命下達即刻起身。如今中土使者到來而君不拜,是為何呢?”蕭英於是矍然而驚,起身下拜。富弼敞開胸懷與他談論,蕭英特別感覺愉悅,就不再隱瞞其實情,於是秘密以其主所欲得的好處,詳告曰:“可遵從的,就從之;不然的話,找個事兒、扯個理由搪塞之,就足矣啦。”富弼就把所得知的內情,全都據實上奏。帝只許可增加歲幣一項,仍維持以宗室女嫁其子的舊規。

再使契丹 舌戰夷主

接著帝進富弼樞密直學士,他辭謝曰:“國家有緊急狀況,臣子就應義不容辭、不畏勞苦,陛下奈何反而以官爵賄賂我哪。”遂為使報聘。繼而出使契丹,劉六符來使館接待。富弼一見契丹主,即質問緣故,契丹主曰:“南朝違約,堵塞雁門,增闢塘水,整治城垣,徵集民兵,這一切措施,將說明啥?所以群臣請求我舉兵南下,可我認為還不如遣使求地,求而不獲,再舉兵未為晚也。”富弼答:“你們北朝,忘了章聖皇帝的大功德嗎?澶淵之役,倘若遵從諸將之言論,你們北兵沒人得以逃脫死亡一途者。且北朝與中國通好,則兩邊人主專享其利,而臣下一無所獲;倘若雙方用兵,則利益全歸臣下享有,而人主任其禍患而不自知。故勸人主用兵者,都是為自身謀福利罷了。”契丹主一聽,震驚的問:“這做何解釋?”弼曰:“晉高祖欺天叛君,傳至末帝時更是昏亂,因此國土疆宇狹小,全國上下離心離德、叛亂紛呈,故契丹能以全師單獨攻克,然而自己的壯士、健馬損失太半。如今中國封疆萬裡,精兵百萬,法令修明,上下一心,你北朝想對中土用兵,能保證必勝嗎?就算能勝,所亡士卒、兵馬,是群臣擔當、彌補,抑或人主負全責啊?倘若雙方通好,年年不絕,所得歲幣盡歸人主,群臣有何利益可貪啊?”

契丹主至此才大悟,點頭、首肯的動作、表情延續許久。富弼又曰:“中原之所以堵塞雁門關的原因,是防備元昊也。塘水一事,開始於何承矩,此事發生在兩國通好之前。城牆皆是修葺破舊,徵調民兵亦是補缺而已,並非違約也。”契丹主曰:“聽了卿之言我才明白,起初,吾實不知其詳。然而我所欲得者,只是祖宗故地罷了。”富弼曰:“晉朝以盧龍賂賂契丹,後周世宗又復取得關南地區,那都是隔了好幾代的事。倘若各國都來追溯、都來催討故地,那豈是北朝獨得之利益哉?”

隔天,契丹主召富弼共同打獵,他導引富弼所騎之馬貼近自己,然後又說獲得故地,則雙方歡好時日,可長久。富弼一再反覆陳述利弊得失,且言:“北朝既以得地為榮,南朝必以失地為辱。兄弟之國,豈可使之造成一榮一辱的尷尬局面呢?”獵罷,六符曰:“吾主聞公榮辱之言,內心甚為感悟。如今惟有結婚一事,可再商議。”弼曰:“婚姻容易產生嫌隙。本朝長公主出嫁,朝廷的饋贈不過十萬緡而已,豈能比得上歲幣無窮之利哪?”

女死兒生 無暇顧及

富弼剛開始受命出使契丹時,家人來報,說他的一個女兒死了;再受命時,聽說夫人生了一子,可這兩件事,他都置之不顧。歸國後又除樞密直學士,遷翰林學士,富弼都懇辭,曰:“增加歲幣收入,並非臣之本願,特別是朝廷正在想方設法征討元昊,我只是個文臣,無力與之對抗,故不敢以死力爭,哪豈敢無功而受祿哪!”

慶曆三年(1043年),拜樞密副使,富弼辭謝愈發盡力,改授資政殿學士兼侍讀學士。七月,復拜樞密副使。富弼言:“契丹既然與我結好,議事官員便都認為無事一身輕,萬一他敗盟毀約,臣死有餘辜而且有罪。願陛下常常思考其輕視、侮慢我朝之恥,臥薪嘗膽,不忘對外防範邊境、對內修治國政。”

上當世之務十餘條及安邊十三策

帝決心銳意改革,以達天下太平為職責,於是加強宰輔佐國,數次下詔督促富弼與范仲淹等人,又開天章閣,給筆札,使他們書寫其心目中所欲改進與達成的事項;且命仲淹主西事,富弼主北事。於是富弼上書,奏明當世之務十餘條,及安邊十三策,大略以進用賢能、黜退不肖、禁止僥倖、去除宿弊等原則為根本,而且想漸漸更易監司中之不才官員,使之澄清並淘汰各單位所管轄之部屬與官吏,於是小人開始不悅啦。

