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9年02月13日】
一、「此身與民共安危!」
《明史•周思兼傳》記載:
周思兼,字叔夜,上海華亭人。年輕時就有才學、名氣。明朝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考中進士,被授予山東平度州知州。任職期間,周思兼親自巡視本州郊區農村,身坐竹轎之中,攜帶一盆飯食,訪民聽訴,讓鄉民依次按順序講述。因此,盡得民間疾苦的情由,全部給予免除租稅。
王府的宦官,放縱王莊奴僕,搶奪民產,行為放肆。按察使司杖打王府奴僕,奴僕被打死斃命。宦官逼迫親王,奏聞朝廷,山東巡撫彭黯,命令周思兼審理此案。
親王置酒席請周思兼,似乎有什麼囑託,但畏懼周思兼正直,酒席終了,也不敢有所言。周思兼審閱案件的詞狀後,說:「這個案件,判決行杖合法。對宦官的誣告,應當判處戍邊徒刑。」然後,將按察使,予以復職處理。民心大快!
鄰近郡縣,饑民搶奪食物,主管部門管制嚴急,饑民憤慨,要鬧事。上級官員命令周思兼治理此事,周思兼製作小木牌數千個,散發給四郊饑民,命令饑民執牌前來領取賑濟他們的錢和食物。饑民領得糧米,鬧事遂平息。周思兼入朝述職,朝廷推舉他政績為第一,應該升官進京。平度州百姓,到京師請朝廷留任,辭切情真,皇帝被感動。於是,周思兼又留任原地一年。後來,周思兼擢升工部員外郎,督管山東臨清磚廠。平度士民,遮道哭泣送別。有相貌類似周思兼的人,出使經過平度,州民奔走相告地前往謁見。後來,得知不是周思兼本人,又各自嘆息離去。
黃河將決口,周思兼募民修築堤壩,身立烈日之下。堤壩修成剛剛三天,秋天的洪水就暴漲而來。百姓因為已經修好了堤壩而免於災難,大幸大喜,人們再次歡呼周思兼,感泣涕零!
周思兼早年當官時,曾發誓言:「此身與民共安危!」信有之矣。
二、「當清官不難,不強迫人民,就是清官!」
《明史•循吏吳履傳》記載:
吳履,字德基,浙江蘭溪人,明代初年,曾經為縣丞、知縣、知州。政績卓著,為當時所稱許。
吳履擔任甘肅安化知縣時,正值明、元之間的戰爭,當地大姓易氏,率族人據險要而自守。正在前線率兵的江陰侯吳良,即將攻擊易氏宗族,並召知縣吳履,商議計策。吳履說:「易氏宗族這樣做,是為避難,而不是反抗明朝,對他們進行招安,就會歸降。如果他們不回到家中來,再攻擊也不晚。」吳良聽從了吳履的意見,易氏宗族果然棄險歸家。
吳良想招集原來曾經當過兵的農民,重新入伍,以擴大隊伍。這在縣民中,造成很大的恐慌。吳履說:「現在已經是清平世道,人民安心於農業生產。請您招集那些願意當兵的人入伍。不願意的人,不要強迫。」吳良也接收了這個意見,百姓這才平定下來。吳履很感慨的說:「當清官不難。官員不強迫人民,就是利民,就是清官!」
吳履因有政績,而升遷為山東濰州知州。山東百姓,苦於經常以牛羊代替秋稅,吳履與州民商議說:「牛羊有死亡病瘠之患,不如交納糧食方便。」後來,上官下令人民繳送牛羊到陝西前線,其他縣人民許多因此破產毀家的,獨有濰州人民未受其害。由於改濰州為濰縣,因地方行政降級而召吳履還都,濰縣人民,都涕泣奔走相送。
正是:官員也是人,本應有人性。人人互尊敬,才是正常情。
三、順民情,便民生,興教育,得民心!
