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實錄:毀約枉信,人神共憤

陸真


【正見網2009年05月07日】

張福,是杜林鎮人,以往來販運為生。有一天,他要爭取時間,快點趕路,無意中便和土豪發生了爭路的行為。那個土豪一慣蠻橫霸道,他當即指使僕人,把張福推到石橋下。當時河水剛凍結成冰,冰棱像鋒刃。張福摔下去後,顱骨破裂,奄奄一息。

鄉官本來就恨這個土豪,便立即報了官。官府看土豪有錢,案子追得很急。張福暗中叫母親對土豪說:「你給我兒償還性命,那是應該的。但是,這樣做,對我有什麼好處?你如果能替我養老,並扶濟我兒的幼子,那麼,我兒張福,趁現在還沒斷氣,就寫下口供交官府說:是我兒自己失足掉到橋下的,這樣就能免你死罪。」土豪答應了張福和他母親提出的條件。

張福認得幾個字,這時還忍著疼,自己寫好了狀子。官府看了張福寫的口供,確確實實,官府也就無法再追究那個土豪了。

張福死後,土豪竟然毀約。張母多次告到官府,最後仍因張福有口供,不能翻案。張母悔恨、銜悲不止。周圍的鄰居,對毀約枉信的土豪,也痛斥不絕!

不久,那個土豪騎著馬,酒醉夜行,路過石橋時,馬被絆倒,他掉到石橋下,摔死了。而土豪被摔死之處,正是以前張福被他指使僕人推倒、摔死的地方。

人們都說:「這是毀約枉信的報應。那個土豪也實在是太沒良心了。窮人把他沒辦法,神能懲治他!」

(《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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