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做人必須知道什麼叫「仁」(外六篇)

嚴自律


【正見網2011年03月27日】

一、做人必須知道什麼叫“仁”

吳祜調往膠東,擔任郡相(相當於後世的太守)。他的下屬,有一位鄉官,名字叫孫性。孫性家裡很窮,私自用徵收上交的民錢,買了一件衣服,送給自己的父親。

孫性的父親氣憤的說:“有吳祜這樣的好相,怎麼能忍心欺瞞他?你趕快回去,向吳祜認罪。”

孫性又慚愧,又害怕,拿著衣服,來到相府自首。吳祜屏退左右,問他是怎麼回事?孫性將父親講的話,完完整整的敘述了一遍。

吳祜說:“你為了給父親買衣服,做了一件不好的事。但是,你現在已經知道過錯,這就說明你知道什麼叫‘仁’了,一個人懂得‘仁’,並且按仁的含義去做,就能成為一個好人。”

吳祜讓孫性回家,去感謝父親的教誨;並仍將衣服給他,讓他帶回家,送給他的父親。

二、君量寬,臣自忠

唐太宗平定王世充後,繳獲了大量的文件,其中有屬下大臣,私自與王世充聯絡結交的文書(信函)數百件。唐太宗令杜如晦主管此事,說:將文書交給相關機構的官吏保管。

不久,唐太宗便從宮外聽說:有的大臣要自殺。唐太宗於是重新取來那些文書,在文書外面,包上許多層東西。然後,命宦官把這一大包文書,沉到滹沱河中,使得無法查驗。

那些與王世充過去有聯繫的官員,心上的一塊石頭落地。他們都感謝皇帝的寬大,盡心竭力的為朝廷效命。

真是:君量寬,臣自忠!

二、貪官暴虐,自食其果

有一個貪官,平時依仗權勢,欺壓鄰裡。有一天,他的仇人,乘他不在家中,殺了他的全部家人,並放火燒了他的屋宅。

鄰居互相告誡說:“假若我們去給他家救火,火滅後,我們非但無功,他反而會誣衊我們趁機偷竊他家的財物。那時,官司不知要打到什麼時候。假若我們不救火,依法不過是受仗刑一百。”

鄰裡們都甘願受仗刑,而坐視其大片房屋,被燒成灰燼,所有的物品也被燒光。

這乃是那個貪官,平時施行暴虐的報應。

三、唐太宗雅量高致,體諒入微

唐太宗在玄武門宴請群臣,席間表演歌舞。歌舞的編導者,將“破陣樂”改名為“七德舞”,讚頌唐太宗的功德。

蕭瑀觀看後,認為此歌舞,未完全反映出唐太宗的功德,請求加上擒獲劉武周、薛仁杲、竇建德、王世充等戰爭的內容,作為保留節目,以後再不斷的演出。

唐太宗說:“他們都是一時的英雄(指劉武周、薛仁杲、竇建德、王世充等人)。朝中大臣,有的曾在他們手下工作過,如果他們觀看歌舞時,看到他們舊主的屈辱之狀,能不傷心嗎?”蕭瑀連連點頭,謝恩而退。

四、人情喜怒無常,應耐心對待

因為妻子和母親不和,陳邦佐想找人商議,將妻子趕出家門。他問唐一庵,唐一庵回答說:“人情喜怒無常。怎能因為她與你母親失和,便輕易拋棄。過些時候,你母親心氣平和了,你後悔還有什麼用?此時你應該委曲求全,耐心對待。在她們之間,你要多多調停。”

不多久,她們婆媳二人,果然和解。

陳邦佐死得早,其妻寡居貧困,但她能堅守節操,沒有再嫁。

五、對官卑家貧者,應予關照

明朝大學士高拱,上奏明世宗:“國家使用人,不使其在本地為官。這樣他就只有對百姓、國家的責任,而避免親戚、鄉情的拖累。但對學、倉、驛、遞等官,他們官卑家貧,應該予以關照。這些官吏,一旦被任命到遠方任官,有的人因貧困而棄官,無法前去上任;有的人前去上任後,因貧困而無法返回故裡。其孤獨之狀,實在讓人可憐。最近,朝廷允許教官在本省出任,我請求對其他官職(指倉、驛、遞等類之官)也循此例,允許他們在本省出任。”

明世宗批准了。

六、“京師就應該是這樣!”

東晉康帝建元年(343―344年)間,京師秩序雜亂,奸盜很多。康帝想將居民以五人為一伍,組織起來,發給證件,以便於檢
查,監督。

王仲實對康帝說:“京師繁盛,四方之人,都在此地匯合。如果一定要帶著證件,會造成很大的麻煩,不可能實行長久。正如謝安所說的,“京師人多,事多,管理京都的官員應該:度量寬洪,作風謹細,秉公執法,吃苦耐勞,不厭其煩。京師就應該是這樣,‘不爾,何以為京師?’(如果不這樣,那還算得上是京師嗎!)”

七、 行善得善報之一例

明朝的顧愚逸,是顧東橋先生的父親。他在除夕晚上,看見一個小偷,藏在自己家裡的爐灶下面,於是把小偷叫出來,把自家過年準備的魚肉,分給他一些,又送給他五百文錢,善意的勸他:以此為本錢,不要再偷東西。然後將他放走了。

一年以後,這個小偷,在晚上經過顧愚逸的家門口,見他家門口有一個弔死的人,就偷偷的把這個上弔死了的人,轉移到其它的空曠地方。免得給顧愚逸帶來麻煩。

(以上均據鄭瑄《昨非庵日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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