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09月11日】
五代十國之際,小國林立,互相攻戰,天下大亂,各國的皇帝,都是武人出身,殘忍好殺,草菅人命,所以不得人心,立國都不長久。
但是,其中並不是所有的皇帝,都那麼殘忍。後唐的第二個皇帝唐明宗李宜,就與眾不同,他頗有仁心,並能力改前非。
例如,他當上皇帝的第二年,即天成三年(928年),京師(當時定都洛陽)巡檢軍使渾公兒,向他口頭奏說:“外面有百姓二人,用竹竿當武器,練習戰鬥武功,圖謀不軌。”
後唐的唐明宗李宜,聽後,下令將這兩個百姓逮捕起來,交給石敬瑭處理(石敬瑭當時為明宗的女婿,七年後,他投靠北方契丹,推翻後唐以後,自己當了皇帝)。當時,石敬瑭不問青紅皂白,就將這二人給殺掉了。
到了第二天,樞密使安重誨上奏說:“昨天逮捕的兩人,實際上是在一起玩耍的兩個幼童,並不是什麼練習戰鬥的百姓。”
明宗聽後大驚,知道自已殺錯了人。於是,立即下詔,向全國檢討自己濫用刑罰的過錯,並且減少自己十天的食品,自餓其身,以向冤魂謝罪!
明宗還採取如下措施:
對石敬瑭的不細心審理,扣罰了他一個月的俸祿。
對渾公兒 誣告陷害,予以削官。杖打脊背後,流放到登州(今山東逢萊)。
賜給兩小兒的家人,各50匹絹、100石(讀擔,量詞)麥、100石粟,並由官府出錢,用隆重的儀式,為兩小兒辦理了後事。
為了防止今後再出現這類事件,唐明宗又下詔全國州府官吏,說:“從此以後,凡有死刑案件,必須仔細審理,決不能隨便濫殺無辜。”
唐明宗真是當時(五代十國時期)少有的一位仁慈君王。皇帝對待朝廷所犯的過失,都應該有這種認真負責的精神!
這一事件,記載在《舊五代史》中。但後來的《新五代史》卻將此事刪去了,實為一大遺憾。
(據宋代洪邁(《容齋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