《明史•循吏陳鋼傳》記載:
陳鋼,字堅遠,今南京人。1465年舉人,授官湖南黔陽知縣。
楚地有箇舊風俗,在喪葬時,喜歡擊鼓歌舞。陳鋼教給他們以歌唱古哀詞,民俗逐漸改變。黔陽縣當沅江、湘江合流處,數次江堤決口,毀壞田園村舍。陳鋼召募人採石,壘砌堤岸千餘丈,江水不再為害。
本縣南山崖有數裡官道,道路很狹窄,行路者多墮崖身死。陳鋼堆積柴薪燒山石,澆上醋以裂石,開拓道路丈許。行路者,大感方便。行路人邊走邊唱,以贊陳鋼。
陳鋼有病,縣民爭先恐後去求神保佑,願意減少自己的年齡,以增益陳鋼的壽命。他不久病癒,升遷為長沙府通判,監督修築吉王的府第,工程完成,吉王賞賜金帛給他,陳鋼沒有接受。懇請吉王把原來宮殿的舊材料,用於修嶽麓書院,以興教育。得到吉王允許。1488年,陳鋼因母親去世,而離職辭官。
陳鋼去世後,黔陽、長沙郡,百姓建立祠堂,常年祭祀他。
四、敬民畏民,不可傲慢
清代袁守定:《圖民錄》卷四,又記載:
《尚書•盤庚》的誥令說:「不應該有不順承民眾的官員。」又說:「官員應恭敬地順承民眾的要求。」《高宗肜日》篇中,祖己教訓說:「君王是負責尊敬民眾的。」古代明智的君王和大臣,沒有誰不尊敬民眾:設有見識的官吏,傲慢地對待民眾,這是錯誤的。大舜告誡禹說:「令人可畏的是:民眾不願意擁護你。」召公告誡成王說:「任用善人」又擔心民眾僭越禮義。」周公作《酒誥》,說:「要畏懼上天和普通百姓。」古代明智的君王和大臣,沒有誰不把民眾作為令人可畏的力量看待的,沒見識的官吏輕視他們,這也是錯誤的。
五、官員必須與百姓同甘共苦
清代袁守定:《圖民錄》卷四,還記載:
官員的好惡,一定要跟民眾相同,官員必須與百姓同甘共苦。凡是百姓認為有利的,官員也應該認為有利,所利的事情即使沒有完成,而民眾還是會產生感激之心。如果說:「我怎麼知道它對民眾有利呢?」那就是違背民心了。百姓認為苦的,官員也說苦,所苦的事情,雖然還沒有去掉,而民眾也不會怨恨。如果說:「這還不能算是民眾的愁苦。」那就會令民眾感到吃驚了。
唐代的崔蕘,做陝州觀察使,民眾向他訴說旱情,崔蕘卻指著庭院前的樹說:「這樹還有葉子,哪裡有什麼旱情?」他還把訴說旱情的人,杖打了一頓。民眾發怒起來,把他趕走了。崔蕘在逃跑的路上,口渴了找水喝,老百姓就讓他喝小便。《通鑑綱目》上,用大字書寫著:「陝民驅逐觀察使崔蕘」,同時在後面的註解當中,詳細記載了導致混亂的根由。這種把歷史的教訓,寫到史書中,讓後世引以為戒的用意,是非常深切了。
六、官員必須「存畏民之隱,行愛民之政」
清代劉衡《庸吏庸言》記載:
州縣的官員,之所以懶惰懈怠,其原因在於面對百姓時,沒有畏懼的心理。我私下以為:朝廷設置州縣長官,是為了管理百姓的,長官們一定要愛護百姓,如此百姓也就敬愛長官。
我以為:想讓百姓敬愛長官,一定先要讓他們畏懼長官。我所說的畏懼,並不是指坐在衙署大堂上拍案叫堂、鞭打百姓,這一原則的施行,首先在於長官要公正無私,公正就都以制度為準則,而有了制度,官府的刑罰、獎賞就都有了依靠、憑藉的道理,那樣所施刑罰才能公正,一定足以顯示懲戒。既然給予獎賞能公平,也足以起到警戒的作用。大概百姓能夠從得到的獎賞中,反過去便會了解到所規定的該罰的一定會被懲罰的道理,像這樣就畏懼長官。
其次,懶惰不如勤政,勤就能勵精圖治,辦理公文不滯留,事事必親自處理,這樣既具有嚴厲的精神,又顯露出嚴肅冷峻的樣子,像這樣,百姓就畏懼長官了。一旦百姓畏懼長官,也就敬愛長官了,而且了解了長官為公務兢兢業業,不敢稍有放肆。
因此,從根本上講,就是先有一份畏懼百姓之心,才能施行愛護百姓之政。《禮記》上說:「最重要的一點,是讓老百姓記住,這是說老百姓是害怕長官的。」《尚書》上說:「可以被害怕的不是百姓,」又說:「要顧及百姓的言論。」這又是說官員害怕百姓,只有官員與百姓相互畏懼,才能相互愛護啊。否則的話,平時既沒有反過來要求自己、責備自己的心意,又沒有勸誡百姓改過自新的話語,一旦遇到百姓有所違法的事情,動不動就說百姓刁蠻。試著想一想,同是這個百姓,平庸的官吏說他刁蠻,而好的長官所轄區的百姓為甚麼又不刁蠻呢?能幹的官吏偶爾也說百姓刁蠻,而奉職守法的長官所轄區的百姓又為甚麼不刁蠻?這是我之所以深入探求畏懼百姓的道理,以希望從中得到愛護百姓的道理的原因。總而言之:官員必須「存畏民之隱,行愛民之政!」
七、梁彥光以情感人,拿自己的俸祿辦學堂
清代金庸齋《居官必覽•興革》記載:
梁彥光為相州刺史時,深深擔憂鄉民風俗的種種弊端,於是到處成立鄉校,拿自己的俸祿,去邀請名師大儒,凡不屬於六經範圍的知識,不得講授。他在每年的最後幾個月裡,召集學生,親自到場測試。選取勤奮學習的人,讓他們坐上堂,並擺設美味佳肴,給以招待,其餘的全部坐在高堂之下。有些喜歡爭訟、懶惰,沒有成績的,坐在庭下,陳設粗陋的餐具。對那些學問大有長進,取得成就的人,則以對待貴客的極隆重的禮節,設宴餞行,送到郊外,並資助一些財物。
於是人人刻苦努力,風俗大變。有一名滏陽人,名叫焦通,有酗酒的嗜好,對待雙親不夠孝順,被堂弟告到官府。梁彥光沒有加罪於他,而是帶他到州學,叫他觀看孔子廟中韓伯俞被打後,流眼淚的畫像。焦通於是感悟,又悲又愧,無以容身。梁彥光對他訓戒、講明道理後,讓他回去。
後來,焦通努力改正自己的過錯,終於成為善良的人,吏民都很感動,並為之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