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珍事:孝子彭澤,謹遵父教,清廉為官

黎啟明


【正見網2015年09月23日】

明代的彭澤,性至孝。少年時家境貧寒,從小立志苦學,於明孝宗弘治三年(1490年)考中進士,初授吏部主事,後歷官至刑部郎中。後來,為人耿直的彭澤,因為得罪權勢宦官,被外放為徽州知府。

在徽州知府任上,彭澤因為自己的女兒出嫁,便用俸銀做了幾十個漆盒,當做陪嫁之物,派屬吏送到老家蘭州。彭澤的父親,見後大怒,立刻將彭澤遣人送來的漆盒,付之一炬,然後打點行裝,從千裡之外的蘭州,來到了徽州。

彭澤聽說父親突然來到,不知家中出了什麼大事,連忙出衙相迎,卻見父親怒容滿面,一聲不發地站在衙門面前。彭澤不敢造次發問,見父親滿面風塵,又背負行李,便使眼色讓手下府吏,去接過行李。彭澤的父親更是有氣,把行李解下,擲到彭澤的腳下,怒氣沖沖,大聲道:“我背著它走了幾千裡地,你就不能背著走幾步嗎?”彭澤被罵得啞口無言,抬不起頭來,只得背著行李,把父親請進府衙。

彭澤的父親進屋後,既不喝茶,也不落座,反而命令彭澤跪在堂下。府中官吏們,紛紛上前為知府大人求情,全不濟事,彭澤只得跪在父親面前,卻還不知為了何事。彭澤的父親,責罵彭澤:“你本是清貧人家子孫,如今做了幾天官,就把祖宗家風全忘了。皇上任命你當知府,你不想著怎樣使百姓安居樂業,卻學著貪官的樣子,把官家財物往自己家搬,長此下去,豈不成了禍害百姓的貪官?”彭澤此時方知父親盛怒是為了何事,卻不敢辯解。府中衙吏替他辯白說:“東西乃是大人用自己俸銀所買,並非官家錢物。”彭澤的父親卻說:“開始時用自己的俸銀,俸銀不足,便會動用官銀,現在不過是幾十個漆盒,以後就會是幾十車金銀。向來貪官和盜賊一樣,都是從小處開始。況且府中官吏,也是朝廷中人,並不是你家奴僕,你卻派人家跋涉幾千裡,為自己女兒送嫁妝,這也符合道理嗎?”

彭澤叩頭服罪,滿府官吏也苦苦求情,彭澤父親卻依然怒氣不解,用來時手拄的拐杖,又痛打彭澤一頓,然後拾起地上還未解開的行李,逕自出府,又步行幾千裡,回老家去了。

孝子彭澤,謹遵父教,受此痛責,永銘於心。為官不但廉潔自守,不收賄賂,而且不再懷私情、牽掛家裡的事,一心撲在公事政務上。當年朝廷審核官員業績,以徽州府的政績為最高。

彭澤為官一生,歷任川陝總督、左都御史、提督三邊軍務、兵部尚書等要職,都是掌握巨額軍費。不要說有心貪污,即便按照常例,也會積累一筆十代八代享用不盡的財富。但彭澤為將勇,為官廉,死後家無餘財,只有破屋幾間,妻子兒女的衣食,也都很節儉。

為官廉,重在修身。修身,就是對自己的思想意識和道德品質進行主動的、自覺的鍛鍊和昇華,按照社會道德標準的要求,遵循先聖前賢的教導,不斷地消除、克制自己內心的各種非道德慾望,努力將自己的品德修養,提高到一個盡善盡美的境界,以造福百姓。

(事據《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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