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天理在心與各盡職責

嚴謹


【正見網2009年05月15日】

清代,有一位李又聃先生,他講了一個故事說:

有一位貧寒的讀書人,應考落了榜,回家後,反覆閱讀他所寫試卷的底稿,覺得內容正確,文辭精當,無懈可擊。於是,便怨天尤人,氣恨恨的燒了試卷的底稿,並寫了一張狀子,告到文昌祠,訴說了他認為天理和社會都對他不公正的意見。

這天夜裡,他夢見神對他說:「你讀了半輩子書,還不知道窮困或通達,都是命中注定的麼?」

李又?先生講的上述這件事,給我(紀曉嵐自稱,下同)的印象很深。一次,我陪先父姚安公閒坐聊天,便向他講起了這個故事。姚安公聽完後,不滿意地說:「李又聃是應考的讀書人,他傳傳這件事,沒什麼不妥。但是,你身為朝廷官吏,並且做過主考官,你傳這件事就不行!在聚奎堂的柱子上,有一位孝感人、即相國熊賜履題寫了一副對聯,說:

赫赫科條,袖裡常存唯白簡;
明明案牘,簾前何處有朱衣?

這副對聯的意思是講:律條分明,心中並不先有成見;
試卷評判嚴明,絕不看官家的情面。你沒看見過這副對聯麼?」

領會姚安公的意思是:生員考試落榜,可以講「人生有命,定數難違,順其自然,安分守己。」但是作為考官,只能要求自己:「公正嚴明,絕不誤判。」

這也好比,丟錢的人可以講:「丟財免災,塞翁失馬,安知非福?」但是偷東西的人,絕不可講:「這是他失財免災了。」或是說:「這是他上輩子欠我的,現在他還我了。」

當教師的只能循循善誘,盡力教育;絕不可講:「這個學生不是我教得不好,是他沒有高中皇榜的命!」

當官的只能廉潔奉公,全心為民;絕不可講:「不是我領導無方,是你們命苦活該!」

天理在心,是為了律己向善的。各盡職責,是為了維護社會公正和安祥的。

(事據《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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