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9月23日】
據《慾海晨鐘》記載,莆田地區,有表兄弟二人,一同讀書,交誼很厚。甲貌丑而富,乙貌美而貧。
甲向一富家聘娶繼室,對方一定要看到女婿的長相,才肯答應。甲懇求乙代替自己前往,富家見到乙後,就答應了婚事。將要結婚時,女家又要求親迎,甲又懇求乙代替自己,前往迎娶。
乙剛到女家,天忽大雨,隔山難回。富家就留女婿住宿。乙謙讓再三,又不敢明說,怕招罵。
而富家恐怕坐失吉期,就想要即時成禮,乙堅決推辭,不聽從;等到就寢,不敢解衣。第二天,雨下得更大,女家父母,仍舊留宿。乙還是不敢接近那位女子,被逼無奈,只得與女子,同屋而不同床。
第三日,乙把新娘迎娶到了甲家,甲得知他倆同屋而睡後,很生氣,立即向縣衙告狀。縣令雷應龍,親自審訊。乙哭訴真情,經縣令派人驗知:乙所言是真。
縣令就對甲說:“你的妻子,既然已經同別人共宿,道義上不可再歸你。你家富足,今後不怕無妻。”
縣令又對乙說:“您不欺暗室,天以此女賜給你。你家窮苦,聘金由我(即縣令)代你交付。”就拿出三十金與甲,而命女與乙,結為夫妻。
周氏按曰:想騙外家者,弄真成假。不欺暗室者,弄假成真。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良不誣也!
而雷應龍,真是一位善解神意的仁德縣令,堪稱宦界楷模!
(事據清代周思仁《安士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