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11月17日】
我今年五十三歲,現擔任瀋陽鐵路局阜新工務段道口工。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喜得法輪大法。十八年來,我在這平凡的道口工工作環境中修煉,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證實法輪大法的美好。
進京護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流氓集團誣衊、誹謗、迫害法輪功。我作為法輪大法的弟子,有責任護法,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於是在二零零零年六月,我進京和平上訪。在天安門廣場上,我大聲高喊:“法輪大法好!”的口號,當時那洪亮的聲音真的響徹了環宇,震撼了整個大穹天體。
之後,被天安門廣場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回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八天。於十一月十四日,又被錦州市教養院非法勞教二年。
釋放回單位上班,單位綜合辦公室、錦州市鐵路公安處、錦州市教養院、縣鐵路公安派出所、縣看守所及駐地派出所,頻繁到單位、家裡騷擾,特別是深更半夜的砸門,給妻子和孩子造成了驚嚇,至今一聽見敲門聲,她娘倆心裡就顫抖、渾身哆嗦。無論邪惡怎麼迫害我,都沒有動搖我堅修大法這顆心。
堅守道口
道口是鐵道部執行標準化的窗口,規章制度嚴格、差一點都不行,都會給國家造成巨大的損失。所以,在鐵路工作五年內要是不被罰款的那就是很不錯的了。而我正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了,才能做到了二十年沒有違章被罰過款的先例。
道口,是我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修煉環境,所以,我嚴格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領導在與不在都一樣;黑天白天都一樣;颳風下雨、嚴寒酷暑都一樣。在道口的日日夜夜,我就是要恪盡職守,認真工作,從不敷衍,同時也修出一心為公、為他、無私無我、方便他人的那顆心。
單位男女廁所,過去無人打掃,所以總是髒兮兮的,看到後,我主動的承包下來,工作日早、晚,我各打掃一次,特別是冬天,大便凍的棒棒硬,不好鏟,我都不在乎,一直堅持了十二年,我轉崗了。
我還做到了師父說:“作為一個煉功人首先應該做到的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得忍。” [1]一次,因工作關係,誤解了,打了我,也罵了我。我一點都沒有去解釋或分辯,當時我想到了師父的法,知道這是給自己提高的,很坦然的過去了。我用修煉人的形像在單位證實了法。所以,段長、工長常在大會上提到我說:“如果都象界明修煉法輪功那樣,我們當段長的、當工長的就沒有事幹了。”為此,我多次受到獎勵和表彰。
嚴於律己
我一生中,可以說:一次事情都沒有操辦過。如:父母親過壽、病故;女兒訂婚、結婚、生孩子;家裡兩次買樓撩鍋底。特別是女兒結婚這是大事。我妻子和岳父、岳母說:“別的事你不辦就不辦了,我們也知道你的人品,咱就這一女兒、一個外孫女結婚,這次一定得辦。”我對妻子和岳父、岳母說:“女兒、外孫女,她是我帶大的,這事我說了算。”只要你心性到位了,師父就會幫你做。
沒過幾天,大街上標語就貼出來了:“婚喪嫁娶從簡,別沒事找事大操大辦“我又耐心的給老人解釋,最終同意了。
我回憶一下:到現在我隨出的禮金,累計一下少說近十萬元。可我從來沒有想到通過辦事情找回來。我從法中悟到:正人世間一切不正的,這也是大法弟子在法正人間時,給後人留下參照的。
做好訴江
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這是平時必須做的。但緊跟正法進程,起訴江澤民這是天象,大法弟子一定得動。一天,幾個同修來我這說起訴江澤民,當時我什麼也沒想,只想到:該起訴他的時候了,他人權大於法,濫用職權,說法輪功是邪教,他看煉的人多了,害怕了,就開始迫害。所以一定得起訴他,我立即寫了訴狀,早上到郵政快遞寄出,下午就收到了回復。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