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曉嵐談惡報的必然、條件與時限

嚴謹


【正見網2009年09月09日】

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記述了這樣一件事:

某甲娶了個二房,她年輕漂亮,但她被狐狸精迷惑住了。某甲採用各種鎮治妖邪的辦法,都毫無作用。

後來他聽說有一位操行高尚的道士,能念咒請神,把妖狐捆到法壇前,予以處治降服。某甲便化錢請來了這位道士。

道士施展法術,果然念咒請神,把一隻狐狸精抓來,責令它從實招供。

在場的人,個個靜心傾聽。狐狸說道:「我出生在河南,有一次偶爾把妻子打了一頓,她一生氣,就偷偷地逃到這裡,與某甲相好了。我對某甲恨之入骨,所以來報復某甲,對某甲之妻,予以迷惑逞欲。」

某甲當時在道士的質問下,承認:「十多年前,確實乘一女子之危,將她藏匿猥褻……想起來自己年輕時,的確有這麼一回事,但事情已經過去十多年了。」

道人聽了某甲的回話,就問狐狸說:「既然你與某甲,怨恨結得那麼深,理應當時就報復某甲,你為何遲遲不報復?現在,該不是你從哪兒打聽到有這麼一回事,以此為藉口?」

狐狸回答說:「某甲的前妻,是位有貞操的女子,我若對她施行非禮,懼怕受到上天的懲罰,因此不敢接近她。只好等到某甲的前妻亡故,某甲又取了二房,而這個女人,輕薄放蕩,這才引誘她上了鉤。因果報應,就連鬼神都不加懲罰。並且,我還注意到不侮辱貞節女子。您這位法師,為什麼指責我呢?」

道士沉思了很長時間,又問道:「某甲和你的媳婦,相好了多長時間?」狐狸回答說:「有一年多時間。」

道士又問:「那麼你和某甲的二房妻子,又相好了多長時間?」狐狸回答說:「有三年多時間。」

道士生氣的講:「你的報復多了兩年,過了頭,理屈的仍然在你。你就趕快走吧。你要是再不走,我將把你押送到雷神那裡去!」

狐狸立刻認錯,並很快的離開了。

紀曉嵐在這篇文章中,講明了幾點:一、某甲先有辱於狐,而後狐才報復某甲,因果報應,真實不假。正常的報應,誰都沒有理由反對。二、雖施惡報,狐狸不辱貞節女子。可見正義之人,邪不敢侵。所謂:蒼蠅不叮無縫的雞蛋,確有其理。三、因果報應,本有時限,報復過頭,也是錯誤。

紀曉嵐在文章的末尾,還特意強調,清遠先生說:「由此可見:關於『邪正』的觀念,連妖魅都知道。因果報應,就算是鬼神,也不能阻攔!」

(事據《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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