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3年08月11日】
一、“我也愛護我音樂家的聲譽”
齊國用重兵去討伐魯國,逼迫魯國交出國寶“讒鼎”,方才退兵。魯王沒有辦法,只好按照讒鼎的模樣,另外複製了一個假鼎,派遣使者,用隆重的儀式,送往齊國。
齊王把寶鼎摸了一遍又一遍,搖頭說:“這是假的!”使者嚇慌了,連忙說:“大王明察,這明明是真的嘛。”
齊王說:“好吧,你們魯國的音樂家樂正子春,演奏寶鼎不是天下聞名的嗎?叫他來,我要聽他演奏。”
魯王接信,就請樂正子春去齊國演奏寶鼎。樂正子春問:“大王,為甚麼不把真鼎送到齊國去呢?”魯王回答:“我喜愛寶鼎。”
樂正子春說:“我也愛護我音樂家的聲譽啊!”
【附言】
做假總歸是要被識破的。魯王不能通過軍事、外交上的正當途徑,去抵制齊國的無理要求,卻企圖用以偽代真的偷巧辦法,去維護一個寶鼎,並寧願驅使一個國內著名音樂家,去奏假鼎而蒙受信、藝皆毀的損失,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都是不智的行為,宜乎樂正子春,予以斷然的拒絕。
拒絕做假,是正派人的必然和必需的表現。那些用各種理由,去為邪惡集團弄虛作假、欺騙人民、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在神的心目中,都是該取締的對像。
(事據《韓非子•說林下》)
二、三人成虎
魏國被趙國打敗了,因此魏國的太子和大臣龐恭,將要送到趙國的首都邯鄲,去充當人質。
臨走時,龐恭對魏王說:“要是有人跑來向你報告,說大街上跑出來一隻老虎,大王相信嗎?”
魏王搖頭說:“我不相信。大街上哪裡來的老虎?”
“要是接著有第二個人跑來報告,說大街上發現了老虎,您相信不相信?”
魏王遲疑了一下,仍然搖頭說:“不信。”
龐恭再問:“如果馬上又有第三個人,跑來報告說:大街上有隻老虎,您信不信呢?”
魏王點頭說:“我相信了。三個人都這麼說,一定不會有假。”
龐恭起身說道:“誰都知道:大街上是不可能有老虎的,可是當三個人都說有,大王就相信了。現在,邯鄲離魏國比從這兒上大街遠得多,在大王面前,說我壞話的又何止三個人?請大王明斷是非,抵制謠言,揭露邪惡,倡行大義!”
但是,後來,還是如龐恭所料,他一走,就有很多人,到魏王面前,大造謠言,以至當他從邯鄲回來後,魏王再也不願意召見他了。
【附言】
“謠言說一千遍,也就成了事實。”這是歷史上那些野心瘃、陰謀家的一個重要信條。他們吹捧自己、誣陷好人,蒙蔽上級,欺騙群眾,主要採用的就是這種造謠詭計。
識破這個詭計的可靠方法,就是認真調查,冷靜分析,不要象這個故事裡的魏王那樣,輕聽輕信。謠言止於智言。希望大家都來抵制謠言,揭露邪惡,倡行大義!
(事據《韓非子•內儲說上》)
三、驚弓之鳥
更贏(人名)是一位有名的神箭手。有一天,他陪魏王在後花園裡喝酒,抬頭看見天空上有鳥飛過。更贏說;“我不用箭,只須拉響弓弦,就可以讓天上飛鳥,跌落下來。”
魏王不信地搖搖頭說:“開玩笑,射箭技術可以高超到這種地步碼?”
更贏一本正經地說:“可以!”
不大一會兒,從東方徐徐飛來一隻大雁。更贏擺好姿式,拉滿弓月。雁剛飛至頭頂上空,更贏猛扣弓弦,只聽“琤”一聲凌厲的音響,大雁在空中無力地扑打幾下,便一頭栽落下來。
魏王驚奇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叫道:“啊呀,箭術難道真可以高超到這種地步嗎?”
更贏放下弓說:“不是箭術高超,而是這隻大雁有隱傷,它聽見弦聲,就驚落下來了。”
魏王更奇怪了:“雁在天上飛,你怎麼會知道它有隱傷?”
更贏回答:“這隻大雁飛得很慢,叫聲悲哀。據我多年的經驗知道,飛得慢,是因為它體內有傷;鳴聲悲,是因為它長久失群。這隻大雁瘡傷未愈,而驚魂未定,一聽見凌厲的弦聲,便驚逃高飛,誰知猛一震動,便舊瘡迸裂,所以就跌落下來了。”
【附言】
人們常把吃過某種苦頭而心有餘悸的人,形容為“驚弓之鳥”,即出於這個故事。鳥之“驚弓”,屬於一種動物本能的條件反射,更贏是巧妙地掌握了這一規律。他善於總結自己豐富的狩獵經驗,從大雁飛翔速度和鳴聲高低中,去判斷它的內在素質。任何現象,都是事物本質的外在表現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本質的特性。我們解決任何矛盾,只有善於進行由表及裡的分析,才能抓住癥結所在,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今,中共邪黨,己經惡貫滿盈,內憂忡忡,外禍焚焚,天天如喪家之犬,時時如驚弓之魂。
它們朝不保夕了!人們且拭目以待。
(事據《戰國策•楚四》)
四、管莊刺虎
管莊和他哥哥管與,二人在深山老林裡趕路,忽然聽見山腳下傳來一片狂怒的虎吼聲。他們連忙躲在岩石後面看去,只見有兩隻斑爛猛虎,在爭吃一具死屍,吃著搶著,就互相廝鬥起來;管莊見了興起,拔出寶劍就要上去殺虎,管與一把抓住他說:“不要急,老虎性情最貪婪暴戾,為了爭吃死肉,一定會越鬥越凶。爭鬥的結果,小的死,大的傷。那時候,你再去刺死傷虎,豈不是一舉兩得嗎?”
就這樣,管莊輕而易舉地得到了刺死兩隻老虎的美名。
【附言】
同樣的道理,人們在各種鬥爭中,也要善於利用矛盾,抓住時機,以逸待勞,才能既保存自己,又擊退惡人。一舉兩得,事半功倍,這就是戰略戰術的靈活運用。
(事據《戰國策•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