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4年07月26日】
一、田母查問宰相兒子的錢財來源
田子當了三年宰相,辭官回家,帶回一百多斤銅錢,交給母親。母親問他:“你這些錢是怎麼來的?”田子回答說:“是我所應該享受的俸祿。”
母親說:“你當宰相三年,難道不吃不喝嗎?像你這樣為官,不能使我滿意。盡孝道的孩子侍奉雙親,應該在為人處事的各方面,都要誠實可靠。不正當的財物,不許進入我的家門。做兒子的,不可不講這種孝道啊!你應該去把錢退掉。”
田子慚愧地跑出家門,來到朝廷,退還了銅幣,並向朝廷請求治罪。
君王非常讚賞田子的德行,赦免了他的罪過,並命他再度出任宰相,把那一百多斤銅幣,賞賜給了田子的母親。
二、董仲舒三年目不窺園
董仲舒從小酷愛讀書,他的書房,鄰近花園,環境十分幽靜,董仲舒獨自住在這座書房裡,一年四季,他每天清早一起床,就捧起書本來讀。要不是傭人經常提醒,他把吃飯、換洗衣服等事,都忘記了。就這樣,一晃三年過去。
一天,春光明媚,董仲舒走出書房,偶然瞟一眼種在書房旁邊的杏樹,驚訝地倒退了三步,吃驚地對僕人說:“我記得這棵杏樹剛栽下不久,怎麼就開花結果了呢?”
僕人說:“少爺,這棵杏樹,已經栽下四年多了,俗話說:桃三、杏四、梨五年嘛!今年正是杏樹應該開花結果的時候了。”
董仲舒聽後,猛然記起來,這棵杏樹,當年還是自己栽的,這三年多來,我連園子都沒看過一眼。
三、孔子拜師學琴
孔子三十歲時,拜師襄(人名)學習彈琴,老師先教給他一支曲子,沒有告訴他曲名是什麼。孔子非常喜歡這支曲子,一連幾天,都反覆彈奏,老師聽著,笑說:“你彈的不錯了。我再教你一首新曲吧!”
孔子學琴的方法,看來也很樸拙,只是反覆練習而已。然而,孔子聖人的品德,正是在這種樸拙的勤學苦練中,修養成就的。這也正是“不弄技巧,以拙為進”的道理。
孔子說:“我雖然會彈這曲子的調子了,可彈琴的技巧還不熟練,還得多彈幾次才行。”過了一些日子,他彈琴的技巧大有長進,老師又想教他新曲子。孔子搖搖頭說:“不行啊!這曲子的精神,我還沒體會到,還是讓我多彈幾天吧!”
不久以後,孔子把這支曲子,彈得十分動聽,連老師聽著,也入了神。
孔子對老師說:“這支曲子的神韻,不同一般。我想,除了周文王,別人恐怕譜寫不出這樣精妙的曲子吧?”
老師聽了,站起來,向孔子連連作揖說:“您真高明。當初我學彈琴的時候,我的老師就說過這支曲子的名字,正是叫《文王操》。我還未曾告訴你,你卻自己領悟出來了!
四、孔子認七歲小孩為師
有一次,孔子帶著十多個學生,去泰山春遊。趕車的子路,不時向坐在車上的孔子,指點周圍的景物。
當車子經過一個村頭的時候,突然從路旁走出一個孩子,站在前面,擋住了去路。子路迅速地跳下車,大聲斥責那個孩子說:“你為甚麼攔車,妨礙我們趕路?”
“你們不懂禮貌!”孩子理直氣壯地說。
孔子十分驚奇,坐在車上,笑吟吟地說:“你說說看,我們什麼地方對你無禮了?”
孩子說:“我問您:如果您前面有一座城,那麼,是車繞城走呢,還是城為車讓路?”
“當然是車繞城走,哪有城讓車的道理?”
孩子向前走了兩步,說:“好,您看,您的前面不是有一座城嗎?”
孔子順著孩子手指的方向,發現在車前約二十步遠的路中心,確實有一座用泥巴壘成的小城,面積雖然只有三尺見方,但是那高聳的城樓,整齊的城牆上的垛口和布局,以及得體的望樓,都顯出孩子的匠心。
孔子被感動了,他慢慢地走下車,和顏悅色地對孩子說:“你說的有道理。我們沒有看到你的城。我們失禮了,請你原諒。”
說著,他讓子路把車繞過了小城。孔子邊走、邊問孩子:“你叫什麼名字,有多大了?”
“我叫項托,今年七歲了。”孩子爽爽快快地回答。
孔子拍拍項托的肩膀,感慨地說:“剛才你講得很好。你年紀雖小,也可以做我的老師啊!”
四、司馬光節儉,奉公、濟民
司馬光在宋朝仁宗、英宗、神宗三個皇帝當政的時期,做了很長時間的官。他一直辦事認真,同時又很勤儉。
宋仁宗臨死的時候,立下了一份遺詔,下令要對一些忠心耿耿的大臣加以重賞。這些大臣裡面,就有司馬光。賞賜的銀錢和財寶,自然要從國庫裡出。
宋仁宗死後,英宗當了皇帝。他立刻下令,把賞賜的東西,發給大臣。司馬光卻很不高興,板著臉說:“眼下國家窮得很吶。錢財本來就不多,怎麼還白白賞這麼多東西?我看,我們應該請皇上收回,不接受這種賞賜。”
可是,先皇的旨意,誰也不能違反。
司馬光也得到了一份。他想,我不能見財眼開,隨便享用國家的財產。於是,他把大部分財物,交給朝廷,當作辦公費用;剩下的一些,全都送給了缺錢的朋友、鄉親們。他自己一點也沒要。
五、 以廉獲救,善有善報
明朝時,劉敏,肅寧縣人,被推薦為孝廉,就任中書省官員。他曾經晚上,到龍江買回蘆葦,第二天早上裝載回家,他的妻子,用蘆葦編織成席,賣了錢,來奉養母親。
他為官廉潔,有人送他陶瓷瓦器之類的東西,他一件也不接受。他任楚相府錄事時,中書省長官,把從罪官那裡沒收來的女僕,分給文臣家,大家都勸劉敏請求上司分配一個女僕,來侍奉老母。
劉敏堅決推辭說:“侍侯母親,是兒子和兒媳的事情,為甚麼要用女僕,去支配別人?”
後來,等到中書省長官,獲罪受懲時,中書省的官員們,多數因分配收用女僕,而受到處罰。只有劉敏,沒有任何參與,而得免。
明太祖朱元璋,認為他賢能,便提拔他為工部侍郎,後又改任刑部侍郎。
(以上均據《智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