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8月10日】
一、皇帝叫門開不開?
東漢時,有一條法律規定:夜晚嚴禁隨便開城門。
漢光武帝建武十三年(紀元三十七年)的一天,光武帝劉秀帶了一批隨從人員,到京都洛陽的郊外去打獵,很晚才回來。走到洛陽城的上東門口一看,城門早已關閉。劉秀便讓隨從士兵,前去叫門。
管理上東門的管門官郅惲(讀至熨)回答說:“法律有規定,夜晚禁止開門!”
劉秀一聽,只好下車,親自來到城門下說道:“我是光武帝呀!快給我開門吧!”郅惲回答說:“夜色蒼茫,看不清楚,為謹慎起見,不能開門。”
劉秀沒辦法,只好離開上東城門,繞到了東面中門。東中門的管門官,一看是皇帝來了,二話沒說,趕緊打開城門,畢恭畢敬地把光武帝迎了進去。
第二天,郅惲上書給光武帝劉秀,批評他說:“您身為國君,不該帶頭違犯夜禁的法令。”
劉秀看了奏章,很讚賞郅惲秉公執法的精神,不但沒有怪罪他,而且還賞給了他一百匹絹。而那個為了迎合上意、無視法律的東中門門官,則受到了降職處分。
(出自《後漢書•郅惲列傳》)
二、只認法理不屈尊!
東漢光武帝時,光烈皇后陰麗華的弟弟陰就(人名),被封為信陽侯。陰就有個門客,名叫馬成,他依仗權勢,為非作歹,被洛陽令虞延,依法逮捕毒打。
陰就聽說門客被捕,趕緊給虞延寫信求情。虞延不聽,反而加重處罰:陰就每寫一封求情書,虞廷就對馬成加“篣”(用竹杖拷打)二百下。
陰就惱羞成怒,就向光武帝劉秀控訴,說虞延冤枉了馬成,故意與他為難。
光武帝專為此事,親臨虞延府館,巡察獄囚。虞延就把全部囚犯都帶出來,讓囚犯分站兩列。凡案情尚未全部落實者,站在東邊;凡案情已屬判決無誤者,站在西邊。
馬成趁人不注意,想站到東邊一排去,虞延大步上前,一把抓住馬成,大聲喝道: “你這條大蠢蟲,干盡了壞事,你以為躲在土地廟裡,火就燒不著你了?告訴你,對你的處罰,還沒完呢。現在,我要依法繼續懲辦你的罪行!”
馬成聲嘶力竭地大叫“冤枉”。光武帝的衛士拿戟要刺虞延,被虞延義正詞嚴地喝退。
見此情景,光武帝知道虞延執法無私,對馬成說:“你觸犯了國法,罪有應得!”
光武帝說完,就率領隨從回宮去了。
幾天後,虞延依法處死了馬成。
自此以後,那些皇后、皇太后的親戚們,都不敢肆無忌憚地胡作非為了。
正是:
仗義執規威凜凜,
宛如鐵塔高凌雲。
華夏確有大丈夫,
只認法理不屈尊!
(出自《後漢書•虐延列傳》)