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9月14日】
【原文】
永樂初,京中密察民俗甚嚴。有坐童孫毆祖母獄者,刑部主事李厚,鞫其情。以童稚無知,非真有所毆也。上疏請恤,不聽,繼之以泣。明日,太宗皇帝以箸面試其童,曰:“能識左右,何謂無知?”遂謫厚為安南掾。厚忻然就道,曰:“吾豈敢附死獄以媚上邪?”厚在安南三年。上感悟,復召為吏部主事。
——何孟春《余冬序錄摘抄》
【今譯】
明朝永樂初年,京城裡秘密偵察民間風俗很嚴。有一個幼童打了祖母而下獄的案子,刑部主事李厚,審理這件事。
李厚詢問了事實情況,覺得這是小孩子無知造成的,並非真的有意打祖母。所以就寫了一道奏章,請求皇上赦免那個小孩子。
皇帝不聽。李厚又哭著請求。
第二天,明太宗皇帝拿了筷子,當面試探了那個孩子。
皇帝說:“那個小孩,他能夠辨得清左和右,怎麼能說是無知呢?”於是立即貶李厚為安南(今越南)掾(讀院,官職名)。
李厚被貶斥降職後,高興地上了路。他說:“我怎能隨便地同意死刑案件,來討好皇上呢?”
李厚在安南地方作官三年,太宗皇帝後來明白自己做得不妥當,又把李厚召了回來,任命他繼續做吏部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