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流芳:荀子論立國之本:以仁義誠信來治國,其國必昌!

曾敬賢 整理


【正見網2019年08月23日】

【原文】

荀子論之曰:國者,天下之利勢也。得道以持之,則大安也,大榮也,積美之源也。不得道以持之,則大危也,大累也,有之不如無之;及其綦也,索為匹夫,不可得也。齊湣、宋獻是也。
    
故用國者,義立而王,信立而霸;權謀立而亡。
    
挈國以呼禮義,而無以害之。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仁者不為也。
    
德雖未至也,義雖未濟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刑賞已諾信於天下矣,臣下曉然皆知其可要也。
    
挈國以呼功利,不務張其義,齊其信,唯利之求;內則不憚詐其民而求小利焉,外則不憚詐其與而求大利焉。

內不修正其所以有,然常欲人之有,如是,則臣下百姓,莫不以詐心待其上矣。上詐其下,下詐其上,則是上下析(分崩離析)也。如是,則敵國輕之,與國疑之。權謀日行,而國不免危削,綦之而亡,湣、薛公是也。故用強齊,非以修禮義也,非以本政教也,非以一天下也,綿綿常以結引馳外為務。故強,南足以破楚,西足以詘秦,北足以敗燕,中足以舉宋,及以燕、趙起而攻之,若振槁然,而身死國亡,為天下大戮,後世言惡必稽焉。是無他故焉,唯其不由禮義,而由權謀也。三者,明主之所謹擇也,仁人之所務也。善擇者制人,不善擇者人制之。

 ——《資治通鑑•周紀 四赧王三十一年》
    
【說明】

齊湣王自負才高,計謀過人,信任諂諛,政令凶暴,百姓怨憤。紀元前284年,燕國聯合秦、魏、韓、趙四國,討伐齊國。齊湣王逃亡到衛、魯等國避難,又因為驕不遜禮,處處受逐。楚王使淖齒將兵救齊,而後淖齒與燕國,平分齊國,執拿到齊湣王,當面數其罪過,並將其誅殺在鼓裡一帶。荀子對這件事,作出了以上評論。
    
【注釋】

綦——通「極」。指極端。    
宋獻——即宋康王。
挈——提起、舉起的意思。
憚——懼怕。這裡指顧忌。
稽——考證,考核。
    
【今譯】

荀子評論道:國家,是有利於行施權力的地方。按照正道去掌管它,就會非常太平,非常榮耀,也是積德揚善的源泉。不按照正道去掌管它,就會非常危險,非常禍害,有它不如無它!等到無路可走,將要失去它的時侯,(那時做囯王的人)即使想做普通的百姓,也是得不到的。齊湣和宋獻,就是這樣。    
    
所以說,治理國家的人,遵循禮義立國,就可以稱王天下;恪守誠
信立國,就可以稱霸諸侯;依靠權謀(欺詐、爭權貪利、陰謀詭計)立國,就必然會滅亡。
    
舉國上下,都提倡禮義,就不會出現禍害。僅行一次不義之事,僅殺一個無罪之人,就能夠得到天下的做法,仁義的人,是不會幹的!

德、業雖然沒有完全樹立,仁義雖然沒有完全具備,然而天下的治理,大致已有了節奏,賞罰只要明信於天下,臣民都會清楚地知道君王可以相信。
    
舉國上下,都熱衷於功名利益,而不致力於提倡仁義,不依靠誠信,唯利是圖,對內,肆無忌憚地欺詐自己的百姓,而去求取小利,對外肆無忌憚地欺詐他國,而去求取大利;在國內,不管理維護已經得到的東西,然而卻總想得到別國的東西。這樣,下臣與百姓,也就無不以詐心去對待上邊。上邊欺詐下邊,下邊欺詐上邊,這樣就會分崩離析。一邑(一個地區)形成了這個局面,敵國就會輕視,盟國就會懷疑,隨著權謀的日益盛行,國家就會不可避免地遭到危害和削弱,走到極端而導致滅亡,齊湣和宋獻,就是這樣。他們以前採取強大齊國的辦法,並非修禮 ,並非本分政教,也並非為天下著想,而是綿綿不斷地組織對外侵略。本來齊國非常強大,南足以破楚國,西足以屈服秦國。北足以敗燕國,中足以攻宋國,等到燕、趙兩國聯軍,進攻他們的時候,就像搖動枯木一樣,遭到了身亡國滅,成為天下莫大的恥辱。後世評論天下罪惡的時候,必定會將此引為例證。這不是因為別的原因,僅只是他們不遵循禮義,而憑藉權謀,才造成的呀!
    
以上所講的仁義、誠信、權謀:這三種做法,聖明的君王之所以要謹慎選擇,仁義的人之所以要清楚明白,是由於:善於選擇者,制人;不善於選擇者,制於人。選擇了仁義和誠信,就是善於選擇,就會制人,治理好國家;選擇了權謀(欺詐、陰謀詭計、爭權奪利)就是不善於選擇,就會制於人,即被壞人利用、操控,而滅亡!

【筆者附言】

如何治國?古賢述詳。
要言不繁,行之挺強!
總之,
以仁義誠信來治國,
其國必昌!
以欺詐權謀來結黨,
其黨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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