訂立救災新法 此守臣之職也

河朔淹大水,災民遷徙流離,就食、住宿成問題。富弼勸所屬部門民眾捐出粟倉,再加上公有官廩,如此取得公、私廬舍十餘萬區,依不同地點,分別處置災民。官吏按照以前資歷、或長期等待職缺、或暫時寄居者,都付以俸祿;即使是受災流民所聚集之處,也會選些老、弱、病、瘠者特別加以救濟,仍紀錄其往昔辛勞,另約他日為他上奏,請功受賞。每隔五日,就派遣人,分持酒肉、飯糧詳加慰藉,因富弼救災出於至誠,所以人人為其盡力。

山林陂澤所得之自然利益,可以資助生存者之物,聽任流民擅自取得不干涉。死者辟大冢葬之,名目曰“叢冢”。第二年,麥大熟,流民各自以暫時安置地之遠近,接受糧食歸家,凡此種種,存活了五十餘萬人,招募為兵者,數以萬計。帝聽聞這種善舉,遣使褒獎慰勞,拜禮部侍郎。富弼曰:“如此,只是堅守臣之職位、盡臣之責也。”辭謝不受。

以往,救災者的做法,都是聚集流民於城郭之中,煮粥給食而已,沒吃完的,經日曝曬後,立即蒸發成為疾疫傳染之源頭。再加上災民相互蹈踏、接觸穿梭而迅速形成流行病;或有等待哺食,卻數日得不到粥喝而仆倒斃命的。凡此種種,名為救濟,而做法其實是殺害之。自富弼此次訂立救災新法後,既簡便又周全,於是盛行於天下各地災區,以為標準模式。

善惡皆所自取 人君所畏惟天

富弼為相的原則,固守典故,遵行故法,而有事則提出以公議決定,絕無為此而心血沸騰於其間的狀況出現。當是時,百官任職,天下無事。英宗立,召為樞密使。居二年,富弼以足部有疾要求卸任,拜鎮海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揚州,封祁國公,進封鄭。

熙寧元年,徙判汝州。下詔入內覲見,神宗特許他不用步行,乘坐肩輿至殿門。神宗駕御內宮東門小殿,令其子掖著富弼進入,而且命他不必跪拜,讓他坐下一起說話,從容訪詢治國之道。富弼知道帝果然是有為之君,對曰:“為人主,內心之好惡,不可令人窺測之;可窺測,則奸人就得到機會,可以順勢阿諛附會。應當如蒼天之監督天下之人,善惡皆人所自取,後果是被誅或獲賞,依律法隨之而來,如此,則功罪賞罰,沒有不落實的。”又問邊境之事,對曰:“陛下統御社稷時間不長,應當廣布道德、多行恩惠,願您二十年中,戮力守成,口不言兵。”帝默然不語。倆人交談至日沒方退。

此時多處久旱不雨,群臣請皇上重新尊號及用樂,帝不許,而以同一天生辰,契丹使當來此上壽,故未斷其所請。富弼言此為盛德之事,正當以此展示中土之威嚴,乞求帝一併罷除上壽禮。帝從之,即日就下雨了。富弼又上疏,願聖上更加敬畏天之警戒,遠離奸佞小人,多接近忠貞良吏。帝親手寫詔褒揚並答謝之。

當時王安石主張變法,其中的青苗法一出,富弼認為如此一來,則財富聚集於上,庶人分散於下,富者越富,貧者越貧,貧富不均,堅持不行。遂申請告老退休,加拜司空,進封韓國公致仕。

富弼雖家居,朝廷有了大利害,即知無不言。六年八月,過世,年八十。親手封存遺書上奏,讓其子紹庭呈上。帝閱覽奏章,震撼哀悼,輟朝三日,贈太尉,諡曰文忠。

好善嫉惡 顯忠尚德

富弼生性至孝,恭順節儉、好脾氣,有修養,與人言談,態度必恭敬,雖是微官或平民布衣,上門謁見,都與他們以禮相待,氣色穆然,面容不見喜慍。其好善嫉惡,出於天資。常言:“君子與小人並處,其氣勢必不能勝。倘若君子不勝,則奉身而退,自如樂道而無煩悶。小人不勝,則交結惡友,構陷煽動,千岐萬轍,想方設法,必得勝而後已。等到他得志之後,接下來就肆毒於善良百姓,想求天下不亂,那是不可得也。”其終身言行,皆出於此原則。元佑初,配享神宗廟庭。哲宗篆其碑首曰“顯忠尚德”,命學士蘇軾撰文刻之。

(《宋史・卷三百一十三・列傳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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