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6年07月08日】
楊錫紱(讀佛)(1701—1769年),字方來,號蘭畹,江西清江人,雍正年進士,歷任主事、郎中、道元、布政使、巡撫、尚書、漕運總督,凡三十餘年。
楊錫紱外任,首先在廣東肇慶地區,視察政事,訪問利弊,爬羅剔抉,興益除害。肇慶因臨海,所以借堤壩攔水衛田。楊錫紱上任後,每年都要親臨督修。這件本來民間可以自行辦理的事,楊錫紱卻把它看成極為重要的工作,毫不放鬆。因此,終其任,“轄區無水患”。
楊錫紱在廣西任布政使及巡撫時,出於對地方政務的負責,多次向乾隆皇帝上疏諫言。其中有三件看似瑣細之事,卻頗得乾隆帝賞識: 一是針對州縣官,以土產饋送上官之陋習,他建議禁止饋送,以澄清吏治。二是在廣西推行保甲過程中,鑒於該省民族雜居,建議“各就其俗”,仍以往昔頭人管理村寨,以順民情。 三是針對各地駐兵“欺凌負販”,“驅役村莊”之弊,建議由地方文武長官,共同對駐兵進行管理、約束。皇帝對他這三個奏摺,或“詔嘉之”,或“得旨允行”,均予支持。
楊錫紱任湖南巡撫時,發現一些原來的池塘陂澤地,多被改墾田地,於是上疏乾隆帝,詳細論述了農田與水利工程的關係,指出為擴大耕地而殃及水利工程,是“圖利忘害”!儘管一時可以增收,但若遇旱澇,則“得不償失”。因而建議皇帝下諭各省督撫,“凡有池塘陂澤處所,嚴禁改墾。”當時各省米價騰貴,乾隆帝徵詢各省督撫的意見。楊錫紱奏稱:造成米價昂貴的原因很多,有些又非一時可以解決。如欲速見成效,有兩件事當格外注意,一是常平倉積貯,應以足夠賑濟為止,不必過多。否則市上糧少,價格必貴。二是努力發展生產,“尤宜專意講求水利”、“以期產谷增多,此亦補救米貴之一道也。”乾隆帝對楊錫紱的這兩個奏摺,非常讚賞,“均嘉納焉”!
湖南的長沙、岳州、常德、澧州諸境,瀕臨洞庭湖,沿湖田廬,全靠堤壩護衛。按清政府規定,該地方應於每年秋冬撥款,興工修築。然而以往各官,均視為兒戲,多不過問,以至“豪家蠹胥,包攬侵扣,工力不均”,結果使堤壩長年失修。楊錫紱在巡撫任上,嚴格按朝廷規定的水利工程年修的要求,認真辦理,每年均“嚴飭有司辦治”,他本人也“輕舟減從,時巡視之,察其勘惰,予以勸懲。”終於使“堤工既堅且硬,彌望屹立,民亦無虞。”
乾隆二十二年(1757),楊錫紱因政績顯著,被授為漕運總督,負責漕糧督運事。他上任不久,他便奏請皇帝豁免負責運糧的興武、江濰衛百姓舊欠款項。開始,乾隆帝認為楊錫紱新官上任,不抓大事,而只著眼百姓利益,遂“責其沽名,命以養廉代償”。但楊錫紱堅持自己的意見,並再次上疏,詳細論述:“漕運必靠百姓”的道理,同時指出:“新丁(丁:民工)但交篷桅槓索價值,舊丁公私欠項,不得勒新丁接受。”乾隆帝看罷,認為“此奏確有所見。”“尋以錫紱實心治事,命免以養廉代償。”楊錫紱任漕運總督期間,還針對漕政中的各項問題,如疏通河道,禁止挾帶私運,管理運官,撫恤運丁等,一一向乾隆帝提出自己的處理意見,均得到乾隆帝好評,或諭“所奏俱可行”,或諭“錫紱此奏,破瞻徇之習,如所議行。”楊錫紱特別注意對運丁的撫恤,關心其疾苦。“時旗丁(治區之民)多疲睏,公加意撫恤,運官不敢有私求。旗丁感公(公指楊錫紱)德,建生祠於河岸。
他取得了運丁的信任和支持,從而保證了漕運的順利運行。他“在任多年,凡糧艘運過,安靜不擾,沿河居民,往來行旅,無不帖然(平安順暢)”。
“所修舉事若瑣細,然皆當官之急務。”這是《清史稿》對乾隆年間封疆大吏楊錫紱處理政務的評價,也是對他刻苦自勵的充分肯定。楊錫紱“所至內外,皆有實政。”這與他處理政務一絲不苟的態度,是分不開的。有些為官者,大事辦不成,而對小事又不屑一顧。楊錫紱則不然,他從小讀書,務求實用,“及在官,試其所學,學日以顯。”他處理政務,不分職責內外,不論事之大小,凡有利於國計民生者,皆視為急務,從不稍怠。他還經常針對地方事務,上疏奏言,“凡所陳奏,悉協大體,而尤關乎國計民生。”
楊錫紱任官三十餘載,一直以勤苦自勵。他既能處處著眼於大局,又善於從那些看似瑣屑的小事做起,政績顯著,深得皇帝讚賞,同僚推崇,百姓愛戴。
“終其任,無水患。百姓帖然。”大德至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