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8月26日】
一、唐太宗合情合理,維護法律
唐太宗貞觀三年(紀元629年)時,濮州(今山東鄄城及河南濮陽南部地區)刺史龐相壽,因犯貪污罪被革職。他想:自己早在唐太宗沒當皇帝時,就是他的老部下,現在,自己犯了法,去求一下皇帝,大概總會得到寬恕吧。於是,就給唐太宗上書,請求免罪。
唐太宗李世民看了龐相壽的上書,也很可憐自己的老部下,想讓他官復原職。
諫議大夫(負責向皇帝提意見的高級官吏)魏徵,得知此事後,就去找唐太宗,勸諫道:“您過去的老部下很多,如果都象這樣寬赦的話,他們就都有可能,憑藉與您的舊情,橫行無忌,不顧國法。這樣,國家的法制就不能維護,老百姓就難免受他們的禍害。”
唐太宗聽了,覺得很有道理,就接受了魏徵的意見。他找來龐相壽,對他說:“過去,我是一府之主,現在是天下之君,我要求大臣們,都必須嚴格依法辦事,自己怎麼能違反法律呢?”說完,送給了他一些禮物,就讓他回去了。知道這件事的人們,都說:“唐太宗做得合情合理,維護了法律。”
(出自《資治通鑑•唐紀九》)
二、仁傑抗旨,名入青史
唐朝高宗時,權善才(人名)擔任將軍中郎將,掌管皇族警衛。有一個守衛皇陵的騎士,犯了法,權善才準備嚴懲。那個騎士請求面見高宗,告發權善才等人,砍伐皇陵的柏樹,犯了“大不敬”罪。高宗聽後,淚流滿面,下令立即將權善才處死。
但當時任大理寺丞(司法官)的狄仁傑,卻認為:按照法令,只能給以免去其官職的處罰。高宗大怒,催促趕快行刑。
狄仁傑進諫說:“法是陛下所立,我嚴格遵守。為甚麼僅僅因為幾棵小樹,而殺戮大臣?我不能執行您的指示。”
高宗哭著說:“權善才竟敢砍我父親陵墓上的柏樹,把我置於不孝子孫的地位。我知道你是好法官,但這次一定要殺他。”
狄仁傑再三勸告,皇帝的侍從,幾次示意讓他出去,他堅決不走,並引證許多前人依法辦事的例子說:“人人都說違背皇帝的旨意,是很難的,我以為並不層然。因為如果皇帝是桀紂一樣的昏君,要這樣做當然很難;可是如果皇帝是堯舜一樣的英明君主,就不難了。今天我能在英明的君主下面為臣,當然不擔心無辜被殺。如果陛下不聽我的勸告,我死了之後,如何去見秉公辦事的前代賢臣呢?”
高宗說:“權善才的罪行,雖按法律不該處死,但我把他恨透了,一定要在法外殺他!”
狄仁傑說:“陛下制定法律,什麼罪,判什麼刑,等級分明,合情合理。怎麼能夠:罪不應死,而一定要處死?法律如果可以任意篡改,老百姓將遵循什麼去辦事?如果您一定要改變法律規定,那麼就請由今天開始,改寫法律。”
這時,高宗才漸漸明白過來,冷靜下來,然後誠懇的說:“你能如此依法辦事,我就有了可以放心的法官了!”並下令史官:讓他把此事寫入史書。
(出自《唐書•狄仁傑列傳》)
三、裴懷古捍衛法律,死不足惜
唐朝武則天執政時,恆州(今山西大同)鹿泉寺,有個和尚名叫淨滿,行為端正,品德高尚,受到人們的尊敬。
有幾個和尚,對淨滿深為嫉妒,便私下畫了一幅畫,畫面上有個女人,居於高樓之上。淨滿在下,持弓箭向她射去。並把這畫,藏在經匣裡面。
然後,那幾個和尚,讓淨滿的徒弟,到朝廷去告發。武則天聽後大怒,命御史裴懷古,去審判,並立即處決。裴懷古詳細查證,搞清了全案始末,便釋放淨滿,而逮捕了誣告的和尚,上報朝廷。
武則天聽完報告,聲色俱厲地斥責裴懷古寬縱罪犯。裴懷古傲然不屈。
李昭德在旁邊說:“裴懷古辦案粗糙馬虎,請您讓他重新審判。”
裴懷古厲聲說道:“法律不應對人有厚有薄,天下人應一視同仁,為甚麼一定要讓我秉承一個人的意旨,而殺戮無辜的好人呢?如果淨滿真有罪行,我能饒過他嗎?我堅守法律的公正公平,只求沒有冤錯。我捍衛法律,死不足惜!”
武則天怒氣漸消,終於沒有處分裴懷古。朝廷的同僚們,都替他捏了一把汗!
(事據《新唐書•循史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