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8年09月01日】
我們經常把一些神跡稱為奇蹟或巧遇。很多人不承認有神的存在,就認為是不可思議的,於是把它們歸為巧合。其實世間哪有那麼多的巧合呢?
福建有位姓崔的從事。為人正直做事檢點,幕府很器重他。有一次他奉命到湖湘去辦事,辦完事回去交差時,在路上遇到了強盜,同行的人都被強盜殺了,而崔從事卻在倉惶逃命時,忽然看見一個人給他指路,才幸免於難。後來在路途中又得了瘧疾,無處求醫覓藥,就住在延平河神廟裡。夢見藥神賜給他了三個藥丸,吃下後病就好了。
彭城劉山甫說,他的親戚李敬彝當郎中,家住東都毓財坊,那裡的土地神非常靈。他家的僕人叫張行周,每次求土地神都有應驗。有一次發大水前,土地神事先託夢告訴了張行周,並向他要食物。洪水到來的那天,土地神領著同類堵住了水頭,洪水就沒有沖毀李家的宅院。
神跡,其實我們也可以理解為超自然力量。「自然」是指人境界的能力,那麼超自然換個角度講不就是神在做事嗎?其實無論從哪個角度講都可以確認神是存在的。神做事的標準大概就是人的德行為先吧。
福建崔從事,忘其名,正直檢身,幕府所重。奉使湖湘,復命,在道遇賊。同行皆死,唯崔倉惶中,忽有人引路獲免。中途復患瘧疾,求藥無所。途次延平津廟,夢為藥神賜藥三丸,服之,驚覺頓愈。彭城劉山甫自雲,外族李敬彝為郎中,宅在東都毓財坊,土地最靈。家人張行周,事之有應。未大水前,預夢告張,求飲食。至其日,率其類遏水頭,並不沖圮李宅。(摘錄自《北夢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