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05月28日】
【原文】
初,有司將立正仗,宿(1)設樂縣(2)於殿庭,帝觀之,見鐘磬有設而不擊者,問樂工,皆不能對。乃命竇儼討論古今,考正雅樂。王樸素(3)曉音律,帝以樂事詢之,朴上疏,以為:「禮以檢形(4),樂以治心(5);形順於外,心和於內,然而天下不治者未之有也。是以禮樂?於上,而萬國化於下,聖人之教,不肅而成(6),其政不嚴而治,用此道也。夫樂生於人心而聲成於物,物聲既成,復能感人之心。」(出自《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九十四.後周紀五》)
【注釋】
(2)宿:前一天晚上。
(2)縣(音旋):懸掛。
(3)素:一向。
(4)檢形:約束形體。
(5)治心:陶冶心靈。
(6)不肅而成:不峻急而會成功。肅,迫促。
【語譯參考】
當初,有關官員將設立正式的儀仗,前一天晚上在正殿廳堂上設置懸掛的樂器,後周世宗前去觀看,見鐘磬有的只是擺在那裡卻不敲打的,便詢問樂工,都不能回答。於是命令竇儼探討研究古今有關制度,考定校正雅樂。
王朴一向通曉音律,世宗向他詢問有關音樂的事,王朴上書,認為:「禮儀是用來規範形體的,音樂是用來陶冶心靈的;形體在外表恭順,心靈在內部平和,這樣做了而天下還治理不好的從來沒有過。所以朝廷在上整飾禮樂,天下萬國都會感化歸服,聖人的教化不峻急而會成功,政令不嚴厲而天下大治,就是由於這個道理。那樂產生於人的心靈而聲音形成於物體的振動,物體的聲音既已形成,又能感化人的心靈。」
【研析】
王朴因為通曉音律,所以當周世宗發現編鐘、編磬只是懸而不敲時,即向他詢問音樂之事。王朴告知從黃帝吹九寸長的竹管,得到黃鐘的正聲,後來經秦朝毀滅學術,輾轉演變到如今,音樂已荒廢奇缺,如今懸掛的只是徒具鍾和磬的形狀,實際上已無相應的和諧之音,所以無法敲打。又肯定了世宗整飭禮樂的想法,因為禮儀與音樂兩者若和諧,以禮樂化民,就可以使天下萬國感化歸服,毋需動干戈了,亦即每個人如果都心靈平和,道德自能提升,哪裡又需要嚴苛的法律呢?
既然君臣均有此共識,王朴遂謹慎地依照古代的方法,得出十二音律(從低到高依次為:黃鐘-大呂-太簇-夾鍾-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世宗下詔,讓百官實行。
其實遠在春秋時代,孔子論六書,禮樂即居其二,只是屢經朝代更迭,戰亂頻繁,失傳了。此時世宗能正視此問題,不啻是為復興文化敲了一記響鐘,是件可喜之事。
【延伸思考】
1.音樂可以陶冶心靈,請你分享你曾從音樂中體悟到的美妙之處?
2.遠古的皇帝,對音高的制定,留下了一套原理,可見古代聖賢即深諳音樂對於人的妙用無窮,我們人類的許多事物只不過是追尋前人的軌跡而行。當你明白這層道理後,對你有沒有影響?
3.禮儀之邦的雅號,如今在中國已式微,請你探討其原因。
【參考資料】
1.《資治通鑑》(70)李國祥 顧志華 陳蔚松主編 台灣古籍 2001年二月出版
2.《資治通鑑今注》(十五) 李宗侗 夏德儀校注 台灣商務印書館
3.《白話資治通鑑》(第二十冊)沈志華 張宏儒 主編 建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