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6年04月27日】
阿克敦,章佳氏,字仲和,滿州正藍旗人。他於康熙四十八年(1709)考中進士,入朝為官,一直做到工部侍郎、刑部尚書、鑲白旗漢軍都統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協辦大學士,加太子少保。
阿克敦的兒子阿桂,字廣庭、雲岩。阿桂跟父親一樣,本是滿州正藍旗人,因為平定回部,駐紮新疆伊犁,治理有功,改隸正白旗。他於乾隆三年(1739)中舉,後因受父親庇蔭,任大理寺丞,累遷至吏部員外郎。又曾任內閣學士,工部、兵部、禮部尚書,雲貴總督等職。
阿克敦擔任刑部尚書十多年,素性寬恕平和,坦然無私。他不僅自己這樣做,而且也這樣要求在朝為官的兒子阿桂。有一次,他在家中,阿桂也正好沒有出去辦公事,在旁侍立。阿克敦仰頭,若有所思,過了一會兒,忽然回頭問兒子阿桂道:“如果有一天,朝廷叫你負責刑獄之事,你準備怎樣處理案獄呢?”
阿桂被父親一問,一時回答不上來,只好說:“我還沒有學過辦理刑獄之事。”阿克敦說:“我知道你沒有學過怎樣辦案,你不妨姑且說說大概。”
阿桂便回答父親阿克敦道:“如果我負責刑獄之事,一定按照犯人所犯的罪行來定罪,有一分罪,治一分罪;有十分罪,治十分罪,儘可能不出現偏差。”阿桂自以為回答得十分正確,不想阿克敦一聽,立刻就勃然大怒,大罵阿桂道:“你這個敗家子,將來必定會給家庭帶來災難,真是該死!”連聲喊著要家裡人,將棍棒拿給他,想要好好教訓教訓兒子。
阿桂見狀,又急又怕,急忙叩頭認錯,誠心誠意向父親求教,說:“請父親大人教我該怎樣做,我一定牢記不忘!”阿克敦這才氣哼哼地對阿桂說道:“要是照你的辦法去做,天底下恐怕就沒有一個可以倖免於刑罰的人了!假如此人有十分罪,懲治個五六分,就已經難以忍受了,難道可以有十分罪就懲治十分?何況如果只有一分罪,難道還非要加以懲治不可?”
阿桂從父親的話中,領悟了一番深刻的道理。後來他自己擔任刑部的長官時,時時將這段父親教育他的往事,講給自己的屬下聽。
(《清史稿•阿克敦傳》、《清史稿•阿桂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