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0年02月09日】
北宋名將王韶遇事不驚,很有氣量。他住在京師時,一年正月十五元宵節,王韶第十三子、五歲的王采穿著珠帽抑服,由家人背著去街上看燈,街上人山人海,簫吹雷動,熱鬧非凡,家人一個疏忽,王采就不見了。家人跑回家報信,全家人都惶惶不安,想要馬上報官,王韶說:“如果丟的是我別的兒子,是一定要告官尋訪的,但現在是十三子,他一定會自己回來的。”像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家人卻各個提心弔膽。
過了十幾天,有位宦官來王韶家宣旨,賞賜壓驚金犀,從轎中抱出王采還給王韶,家人歡喜不已。原來,那天家人背王采出門,有奸人看中了王采的服飾,跟在後面,在人群中乘亂將王采架在肩上出城。王采發現背自己的是一個陌生人,將自己的珠帽摘下藏在懷裡,在城門口有幾輛轎子從王采身邊過,王采伸手去攀著轎幌,大喊“有賊”,奸人急將王采撩下來,脫身竄走。轎中人是一宦官,將要入宮,見王采長的俊秀,抱在膝上,一起來見神宗皇帝。皇帝問:“你是誰家的孩子啊?”王采說: “我姓王,是大臣韶的小兒子。”並說了事情的全過程。皇帝見他眉清目秀,口齒清楚,感嘆說:“王韶有個好兒子。”將王采留在宮中,傳視宮人,作為宜男之祥。過了十幾天,案子破了,將王采送還王韶。
(《桯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