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與「內定」的思考

甘肅 新宇


【正見網2020年04月16日】

二零二零年三月份,疫情的陰影還未散去。縣政法委書記、國保大隊長一行迫不及待來我家「看望」我,對於我這個遭受二十多年迫害的大法修煉人來說,我深知「看望」就是迫害的代名詞。果然他們一進門就說出來意,要我配合寫罪惡的「三書」。

當我說出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2000年「兩辦」和「公安部」(2000)39號文件中明確規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時,政法委書記說:「只有合法的宗教信仰才受到法律保護,才是自由的。」「法輪功是內定的」。

我就想,宗教信仰已有幾千年的歷史了,而中共建政才幾十年,有什麼資格充當評判宗教信仰的角色和標準。再說所謂合法的宗教信仰本身就沒有賦予自由,就像中共體制中的各民主黨派,「花瓶」而已,所有的言論都不能違背中共的思路,說白了是為中共捧場的傳聲筒。中共想把一切宗教也當作「花瓶」擺在檯面上,為自己歌功頌德。現在佛教、道教的頭目不都有了中共任命的頭銜了嗎?這是一種地地道道的褻瀆神佛的行為,人在對神佛犯罪走向地獄仍痴迷不悟。

再說所謂的「合法」與「內定」更說明中共的獨裁統治,哪裡還有「人權」「民主」可言。「合法」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自由,而「內定」更是為所欲為飛揚跋扈的真實寫照。

當我說「真善忍」具有普世價值,不違背中國的傳統文化,有「儒釋道」的文化內涵,而且國家還提倡「真善美」呢?政法委書記思考了一下說:「真善咱就不說了,這『美』多好啊,建設大美中國,美麗中國,你想『忍』怎麼能比呢,人都忍,外來侵略咋辦,歷史上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不都是忍的結果嗎」。我一看他根本不知道忍的內涵,不明善惡有報的天理,不明歷史的真相,糾纏不清,說多了怕激起他的負面情緒,就不再說什麼了。

其他幫腔的小「嘍羅」說:「書記在百忙中語重心長、高屋建瓴的精闢論述你一定要深刻領會……」,滿口黨文化我更聽的作嘔,不知再向他們說些什麼好。只是望著他們離去的背影,為被黨文化洗腦痴迷不悟的眾生生出無限的傷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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